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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7562142523/2026-00003
- [ 发文字号 ]
- 石角府发〔2026〕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2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2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角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办公室、各中心,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石角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角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版)
为及时有效处置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镇稳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渝府办发〔2014〕41号)、《重庆市綦江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綦江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救人为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抢险先救人的原则,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及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排除险情、抢险救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发挥现代科技和专业支撑作用,依托消防救援、专业救援、军民联动、社会志愿群体等多种力量,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地质灾害。
(三)统一领导,分工联动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镇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社会共同参与,实现联动互通,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防灾格局。
(四)属地管理,分级响应
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由镇政府及所属村(社)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先期处置。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启动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现状
我镇地质环境复杂,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增加,加之降雨影响,地质灾害发生较为频繁。截至2026年1月,我镇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其中滑坡5处、危岩7处,分布于全镇11个村,共危及194户602人,威胁户籍人口数量在10人以上需要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点共10处。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应对工作。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地质灾害发生后,能够尽快地做到人员、物资、资金的及时到位,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下辖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舆情管控和维稳组,做到沉着应对、有条不紊地进行。为明确各自职责,现将各应急组成员安排如下:
(一)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指挥部
指 挥 长:吴 峰
副指挥长:李全魏、当日值班领导
成 员:镇属各办公室、各中心负责人,石角派出所负责人,石角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镇指挥部工作职责:负责决定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处置指令,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负责指挥、协调组织社会有关抢险救援力量,动员和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协同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决定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封闭、实行交通管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等强制性措施,情况特别危急时决定对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或妨碍抢险救援的建(构)筑物强行拆除;负责收集、掌握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发布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审定拟向上报送的地质灾害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的报告;协调上级相关部门落实救灾资金。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我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和处置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地质灾害应急体系,组建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和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传达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指令和区领导的批示和指示,通报灾情;制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牵头组织培训和演练;负责涉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相关单位的通信联络和灾情统计。
(二)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全魏
副组长:黄志洪
成 员:陈 智、杨艳菊、肖 宇、代雪梅、杨永志、魏源美
队伍职责:负责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确保各救援小组之间的信息畅通和行动协调;对接相关部门,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收集、汇总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为决策提供支撑力。
(三)抢险救援组
组 长:舒 均、当日值班领导
副组长:欧恒龙
成 员:张自力、杨方红、石崇刚、黄开涛、罗玉波、涂 磊、翁昌君、唐 君、赵 刚、张君强、赵一锟、赵先军、罗义洪、牟 俊、李林峰、代锡剑、张开鹏、突发地灾村书记
队伍职责:在地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评估现场情况,判断危险程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职能职责采取相应措施有序组织救援,同时对现场的道路、水、电、气、通信设施进行管控,对现场交通、治安、稳定进行管控。
(四)转移安置组
组 长:舒 均
副组长:熊 健
成 员:吴艾桐、瞿开彬、王 跃、刘 强、李 悦
队伍职责:根据地灾专家研判划定危险区范围和转移路线,确定需转移的户数、人数后安全转移受灾群众,做好临时安置及后续保障工作。
(五)后勤保障1组
组 长:文 豪
副组长:蔡春平
成 员:伍家敏、李 囡、余鹰鸽、康成静、王 莉、贺 爽、赵秋雨、黄 蕾
队伍职责: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救援物资的调配、运输和分发,救援工作车辆的准备,确保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为救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六)后勤保障2组
组 长:文 豪
副组长:明 娜
成 员:吕 露、廖梦瑶、张 梅、龚 薇、肖川云、何思颖、肖 宇、魏志柯、祝 菁
队伍职责: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救援物资的调配、运输和分发,救援工作车辆的准备,确保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为救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七)后勤保障3组
组 长:文 豪
副组长:唐玉洁
成 员:石 艳、杨 丹、周永佳、陈 巧、刘 静、张 璟、杨腊梅、周沿丽、王 芳、邱 红
队伍职责: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救援物资的调配、运输和分发,救援工作车辆的准备,确保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为救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八)医疗救护组
组 长:文 豪
成 员:钟 莉、向淑清
队伍职责:及时联系卫生院,准备医疗救护人员和设备,在地灾发生后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做好受灾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
(九)舆情管控和维稳组
组 长:李定兵
成 员:李德明、赵 娟、朱旭东、向俊燕、赵一锟、杨腊梅、冉 磊
队伍职责: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的新闻宣传和舆情管控,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做好信访回复和来访群众的接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六、预防、监测、预警
(一)预防、监测
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治理是我镇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主要措施之一。我镇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实行群测群防。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各村(社区)和相关办公室、中心为主导,区规资局为主管,区地环站和技术支撑单位为技术依托,各相关责任人(包括地质灾害威胁区内建构筑物所有人、管护人、资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发挥信息系统作用,组成应急反应队伍,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地灾点监测人员加强现场监测和宏观巡查,及时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警,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建立地质灾害通报、会商及预测预报等制度,同时形成我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各相关办公室、中心负责本行业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落实本行业地质灾害监测,并将调查成果和监测数据定期汇总交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促使我镇通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效监控,为有效做好我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地质灾害威胁区内建(构)筑物的所有人、管护人、使用人和建(构)筑物主管部门,应按照要求,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工作。
(二)预警
1. 预警机制。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包括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和地质灾害临灾预报。
2. 预警分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4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3. 预警信息发布。根据綦江区未来时段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地质环境条件、隐患点稳定状态、灾险情发生规律等因素,确定各隐患点及各点内优先撤离顺序,按优先撤离、次优先撤离、观察撤离和相对安全划定四类区域,分别对应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撤离管控区。非隐患点预突发情况参照隐患点预警方式预警。各隐患点详情如下表1。
表1 石角镇地灾隐患点基本情况及分级统计表
|
序号 |
灾害点名称 |
位置 |
隐患体积 104(m3) |
规模 分级 |
威胁人数(人) |
主要影 响对象 |
稳定性 |
管控级别 | |
|
户籍 |
常住 | ||||||||
|
1 |
蔡家沟滑坡 |
官顶村5组 |
6.48 |
小型 |
36 |
23 |
居民、鱼塘 |
基本稳定 |
一至三级 |
|
2 |
岗上滑坡 |
干坝村3组 |
1.20 |
小型 |
9 |
3 |
居民 |
基本稳定 |
一至三级 |
|
3 |
龙凼子危岩 |
民建村1组 |
18.4 |
中型 |
50 |
15 |
居民 |
基本稳定 |
一至二级 |
|
4 |
奓口石危岩 |
长岗村2组 |
1.50 |
中型 |
7 |
8 |
居民、省道 |
基本稳定 |
一至二级 |
|
5 |
大地坪滑坡 |
双树村3组 |
1.80 |
小型 |
14 |
9 |
居民 |
基本稳定 |
一至二级 |
|
6 |
堰塘湾危岩 |
寨溪村1组 |
1.32 |
小型 |
30 |
7 |
居民 |
基本稳定 |
一级 |
|
7 |
河边危岩 |
农岗村3组 |
2.08 |
中型 |
15 |
8 |
居民、河流 |
基本稳定 |
一级 |
|
8 |
寄牛场危岩 |
显灵村6组 |
1.20 |
中型 |
28 |
28 |
居民 |
基本稳定 |
一级 |
|
9 |
麻家岩滑坡 |
双树村5组 |
4.80 |
小型 |
16 |
10 |
居民 |
基本稳定 |
一级 |
|
10 |
大土湾危岩 |
欧家村6组 |
6.0 |
中型 |
21 |
9 |
居民、高压线塔 |
基本稳定 |
一级 |
|
11 |
干坝子滑坡 |
干坝村3组 |
9.60 |
小型 |
61 |
24 |
居民、河流 |
基本稳定 |
四级 |
|
12 |
白云观危岩带 |
白云村、千秋村、民建村 |
54.6 |
大型 |
344 |
125 |
居民、道观 |
基本稳定 |
四级 |
4. 预警行动。各村(社区)地质灾害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扎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当地灾点监测人员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变形加剧情况时,应立即预警,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号,迅速动员和组织群众向预定安全地点应急撤离,同时按程序上报地灾发生情况,各级、各办公室、各中心同时展开救援工作。当预警达到橙色及以上级别时,镇政府及所属村要落实“五停”措施,视情启动熔断机制。
5. 预警行动调整和终止。根据区级部门动态调整的预警级别,逐步升级或降级。超出突发地质灾害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预警信息的,视为预警终止。
七、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镇级层面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包括雨情、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非隐患点预突发情况参照隐患点应急处置方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流程
1. 四级应急响应。
(1)雨情四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发布蓝色预警或未来24小时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黄色时。
启动程序:经批准,启动雨情四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村(社区)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措施,通常情况下不撤离,做好预警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巡查排查、监测预警。
(2)险情四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5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潜在损失在100万元以下。
启动程序:经批准,启动险情四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落实险情主体责任,及时上报险情信息,根据现场情况成立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做好危险区管控、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险情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
(3)灾情四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5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潜在损失在50万元以下。
启动程序:经批准,启动灾情四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落实灾情主体责任,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伤员救治、排危除险等抢险救援工作。
2. 三级应急响应。
(1)雨情三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未来12小时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黄色时或未来24小时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橙色时。
启动程序:经批准,启动雨情三级应急响应。
在雨情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加密会商研判;派出包片干部进驻村(社区) 指导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派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地防员加密巡查防控;视情前置救援力量和物资,做好抢险救援准备。根据情况撤离蔡家沟滑坡、岗上滑坡部分威胁范围(土房)。
(2)险情三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人以上不满3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
启动程序:经批准,启动险情三级应急响应。
在险情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落实险情应对主体责任,及时上报险情信息,成立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做好危险区管控、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险情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
(3)灾情三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初步判断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3人以上不满5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启动程序:经批准,启动灾情三级应急响应。
在灾情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落实灾情应对主体责任,成立灾害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排危除险等抢险救援工作。
3. 二级应急响应。
(1)雨情二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未来12小时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橙色时或未来24小时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红色;
启动程序:经批准,启动雨情二级应急响应。
在雨情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加密会商研判,视情启动熔断机制,采取交通管制、关闭景区等临时性措施;强化预警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防范应对工作,调集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提前驻防,做好抢险救援准备。根据情况撤离蔡家沟滑坡和岗上滑坡部分威胁范围(土房)、龙凼子危岩、大地坪滑坡、奓口石危岩等隐患点威胁范围。
(2)险情二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30人以上不满5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250万元以上不满 500万元。
启动程序:经批准,启动险情二级应急响应。
在险情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落实险情应对主体责任,及时上报险情信息,成立险情应对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做好危险区管控、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险情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
(3)灾情二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初步判断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 5 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启动程序:经批准,启动灾情二级应急响应。
在灾情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做好地质灾害先期处置工作,待区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在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 一级应急响应。
(1)雨情一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未来12小时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红色时,
启动程序:经批准,启动雨情一级应急响应。
在雨情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加密会商研判,根据区地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求,指导山区人员提前做好避险转移工作,及时启动熔断机制,对重点部位进行管控封闭。根据情况撤离蔡家沟滑坡和岗上滑坡部分威胁范围(土房)、龙凼子危岩、大地坪滑坡、奓口石危岩、大土湾危岩、麻家岩滑坡、寄牛场危岩、蔡家沟滑坡、堰塘湾危岩等隐患点威胁范围。
(2)险情一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人以上,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
启动程序:经批准,启动险情一级应急响应。
在险情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保障现场指挥部运行,按照现场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做好险情排危除险、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
(3)灾情一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初步判断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
启动程序:经批准,启动灾情一级应急响应。
在灾情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待市地指救援专家和队伍到达现场后,接受其指挥并配合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避险撤离
1. 应急避险撤离范围及响应级别。
根据石角镇未来时段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风险源变形情况,确定各地质灾害风险源避险撤离范围及管控级别,详见表2。
表2 石角镇应急避险撤离范围及响应级别
|
序号 |
未来时段地灾气象风险预警等级 |
撤离范围 |
撤离人数 |
人数合计 |
响应级别 | |
|
12小时 |
24小时 | |||||
|
1 |
红色 |
/ |
大地坪滑坡 |
5户15人 |
56户120人 |
一级 |
|
大土湾危岩 |
6户9人 | |||||
|
河边危岩 |
5户8人 | |||||
|
麻家岩滑坡 |
5户10人 | |||||
|
寄牛场危岩 |
7户28人 | |||||
|
蔡家沟滑坡 |
12户23人 | |||||
|
岗上滑坡 |
2户3人 | |||||
|
堰塘湾危岩 |
4户7人 | |||||
|
龙凼子危岩 |
8户15人 | |||||
|
奓口石危岩 |
2户8人 | |||||
|
2 |
橙色 |
红色 |
龙凼子危岩 |
8户15人 |
15户30人 |
二级 |
|
奓口石危岩 |
2户8人 | |||||
|
大地坪滑坡 |
3户4人 | |||||
|
蔡家沟滑坡(张光强) |
1户2人 | |||||
|
岗上滑坡(陈永才) |
1户1人 | |||||
|
3 |
黄色 |
橙色 |
蔡家沟滑坡(张光强) |
1户2人 |
2户3人 |
三级 |
|
岗上滑坡(陈永才) |
1户1人 | |||||
|
4 |
蓝色 |
黄色 |
白云观危岩带 |
46户125人 |
58户149人 |
四级 |
|
干坝子滑坡 |
12户24人 | |||||
2. 应急避险撤离信息发布。
指挥长下达应急避险撤离指令后,指挥中心和村组干部立即按下列要求发布撤离信息:
(1)指挥中心通过渝快政视频调度、短信等形式将应急避险撤离信息发送至需转移风险源所在村组的驻村干部、村组干部。
(2)村组干部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将应急避险撤离信息发送至需撤离群众。
3. 应急避险撤离组织。
应急避险撤离工作采取“层层包干”方式进行。收到应急撤离信息后,驻村领导要迅速调度村干部组织开展应急撤离避让工作,做好应急撤离避让情况的跟踪督促和检查指导。各村应急避险撤离小组要迅速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按照应急撤离预案中的路线撤离至安置场所,详见表3。
表3 石角镇应急避险撤离安置表
|
序号 |
驻村 领导 |
村组 |
风险源 |
威胁户数 |
威胁人数 |
集中安置点 |
|
1 |
代玉东 |
干坝村 |
岗上滑坡 |
2 |
3 |
干坝村村委会 |
|
2 |
欧家村 |
大土湾危岩 |
6 |
9 |
欧家村村委会 | |
|
3 |
显灵村 |
寄牛场危岩 |
7 |
28 |
显灵村村委会 | |
|
4 |
李全魏 |
长岗村 |
奓口石危岩 |
2 |
8 |
蒲河学校 |
|
5 |
李如意 |
寨溪村 |
堰塘湾危岩 |
4 |
7 |
寨溪村村委会 |
|
6 |
李定兵 |
双树村 |
麻家岩滑坡 |
5 |
10 |
双树村村委会 |
|
7 |
大地坪滑坡 |
5 |
9 | |||
|
8 |
文豪 |
官顶村 |
蔡家沟滑坡 |
12 |
23 |
官顶村村委会 |
|
9 |
农岗村 |
河边危岩 |
5 |
8 |
农岗村村委会 | |
|
10 |
张旺 |
民建村 |
龙凼子危岩 |
8 |
15 |
民建村村委会 |
|
合计 |
56 |
120 |
||||
在应急避险撤离工作中,对不理解不配合的人员,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对不服从指挥的,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应撤尽撤,全员安全撤离,不落一人。
4. 应急避险撤离路线选择。
应急避险撤离路线选取最便捷、快速的主要道路,当风险源出现变形加剧等紧急情况时,受威胁群众应先通过垂直于滑坡、危岩运动方向的道路,迅速撤离威胁范围后,再通过主要道路撤离至安置场所。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畅通。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抢险救援单位,应确定1名负责人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的通信畅通。
(二)抢险救援力量保障
镇及各村(社区)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具体工作。
(三)抢险救援装备、物资保障
镇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的设施、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如处置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应准备必要的防护服,保证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抢险救援资金保障
镇财政办公室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制度保障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和相关办公室、中心做好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各村(社区)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等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灾情(险情)信息。发生重特大灾情时要随时上报。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好灾害点的防灾预案;要及时向灾害影响区居民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向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做到有备无患。各办公室、各中心、各村(社区)要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不留死角,监管不留真空。
(六)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未按规定采取措施处置灾害,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未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采取应急措施,导致发生可以避免的损害的;
(3)通报、报送、上报和公布有关灾害虚假信息,或者缓报、谎报、瞒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4)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救灾资金和物资的;
(5)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造成损害的;
(6)在抢险救灾中,不服从命令,使辖区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7)负责救灾工作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
(8)对如实反映灾情和揭发违法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9)在救灾工作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九、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安全宣传
向社会公布镇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报警电话,使广大群众知晓。镇相关办公室、中心要利用手机短信、广播和各种会议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逃生自救能力。
(二)预案培训
各有关村(社区)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订相应的方案,储备相应的物资,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参加应急抢险救援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应急演练
镇指挥部应组织镇相关办公室、中心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演练,提高群众应急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监督检查
镇政府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十、预案修订
镇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期限最长为5年。以上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继任人员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石角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指挥部联系电话:023-48671890。
石角镇政府值班电话:023-4825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