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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094780280/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新盛街办发〔2023〕2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新盛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4-18 [ 发布日期 ] 2023-04-21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大队),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街道消防力量建设,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271号)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新盛街道消防工作站。具体通知如下:

     一、消防工作站领导机构

站 长:刘兆春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站长:   街道应急办(执法办)负责人

               新盛派出所教导员

管理员:陈兴勤   街道应急办(执法办)工作人员

王先禄   街道应急办(执法办)工作人员

谭开奎   街道应急办(执法办)工作人员

宋海毅   街道应急办(执法办)工作人员

苏承兰   新盛派出所民警

各村(居)委会应当参照消防工作站模式成立相应消防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协调部署推动力度。

消防工作站站长、副站长调整时由新任命的领导自然接任,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二、办公地点

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

三、消防工作站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居)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拟定本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各村(居)、街道相关办站所(中心、大队),有关单位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账,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信息。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为街道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村(居)、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村(居)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九)完成政府和消防部门交办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属地领导责任,加强消防工作站的组织领导和建设管理。消防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村居季度和年度工作考核。

(二)做好支持保障。街道、村居要将消防工作站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必要的办公场地、设施设备和业务资金,按照标准重点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街道专兼职消防队和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街道专兼职消防队消防车辆维修保养、油料和专兼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等经费,确保消防工作站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积极参加培训。积极参加区消防救援支队对街道消防工作站的指导帮扶和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岗位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3418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成立消防工作站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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