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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094780280/2023-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新盛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0-23 [ 发布日期 ] 2023-10-23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政协、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职责。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督促检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

3.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街道相关科室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在区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等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宣传贯彻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承担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等方面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11.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协助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业主的关系;负责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监督业主大会筹备组开展工作,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承担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相关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纠纷投诉受理;负责指导社区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助监管物业专项资金使用。

12.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13.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14.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社保的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15.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1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17.城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城区市政、环卫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道路河流工作;定期巡查城区背街小巷的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城市相关基础设施;协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綦编委【2020】3号文件下达我镇直属事业单位7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撤销水管站,财政所(参公)。将水管站、农业服务中心整合,重新组建农业服务中心。将财政所(参公)重新组建为财政办公室,编制为公务员。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内设10个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本级)、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城乡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464.12万元,支出总计2,464.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5.20万元,下降42.01%,主要原因是新一轮体制改革2022年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以及压缩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46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8.21万元,下降24.73%,主要原因是新一轮体制改革2022年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以及压缩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0.0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4.03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464.1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785.20万元,下降42.01%,主要原因是新一轮体制改革2022年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以及压缩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86.45万元,占64.4%;项目支出877.66万元,占35.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64.1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85.20万元,下降42.01%,主要原因是新一轮体制改革2022年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以及压缩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9.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8.37万元,下降22.97%。主要原因是新一轮体制改革2022年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以及压缩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2.06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2.06万元,农林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4万元,其他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4.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1.28万元,下降39.47%。主要原因是新一轮体制改革2022年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以及压缩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1.03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6万元,农林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4万元,其他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4.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98万元,占3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41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2〕390号清算以前年度待遇,根据綦江财发【2022】2号文件调整预算。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39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2〕390号清算以前年度待遇。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0.16万元,占2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76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2〕390号清算以前年度待遇,根据綦江财发【2022】2号文件调整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86.93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6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发[2022]350号下达疫情应急资金。

(5)节能环保支出28.96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220.74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6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预算大本、綦江财发〔2022〕1号文件调剂减少基本支出,根据綦江财发〔2022〕390号清算以前年度待遇。

(7)农林水支出700.58万元,占2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0.57万元,下降52.1%,主要原因是滚存净结余资金调剂减少,森林培训资源资金、抗旱资金、对村级公益事业的补助资金调剂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40.79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07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大本调剂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根据渝财建〔2021〕340号下达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64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根据綦江财存量【2022】2号关于下达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存量资金、根据綦江财发[2021]1号(綦江财发[2020]634号(渝财建[2020]356号))应急局调剂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结转)资金、根据綦江财存量〔2022〕14号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存量)资金。

(1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其他支出由经费支出调剂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6.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99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退休调出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24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94万元,下降36.06%,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差旅费、会议费等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92万元,下降80.98%,主要原因是本级收入土地出让金及配套费减少。本年支出5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92万元,下降79.86%,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25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一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二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三是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8万元,增长10.79%,主要原因是2022年高温天气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任务重,下属事业单位用车较多产生的公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增加、因预算一体化改革下属事业单位社区事务中心产生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检查、企业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3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减少了相应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4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2022年高温天气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任务重,用车较多产生的公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3.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伙食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承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4万元,增长34.33%,主要原因是预算一体化改革下属事业单位社区事务中心产生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43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2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4万元,下降88.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控会议支出,采用视频会议次数增加,会议费有所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18.97%,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业务需要对村居干部的培训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9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92万元,下降59.8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从2021年8月起暂停差旅费发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单位整体和6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4项,涉及资金 1167.0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128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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