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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石角镇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政策解答

日期:2023-02-23

一、补助对象

具有重庆市綦江区户籍且年满100周岁的居民。

二、补助标准

依据《綦江区民政局綦江区财政局关于提高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的通知》(綦民[2011]108号),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时间: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满100周岁的前一个月

2.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份


1

居民户口簿

2


2

身份证

2


3

银行卡

2


4

2寸彩照(2张)



5

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附件1)


3.审核批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应认真调查核实,核查百岁老人是否健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及2寸彩照上报区民政局。

四、发放方式

1.资金发放。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从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起发放。涉及申请、审核批准延后的从申请人满100周岁的次月起补发。

2.动态管理。对象死亡或户籍迁出綦江区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附件2)及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批的次月起停发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3.档案管理。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分别建立档案,档案包括申请和审核批准材料

办理部门

石角镇民政办(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江北路13号附13

六、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资料齐全,3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当月办理,次月发放。

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八、办理地点

石角镇民政办(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江北路13号附13

九、咨询电话

023-48250716

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审批表

      2.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停发申报表

   

  

附件1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申请

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片

原职业


家庭住址


生活自理能力


身体健康状况


现由谁供养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子女人数


主要简历


生活来源和生活水平


家庭主要成员

与老人关系

姓名

年龄

文化

职业

联系电话

住址




































街镇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时间:

民政局意见

签字(盖章):时间:

  

附件2

重庆市綦江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停发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原职业


家庭住址

街(镇)      村(居)    社

营养补助费发放时间


子女人数


停止发放原因


村、社区意见

签字(盖章) :             日期:        

街镇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民政局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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