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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80280/2020-0004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新盛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6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驻村工作队(组):
为贯彻落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綦扶组办〔2020〕51号)文件精神,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形成工作方案。街道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要把准工作内容。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任务更重,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吃透政策,用更高的质量、更高的水平完成最后一公里,为明年脱贫成果巩固奠定基础。二要把准时间节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科学合理安排,把好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提升数据质量。一要抓好整改。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脱贫攻坚专项调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二要建好队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员业务培训,并将驻村干部、本土人才纳入信息员队伍。三要把好关口。要建立以包社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组)组成的数据审核专班,把好数据填报、审核、录入关口,不断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全面回顾总结。一要总结经验做法。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和对建档立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建档立卡工作过程、取得经验,体现建档立卡工作成绩和亮点。二是分析利用数据。要强化数据分析比对,通过数据分析呈现脱贫攻坚成效,通过数据分析找到薄弱环节,通过数据分析谋划下步工作。
四、明确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在实际工作中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村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重要问题要提请街道扶贫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二要强化工作督导。街道扶贫办要加强业务指导,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并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督导。三要强化追责问责。坚持谁操作、谁审核、谁出错、谁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出现重大失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30日
新盛街道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綦扶组办〔2020〕51号)和国家、市、区关于2020年动态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我街道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贫困村、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健康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
(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针对脱贫攻坚专项调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结合 “收官大决战”,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贫困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模块中的“民族、与户主关系、劳动技能(尤其是已达退休年60岁以上身体康、三或四级残疾能从事简单劳动劳动技能为管通劳动力)在校生情况(尤其是除小学以外历年在校生情况一致)健康状况(尤其是长期慢性病和大病界定)健康状况与务工情况之间的逻辑关系”、最低生活保障与收入之间的逻辑关系等万面。
(六)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核实标注工作
对现有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核实具体情况,对其中识别不准的脱贫户做清退处理;对其中当年识别无误的,重点采集完善2020年度相关数据信息。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
9月底前,学习区级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相关政策宣传,并逐级培训到村。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日至10月31日,街村干部开展进村入户相关工作,履行贫困户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月1日至11月15日,在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后,由街道扶贫办组织扶贫信息员,于11月15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四)完善系统数据
11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区扶贫办的指导下,在信息系统中对发现的问题数据进行核实修改完善。12月31日24时关闭信息系统。
(五)工作总结
2021年1月1日至10日,各街镇对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为减轻负担,提高效率,动态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