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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80280/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新盛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3 |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城区市政、环卫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道路河流工作;定期巡查城区背街小巷的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城市相关基础设施;协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
本单位核定编制总数5名,其中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管理岗位人员2人(七级岗位2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3人(取得相应高级职称0人、现聘高级岗位0人,取得相应中级职称1人、现聘中级岗位1人,取得相应初级职称2人、现聘初级岗位2人)。
(2)单位构成
本单位于2020年1月、10月经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綦委编发〔2020〕3号),为新盛街道办事处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0.4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0.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2.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0.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0.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5万元,比2023年增加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5万元,比2023年增加0.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万元,与2023年持平。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韩文娟 联系方式: 023-61288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