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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070P/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文龙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3 |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綦江区部分镇街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渝府〔2019〕42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文龙街道、新盛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綦江委〔2020〕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主要职能职责有: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二级预算单位,为綦江区文龙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人。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2023-2024年期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0.8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0.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1.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支出10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0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0.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0.8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45万元,比2023年减少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5万元,比2023年减少0.8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非刚性支出,保运转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39万元,比2023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比2023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接待次数,保运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无项目支出。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小云 联系方式:023-8588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