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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27562142523/2025-00013
  • [ 发文字号 ]
  • 石角府发〔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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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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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角镇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各中心,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石角镇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25417       

(此件公开发布)


石角镇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处置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确保全镇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渝府办发〔201441号)、《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綦江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并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救人为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抢险先救人的原则,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及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排除险情、抢险救人,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发挥现代科技和专业支撑作用,依托消防救援、专业救援、军民联动、社会自愿群体等多种力量,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地质灾害。

(三)统一领导,分工联动。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镇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社会共同参与,实现联动互通,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防灾格局。

(四)属地管理,分级响应。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由各村(社区)首先作出应急响应。各村(社区)是处置本辖区地质灾害的主体,应根据职责范围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明确责任人和指挥权限,根据灾情(险情)等级,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三、现状

我镇地质环境复杂,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增加,加之降雨影响,地质灾害发生较为频繁。截止到20253月,我镇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其中滑坡5处、危岩7处,分布于全镇10个村,共危及194602人,威胁户籍人口数量在10人以上需要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点共10处。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应对工作。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地质灾害发生后,能够尽快地做到人员、物资、资金的及时到位,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下辖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舆情管控和维稳组,做到沉着应对、有条不紊地进行。为明确各自职责,现将各应急组成员安排如下:

(一)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指挥部。

指 挥 长:杨

副指挥长:李定兵、当日值班领导

    员:镇属各办公室、各中心负责人,石角派出所负责人,石角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镇指挥部工作职责:负责决定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处置指令,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负责指挥、协调组织社会有关抢险救援力量,动员和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协同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决定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封闭、实行交通管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等强制性措施,情况特别危急时决定对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或妨碍抢险救援的建(构)筑物强行拆除;负责收集、掌握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发布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审定拟向上报送的地质灾害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的报告;协调上级相关部门落实救灾资金。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我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和处置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地质灾害应急体系,组建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和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传达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指令和区领导的批示和指示,通报灾情;制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牵头组织培训和演练;负责涉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相关单位的通讯联络和灾情统计。

(二)综合协调组。

长:李定兵

副组长:黄志洪

员:陈智、杨艳菊、肖宇、代雪梅、杨天洁

队伍职责:负责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确保各救援小组之间的信息畅通和行动协调;对接相关部门,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收集、汇总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为决策提供支撑力。

(三)抢险救援组。

长:舒均、当日值班领导

副组长:欧恒龙

员:张自力、杨方红、石崇刚、蒋良秋、罗玉波、涂磊、翁昌军、唐君、赵刚、张君强、赵一锟、赵先军、罗义洪、牟俊、周钦清、李林峰、代锡剑、张开鹏、突发地灾村书记

队伍职责:在地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评估现场情况,判断危险程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职能职责采取相应措施有序组织救援,同时对现场的道路、水、电、气、通讯设施进行管控,对现场交通、治安、稳定进行管控。

(四)转移安置组。

长:舒均

副组长:熊健

员:吴艾桐、瞿开彬、王跃、邓杰、杨永志

队伍职责:根据地灾专家研判划定危险区范围和转移路线,确定需转移的户数、人数后安全转移受灾群众,做好临时安置及后续保障工作

(五)后勤保障1组。

长:甯中利

副组长:蔡春平

员:伍家敏、李囡、余鹰鸽、赵宇洁、王莉、贺爽、赵秋雨、杨雯洁、魏源美、甯红艳

队伍职责: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救援物资的调配、运输和分发,救援工作车辆的准备,确保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为救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六)后勤保障2组。

长:甯中利

副组长:明娜

员:吕露、蒋茗月、张梅、龚薇、肖川云、何思颖、肖宇、魏志柯、祝菁

队伍职责: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救援物资的调配、运输和分发,救援工作车辆的准备,确保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为救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七)后勤保障3组。

长:甯中利

副组长:唐玉洁

员:石艳、杨天洁、杨丹、陈颖、陈巧、刘静、张璟、杨腊梅、周沿丽、王芳、邱红

队伍职责: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救援物资的调配、运输和分发,救援工作车辆的准备,确保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为救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八)医疗救护组。

长:文豪

员:钟莉、向淑清

队伍职责:及时联系卫生院,准备医疗救护人员和设备,在地灾发生后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做好受灾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

(九)舆情管控和维稳组。

长:李定兵

员:李德明、赵娟、刘硫、向俊燕、赵一锟、杨腊梅、杨秀槐

队伍职责: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的新闻宣传和舆情管控,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做好信访回复和来访群众的接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六、预防、监测、预警

(一)预防、监测。

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治理是我镇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主要措施之一。我镇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实行群测群防。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各村(社区)和相关办公室、中心为主导,区规资局为主管,区地环站和技术支撑单位为技术依托,各相关责任人(包括地质灾害威胁区内建构筑物所有人、管护人、资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发挥信息系统作用,组成应急反应队伍,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地灾点监测人员加强现场监测和宏观巡查,及时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警,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建立地质灾害通报、会商及预测预报等制度,同时形成我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各相关办公室、中心负责本行业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落实本行业地质灾害监测,并将调查成果和监测数据定期汇总交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促使我镇通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效监控,为有效做好我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地质灾害威胁区内建(构)筑物的所有人、管护人、使用人和建(构)筑物主管部门,应按照要求,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工作。

(二)预警。

各村(社区)地质灾害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扎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当地灾点监测人员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变形加剧情况时,应立即预警,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号,迅速动员和组织群众向预定安全地点撤离,同时按程序上报地灾发生情况,各级、各办公室、各中心同时展开救援工作。

七、应急响应

(一)灾(险)情报告。

1. 要求。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1. 内容。

1)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或发现)时间、详细地址、受灾范围(或受威胁对象);

2)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和人员救治(助)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灾害现场基本情况;

3)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潜在危险程度、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4)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态初步控制情况,现场先期处置指挥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下一步计划采取的措施(包括需请求支援的事项)

(二)灾(险)情应急响应。

各村(社区)在接到地灾点监测人员的灾(险)情报告或本村(社区)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灾(险)情,初步划定成灾范围、设置警戒区域、撤离险区群众,并迅速上报镇政府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告主要领导。主要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和人员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镇级预案,然后再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区应急局和区规资局。

(三)人身伤亡应急处置。

接到人身伤亡事故信息后,镇指挥部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在事发后半小时内,向区政府、区应急局和区规资局电话报告,持续跟进最新进展。在事发后1小时内,由镇指挥部形成事故概况上报区政府、区应急局和区规资局,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报告、谎报或隐瞒不报。现场详情及事件后续情况及时跟踪书面续报,事件结束后要有终报。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畅通。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抢险救援单位,应确定1名负责人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

(二)抢险救援力量保障

镇及各村(社区)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具体工作

(三)抢险救援装备、物资保障

镇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的设施、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如处置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应准备必要的防护服,保证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抢险救援资金保障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制度保障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和相关办公室、中心做好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各村(社区)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等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灾情(险情)信息。发生重特大灾情时要随时上报。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好灾害点的防灾预案;要及时向灾害影响区居民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向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做到有备无患。各办公室、各中心、各村(社区)要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不留死角,监管不留真空。

(六)责任追究

镇党委、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有以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

  1. 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不按有关规定上报和迟报、漏报、瞒报的;
  2. 拒不执行地质灾害现场领导小组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3. 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影响、干扰和阻挠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
  4. 引发地质灾害灾情,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
  5. 不按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

九、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安全宣传

向社会公布镇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报警电话,使广大群众知晓。镇相关办公室、中心要利用手机短信、广播和各种会议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逃生自救能力。

(二)预案培训

各有关村(社区)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订相应的方案,储备相应的物资,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参加应急抢险救援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应急演练。

镇指挥部应组织镇相关办公室、中心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演练,提高群众应急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监督检查。

镇政府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十、预案修订

镇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期限最长为2年。以上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继任人员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石角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常用通讯录

附件

石角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常用通讯录

办公电话

党委书记

48256963

文仁余

党委副书记

48256193

李如意

副镇长

48251699

李定兵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48250163

甯中利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人大副主席

48250113

副镇长

48251687

李全魏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48250005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48251676

副镇长

48250345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48252337

代雪梅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副主任

(主持工作)

48250013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48256976

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人

48250197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人

48251266

黄志洪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48671890

罗义洪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48250012

唐玉洁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主持工作)

48467903

杨艳菊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48252328

张开鹏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48250495

李德明

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负责人

48256865

江圆圆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48251677

金代华

石角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所长

48250278

翁昌君

石角派出所所长

482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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