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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惠街道救灾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日期:2026-04-17


一、救灾信息员工作职责

救灾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险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评估核查、应急值守等工作,同时兼顾防灾避灾宣传普及、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等任务,协助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和灾后重建等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规范灾情统计报送。灾害发生后,救灾信息员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在灾后2小时内主动、准确、全面报告灾害情况。对于造成1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城乡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应在接报后立即电话上报初步情况,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接到核实灾(险)情的指令后,应及时反馈情况,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应先报告事件概要,随后反馈详情。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二)规范灾情台账管理。救灾信息员应加强台账管理,按照灾情统计制度要求和规定格式、要素,及时填报各项灾情信息,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种、影响范围、灾情损失、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台账、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和下步工作建议等要素。并完善灾后救助措施及救助措施落实等资料台账,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规范灾情核查核定。灾情稳定后,救灾信息员要及时做好灾情核查核定工作。对于可能达到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级别的重大灾情,要报请相关单位组织灾情会商核定,确保灾情数据准确、口径一致。

二、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23-48882731。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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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惠街道救灾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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