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A8361X9/2023-00020 | [ 发文字号 ] | 通惠街办发〔2023〕3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通惠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7-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7-19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站、所、队、中心),有关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清廉村居”
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清廉綦江建设试点的工作方案》(綦江委办便函〔2023〕59号)及区民政局《綦江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綦江民发〔2023〕105号)要求,统筹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结合街道、社区实际,现制定如下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基层组织有力、权力运行有序、基层监督有为、基层治理有效、清廉氛围有魂、人民群众有感为重点,积极改革创新,以治理的理念、法治的思维、智治的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按照“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首期选取新街子社区开展试点示范,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一批廉洁履职形象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增强,“小官贪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街道和谐稳定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加强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探索建设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根据“党建扎桩·治理结网”党建统领基层治理现代化改革安排,实施“党建统领,一网綦治”工程,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建立“一中心四板块一套网格”基层智治体系。推动治理和服务中心下移、资源下沉,持续深化街道社区“大党委”机制,试点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到小区报到参与治理。深化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实践,创新基层治理抓手载体,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牵头科室:党群办:责任科室:平安办、民政办、乡村振兴办等)
(二)强化街道纪工委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发挥村(社区)监察监督员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加大监督下沉落地力度,推动纪检监察与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等力量的协作配合,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配合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建设清廉村居。(牵头科室:纪工委;责任科室:党群办、民政办、农服中心等)
(三)加强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探索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全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财务分离,支持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方式稳健经营集体资产,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牵头科室:农服中心、乡村振兴办;责任科室:财政办等)
(四)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监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建设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提升数字化监督效能。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加强集体资产提级监督,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开展基层干部财务技能培训和廉政教育。健全集体资产数字化监督体系,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充分保障集体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集体经济变成少数人的“小金库”。(牵头科室:农服中心;责任科室:财政办、民政办、乡村振兴办等)
(五)严格执行村居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拓展村(居)务公开网络渠道,每年调整公布村(居)务公开目录,落实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健全村党组织研究集体经济重要事项机制。(牵头科室:农服中心、民政办;责任科室:党群办、财政办等)
(六)常态化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区级联审机制。严格联审标准,实行集中换届凡提必审、补充调整动议预审、届中筛查全面评审、反映线索个案专审,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涉邪教与实施非法宗教”等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员,坚决拒之门外。严格执行联审程序,着力解决村(社区)“两委”、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把关不准、审查不严问题,在人员动议中根据区级组织、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审计等部门联合审查结果用人。(牵头科室:党群办;责任科室:民政办、纪工委等)
(七)以“小切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更多公平正义。坚决纠治种粮大户补贴、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责任、作风问题。紧盯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等重点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推动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着力整治利用为村民办事之机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蝇贪”问题。(牵头科室:纪工委;责任科室:农服中心、乡村振兴办、民政办、财政办等)
(八)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在最基层,落实“边扫边治边建”的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加大对“村霸”等整治力度。集中开展部署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深入摸排劳动就业、家庭婚恋、经济纠纷、征地拆迁、养老以及邻里纠纷等领域矛盾风险,推广使用一体化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化平台。围绕加强平安乡村建设,督促统筹公安、信访等工作力量,推动整治“村霸”等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良好党风政风就在身边、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牵头科室:平安办;责任科室:纪工委、党群办、民政办、农服中心、司法所等)
(九)用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移风易俗。围绕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督促纠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特别是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持续推动移风易俗。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牵头科室:民政办、乡村振兴办;责任科室:农服中心等)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建立档案。在街道13个村居推广“清廉村居”活动,2023年度9月20日前率先打造新街子社区成为“清廉社区”,今后年度根据建设情况可适当增加。党工委、办事处将按照“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要求,严格标准进行培育,并建立档案。
(二)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新街子社区党委将对照“清廉村居”建设要求,针对自身薄弱环节,对照《綦江区“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创特色、出亮点、见实效的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清廉村居”。因地制宜丰富特色内容,开展自选动作。街道相关科室按照职能职责对“清廉社区”建设工作开展进行指导和督查。
(三)培树典型,强化激励。年终由党工委、办事处组织总结,将清廉村居”示范点建设情况列入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核内容,对被确定为“清廉村居”示范点的所在村居予以加分。
(四)总结提高,辐射引领。党工委、办事处及时对“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激励先进、弘扬正气,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由街道民政办为牵头科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纪工委督促检查各职能科室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村居党组织负责人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使“清廉村居”建设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过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加强村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
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