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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80280/2022-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新盛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7-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9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新盛街道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对 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大队)、相关单位:
现将《新盛街道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0日
新盛街道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预案
根据国家《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重庆市綦江区突发规模性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实施预案》等相关预案方案,按照“从严从紧、从细从实”的总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预案。
一、启动条件
区域发生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一)区域内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初筛阳性病例(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企业、自然村、医疗机构等范围内发现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二)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存在社区隐匿性传播,难以确定传播源头和摸清传播链条,可能涉及多个村,需采取局部或全面封控管理,并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确保快速控制疫情、防止外溢。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发生突发新冠肺炎疫情,迅速完成常态向应急机制转换。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执行指挥长由街道主任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分别由驻村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办站所(中心、大队)负责人,各学校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组成。党政办、卫健办、平安办负责人担任工作专班联络员,负责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二)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应急状态下设在党政办,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设在卫健办。
(三)成立12个专项工作组。疫情防控、教育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社区排查、交通运输防控、市场供应保障、现场处置、市场监管、外事联络、宣传、专家咨询、专项督查,各专项工作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三、迅速开展处置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同步开展流调溯源、区域核酸检测、隔离转运等工作。
(一) 开展流调溯源
流调溯源工作专班立即启动,2小时内到岗到位,在确保4小时内摸清流调核心信息,24小时内完成初步流调。
(二)进行风险区域管控
1. 区组织专家研判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下简称“三区”)范围。与派出所共同现场处置,落实“三区”管控责任。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措施,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由社区安排专人专车进行闭环管理。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管控区人员原则上居家健康监测,对确需出入小区人员严格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的规定。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避免人员流动。同时,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活、工作过的场所,可疑暴露场所和其他相关场所严格做好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
2. 落实风险区域防控策略。按照高风险区“内防扩散、外防输入、严防输出”、中风险区“内防扩散、外防输入”、低风险区“外防输入”的要求进行防控。
(三)实施集中隔离
1. 对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由转运隔离组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要求,6小时内完成隔离场所腾空,在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2. 严格集中隔离场所防疫管理。隔离对象单人单间居住,工作人员闭环管理、规范防护、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场所内物品分区管理。所有垃圾均按医疗垃圾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置,由规建环办统筹安排医疗废物处置专用车辆进行回收处置,并落实专人看管、移交等措施。
3. 古剑山民兵训练基地隔离点作好启用准备。 做好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和安全保障工作。
(四)进行区域核酸检测
1. 按疫情防控需要,经区级专家组研判分析,街道精准划定核酸检测区域。
2. 明确核酸采样启动时间(原则上在公告发布后8小时内启动)、核酸检测对象、核酸采祥检测区域、注意事项等内容。
3. 公告发布后3小时内,根据要求调拨所需物资。
4. 公告发布后6小时内,街道组织完成核酸采样点搭建,组织核酸采样和工作人员、志愿者等队伍到达指定位置,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本单位核酸采样人员的核酸检测。
5. 公告发布后8小时内,街道完成应急集中核酸检测场地的网络、电力、水源、交通、常规物资等后勤保障准备;规建环办组织医疗废弃物处置队伍装备到达指定位置,启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点。
6. 区域核酸检测正式启动后,分批、有序组织人员到核酸检测场所参加核酸检测。必要时可组织开展入户采样,转运队伍每2小时到每个核酸采样点收集核酸采集样本1次,4小时内将核酸采集样本送达核酸检测机构。
7. 首轮核酸检测在48小时内完成划定区域内人群核酸采样检测任务,第二轮及以后每轮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采样检测任务。
(五)日常医疗服务
1. 加强“三区”、集中隔离场所及未划定风险区域的日常医疗服务管理,分类保障非急诊患者、急诊患者、特殊患者、其他疾病患者就医。
2. 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区域内医疗需求人群摸底,明确专人做好与居民及定点医院的对接工作。
3. 封控区、管控区需入院诊疗的非急诊患者,由所在街道安排专用车辆接送往返定点医院;急诊患者由“120”院前急救车辆按照就近、就急、就能力的原则送往定点医院救治,封控区、管控区工作人员做好车辆出入引导工作。患者在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前,严格落实“一室一患”措施,做好标准防护工作,按规范进行闭环诊疗。
4. 集中隔离场所需入院诊疗的所有患者,由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联系定点医院,并由定点医院安排负压救护车接送往返。患者在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前,严格落实“一室一患”措施,做好标准防护工作,按规范进行闭环诊疗。
5. 防范区及未划定风险区域患者根据需求就近就医。
6. 所有急危重症患者通过“绿色通道”入院治疗,在做好标准防护的基础上,边抢救边进行核酸检测,加快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7. 平诊和择期手术患者施行预约和分时段就诊策略;孕产妇、新生儿、精神病患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慢性病等特一5殊患者,由街道协同基层医疗机构,按照“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原则,加强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结合实际开展诊疗服务。
(七)心理危机干预卫健办牵头组织心理专业队伍,动员社会心理专业人员,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
四、强化社会面管控
应急响应启动后,相关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交通管控、社区防控、社会稳定等工作,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
(一)交通管控
1. 执法大队对相关区域实施全域封闭或局部封闭交通管控,严防疫情内部扩散和外溢。根据封控范围对进入涉疫村居的高速公路、县乡村道合适位置设置交通封控点,实施交通管控。限制出租车、快递运行,并根据需要采取绕行、停运等措施。
2.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保障必要出行需求。施行全域封控时可启用疫情处置工作证和车辆通行证等保障必要出行需求。
(二)社区防控
1. 社区排查组按照网格化管控要求,快速、精准开展社区排查工作。
2. 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人员进入公共场所的预约、错峰、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
3. 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小区物业公司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本小区疫情排查防控工作;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单体楼院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 做好疫情排查防控工作;撒居院落由村(居)委会组织村(居)民小组、义务巡逻队员等力量开展联户联防,做好疫情排查防控工作。
4. 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农贸市场、菜市场、餐饮店、单位食堂和商场超市等场所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麦情防控措施,合理控制人员数量,严格健康码查验,对相关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核酸检测,全面规范开展环境消杀。
5. 养老院等特殊机构场所,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6. 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7. 学校停止线下教学,恢复线上教学,各类型幼儿园不再开园。
8. 组织开展群防群控,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群防群控工作合力,有效蓉实疫情防控措施。
9. 必要时, 采取停工、停产、停学、停市、区域封锁等措施并予以公告。
(三)社会稳定
1. 分级分类启动区域封控, 提前规划应急通道,确保生活保障、应急救助等人员和物资顺利进出封控区域。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将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场所、核酸采样点、生活物资供应点等部位,以及划定的“三区”等作为重点,落实“一点一方案”要求,分级分类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安全守护工作。对有特殊需求人员,严格查验身份,办理出入卡。督促做好以下工作:社区卡口的值守管理;劝阻封控小区人员的出入;配合物资配送人员进出小区,并对其开展“三码”查验。
2. 公安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及时发现、有效处置网上舆情,快速稳妥处置各类警情求助,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并加强信息收集,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警情舆情,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镇共同预防和处置社会敏感事件、群体性事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五、应急处置保障
要充分做好应对大规模聚集性疫情的集中隔离场所、生活物资、医疗物资、信息系统等保障工作,确保疫情处置顺利、有序开展。
(一)集中隔离场所准备
1. 古剑山民兵训练基地作为隔离场所,签订正式征用协议,建立台账,拟定腾空方案,确保随时能够启用。
2. 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配置,集中隔离场所实行“点长负责制”,设置点长1名,并配备完善医疗保障(医务人员)、信息联络、清洁消毒、安全保障、后勤保障、心理疏导、政策宣传、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核酸检测等方面的专(兼 职)工作人员。
(二)生活物资供应
1. 经发办负责组织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加大对封控区生活物资保障力度,确保生鲜超市、农(贸)市场正常营业;建立应急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点对点傲好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和社会弱势群体、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管控区要确保重要生活物资销售场所正常营业, 组织引导管控区人员错时、分批、有序到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生活物资、领取餐饮外卖等,并保障特殊群体生活物资供应。防范区日常生活必场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正常营业,提倡打包带走成外卖配送,必要时暂停堂食开放。
2. 市场监管所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防疫用品价格走势。要加大对市场价格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三)医疗物资供应
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确保医疗物资调运畅通、及时供应。加强重要应急医疗防护、消杀药品和核酸检测等物资储备。
2. 严格物资调拨申请、审核流程、及时组织配送。
(四)信息保障
1. 机关、企业、学校、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商超、酒楼等重点场所推广“场所码”使用。
2. 平安办负责数据排查,确保时空伴随者等风险人员信息推送和排查准确、高效。
(五)统筹资源调配
1. 未发生疫情的街镇要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
2.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全区应急物资和应急力量,根据需要从未发生疫情的街镇抽调应急力量和组织物资对发生疫情的街镇予以支援。必要时,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市级提出支援申请。
六、加强信息发布工作
1. 疫情发生后依法依规报送信息。适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并加强网上舆情管控和舆论引导,及时妥善处置不实言论。
2. 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大健康教育引导力度,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