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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A8361X9/2024-00019 | [ 发文字号 ] | 通惠街办发〔2024〕28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通惠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3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中心、大队),辖区各单位:
因街道机构改革,部分板块负责人及辖区部分单位负责人调整,根据《关于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实施意见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綦重点人群组〔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通惠街道实际,决定调整通惠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现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人员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组 长:温 宏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黎 春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 松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宏伟 通惠派出所所长
成 员:曾碎秀 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岗
程艳菊 民生服务综合岗
蓝世军 平安法治综合岗
李林松 司法所所长
霍大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书记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日常工作督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生服务办公室,由程艳菊担任办公室主任,王玮、罗刚为成员,负责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村(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关爱帮扶)服务管理小组在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由村(社区)书记任组长,村(社区)其他定员干部、社长、包片精神病防治医生、驻村社区民警为成员,负责本村(社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和肇事肇祸应急处置等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街办发28-关于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