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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80280/2022-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新盛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9-12 | [ 发布日期 ] | 2022-09-30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新盛街道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 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大队)
为切实做好2022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我街道办事处特制定《新盛街道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2日
新盛街道2022年秋季动物重大疫病综合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2022年重庆市动物疫病轻质免疫计划》(渝农办〔2022〕13号)和《重庆市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渝农办发〔2022〕135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畜牧业生产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狂犬病应免犬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对普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三)消毒驱虫目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
(四)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五)动物疫病监测目标。按照《綦江区2022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要求,按时、按量、保质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三、时间安排
全街道秋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9月10日—10月20日。
四、工作措施
(一)物资储备。农服中心人员负责清点库存,根据需要,提出拟采购清单,按办事处采购程序,与财政办公室联系采购,保证物资储备。物资采购于2022年9月15日完成。
(二)人员落实。全体驻村干部、各村居干部。镇农服中心人员为秋季动物疫病防控的全体人员,另聘请4名村级防疫员全程参与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召开会议安排及培训。办事处于2022年9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另定)组织驻村干部,各村居书记、主任,农服中心人员,聘请村级防疫员、规模场业主召开专题会。会议由办事处分管领导主持。会议一是由分管领导全面安排布置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二是农服中心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秋季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技术保障。
(四)具体措施
1. 队伍安排
(1)各村居干部带队,农服中心人员与村级防疫员各一名为一组指导防控具体实施免疫工作。
(2)各村居派专人,在农服中心人员指导下对农村散养户畜禽、圈舍实施“大清洗、大消毒”专项工作。
(3)农服中心人员对养殖户畜禽普发驱虫药并指导畜主实施驱虫。
(4)农服中心驻村人员负责完善本辖区秋防档案。
2. 强制免疫
(1)犇茂肉牛养殖场、红源奶牛场由驻场兽医督促业主按规定程序进行免疫。
(2)对20头生猪当量以上的其他畜禽养殖场(大户)由农服中心人员指导业主按规定程序免疫。
(3)对农村散养户畜禽由农服中心人员指导村级防疫员实施代行免疫。
3. 普查处置
(1)农服中心人员及村级防疫员对辖区畜禽养殖场(户)饲养的畜禽开展拉网式疫情普查,普查发现疑似动物重大疫情立即上报。
(2)普查发现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口蹄疫、牛结节性皮肤病、小反刍兽疫、牛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等传染病立即规范处理处置。
4. 疫病监测
农服中心人员于10月25日前全面完善牛羊两病监测及上级安排的其他疫病监测任务。
5. 防控监管
农服中心人员于10月25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养殖场“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等相关防疫监管工作。
6. 严格执法
农服中心人员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发现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打击。
三、工作要求
1. 物资采购人员严格按采购要求实施采购,确保防控物资质量。(见附件)
2. 各村居务必搞好配合协调,确保10月25日前全面完成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任务。
3. 农服中心人员村级防疫员在开展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全过程中,认真落实生物安全防控措施,按规范程序、技术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四、考核
街道办事处对各村居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完成任务差的村对村书记、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工作不负责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特别是引发动物疫病发生的,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