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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内容

日期:2024-04-01


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现将通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内容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

綦江区通惠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执法依据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行政法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

3.地方政府规章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重庆市村镇规划条例

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

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

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

重庆市禁毒条例

重庆市消防条例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4.部门规章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

(三)执法权限

綦江区通惠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行政执法决定权、调查取证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四)执法人员

序号

证件编号

执法人员

1

191040001

李大权

2

191040002

程艳菊

3

191040003

李貌

4

191040004

江平洪

5

22001096073

封承波

6

191040006

霍科农

7

191040007

张兴鑫

8

191040008

文艺

9

22001096118

袁欢

10

191040010

刘成刚

11

191040011

宋轩

12

191040012

刘杰

13

191040014

王焱华

14

191040015

文英

15

22001036136

王大贤

16

191040019

罗开忠

17

22001096127

赵红

18

191040021

赵静

19

191040025

王丽

20

191040026

胡晓莉

21

22001096108

任政安

22

191040028

蔡雷

23

191040029

蓝世军

24

22001096125

杨溯羿

25

191040023

霍志伟

26

191040032

沈彦君

27

191040033

叶小江

28

22001096097

谭望来

29

22001096168

赵超

30

191040016

张俊松

31

22001096167

李科庆

二、行政执法事中公示内容(执法程序)

(一)行政执法程序及流程图

1.现场检查

编制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2.行政处罚

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必要时进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执行。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的受理部门

1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的受理部门

1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三)监督举报

受理部门:綦江区通惠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綦江区登瀛大道5

监督电话:023-48882700

举报电话:023-48882700

三、行政执法事后公示内容

行政处罚结果

通惠街道行政执法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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