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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62142523/2025-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3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角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石角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角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编制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安排,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施行执法检查“三部曲”,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各办公室、有关单位相互协同,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 1.2025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5年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5年度经济发展办公室(公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25年度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5.2025年度经济发展办公室(水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6.2025年平安法治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7.2025年度民生服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8.2025年度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9.2025年度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0.2025年度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1.2025年石角镇市场监管所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5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效能,按照市、区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全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2.行业监管形势稳定。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和烟花爆竹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零死亡。
3.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普遍下降,安全条件极大改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4.检查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不发生一起因被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导致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变更的案件。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监管人员5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5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48天×5人=1240天
2.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日:547天
(1)烟花爆竹:147天
(2)非煤矿山:36天
(3)加油站:36天
(4)消防安全:48天
(5)道路交通检查巡查,处理违章行为:280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325天,包括:
(1)实施烟花爆竹行政初审:28天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3天
(3)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40天
(4)摩托车驾驶员学习:12天
(5)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及有奖举报:30天
(6)隐患排查治理:24天
(7)参加镇级联合执法:24天
(8)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4天
4.非检查工作日368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170天
(2)病假、事假:35天
(3)工会活动:60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55天
(5)参加党群活动:48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非煤矿山企业。
全镇共有非煤矿山企业2家:石角回伍页岩砖厂、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公司井下特种作业公司。
(二)危化品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我办直管的危化储存经营单位1家(能赢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常年点17家、临时点20家。
(三)综合监管方面。
对34个村(社区)、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依法开展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
1.2025年度对非煤矿山按照每月一覆盖的监管原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2.2025年度对能赢加油站日常监督检查每月覆盖一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常年店17家,淡季每季度全覆盖检查1次,旺季(春节前后)日常监督检查1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临时20家,在行政许可时间段内全覆盖检查1次。重点检查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烟花爆竹零售店储存、销售规定范围内品类、数量的烟花爆竹情况;烟花爆竹零售店周边及零售店内其他安全条件。
常年点检查计划:
1月:石角片8家。
2月:17家常年点全覆盖检查一次。
3月:新民片3家、瀛山片2家。
4月:瀛坪片1家、蒲河片3家。
5月:石角片8家。
6月:新民片3家、瀛山片2家。
7月:瀛坪片1家、蒲河片3家。
8月:石角片8家。
9月:新民片3家、蒲河片2家。
10月:瀛坪片1家、蒲河片3家。
11月:石角片8家。
12月:新民片3家、蒲河片2家。
(二)道路交通。
1.联合执法。
建立由镇道安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石角派出所、三江公巡大队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每月选择一个赶场天在石角镇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1次。主要针对违法违章客运、货运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面包车等。以严厉的执法力度约束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驻站执法。
每周驻站执法两次,提前一周在道交安系统拟定驻站计划。
3.流动执法。
每周2天,可与驻站执法检查相结合;每逢石角场赶场天、重要节假日开展上路执法检查;主要领导带队检查每旬1次;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每旬2次;遇专项行动按要求执行。
(三)专项督查检查。
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安排部署,按照标准化企业“回头看”、工贸企业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綦江区石角镇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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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人 |
矿种 |
生产规模 |
安全许可证 |
采矿许可证 |
标准化评定情况 |
设计开采标高 |
备注 | |||||||||||||||||
编号 |
取证时间 |
到期时间 |
编号 |
到期时间 |
等级 |
评定时间 |
|
| |||||||||||||||||||
1 |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公司井下特种作业公司 |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柳屯镇 |
付天明 |
页岩气 |
暂时未生产 |
(豫)FM安许证字【2023】XJYT017Y |
2023.12.29 |
2026.12.28 |
|
|
|
|
|
| |||||||||||||
2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回伍页岩砖厂 |
綦江区石角镇回伍村3社 |
罗义 |
砖瓦用页岩 |
5万吨/年 |
91500222203457561X |
1985年3月8日 |
永久 |
C500222209057120019722 |
2026年1月30日 |
3级 |
|
345米~305米 |
| |||||||||||||
綦江区石角镇危化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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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站长(主要负责人) |
分管安全员 |
从业人员 |
许可证情况 |
营业执照 |
备注 |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编号 |
有效期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范围 |
|
||||||||||||||||||||
1 |
重庆市綦江区能赢贸易有限公司 |
綦江区石角镇回伍村七社 |
徐应伦 |
刘照香 |
罗德梅 |
7 |
渝綦江应急(加油)字【2023】72 |
2026.09.19 |
91500222MA5UT81D6U |
汽油、柴油 |
|
||||||||||||||||
石角镇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基本信息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许可证类型 (长期/临时) |
经营场所 面积m2 |
经营方式(专柜/专店) |
备注 |
1 |
陈川玲 |
92500222MA5Y2EG91K |
陈川玲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白云街上 |
长期 |
30 |
专店 |
|
2 |
蒋成忠 |
92500222MA5YCUDH6M |
蒋成忠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金色池塘 巴渝新居A栋1单元1号 |
长期 |
30 |
专店 |
|
3 |
黎永全 |
92500222MA6054AU58 |
黎永全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瀛坪街8号附1号 |
长期 |
50 |
专店 |
|
4 |
朱晓琴 |
92500110MAC1DU1B9B |
朱晓琴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正街4号附4号 |
长期 |
40 |
专店 |
|
5 |
张绍春 |
92500222MA5YA9H636 |
张绍春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正街67号附1号 |
长期 |
40 |
专店 |
|
6 |
秦茂洪 |
92500110MABYRWJ89H |
秦茂洪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双树村1社 |
长期 |
30 |
专店 |
|
7 |
李欢 |
92500110MAC0JRPN3N |
李欢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新街6号附13号 |
长期 |
30 |
专店 |
|
8 |
左祥友 |
92500222MA5Y2EGB8B |
左祥友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正街119号附3号 |
长期 |
20 |
专店 |
|
9 |
范昭胜 |
92500222MA5Y2EFW3P |
范昭胜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回伍村2组 |
长期 |
50 |
专店 |
|
10 |
敖莉 |
92500222MA5Y2HAX8H |
敖莉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老街296号 |
长期 |
30 |
专店 |
|
11 |
犹方全 |
500222600087644 |
犹方全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新民街上 |
长期 |
30 |
专店 |
|
12 |
贺勇 |
92500222MA5Y2EG16T |
贺勇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新民街40-1号 |
长期 |
10 |
专店 |
|
13 |
赵福分 |
92500222MA5YDG9RXN |
赵福分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新民街37号 |
长期 |
45 |
专店 |
|
14 |
万先美 |
92500222MA605R3E2H |
万先美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蒲河社区正街12号 |
长期 |
30 |
专店 |
|
15 |
王勇 |
92500222MA5Y31X57M |
王勇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瀛山街55号 |
长期 |
45 |
专店 |
|
16 |
缪飞 |
92500222MA5Y31X57M |
缪飞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民生街80号 |
长期 |
40 |
专店 |
|
17 |
冉俊 |
92500110MAE32Y7X3F |
冉俊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交通路1号 |
长期 |
35 |
专店 |
|
备注:“经营方式”一栏,除农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可实行专柜经营,其他实行专店经营。
附件2
2025年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区、镇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25年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全镇辖区内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普遍下降,安全条件极大改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人员4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2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48天×2人=496天/人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496-42-300=154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42天,包括: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0天
(2)开展安全生产监管:22天
(3)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0天
4.非检查工作日300天,包括:
(1)学习、培训、会议、日常工作事务:240天
(2)病假、事假:10天
(3)安全宣传:12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0天
(5)参加党群活动:18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列入本年度工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企业有5家(分别是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彬林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重庆玉福华食品厂、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其中制造业企业3个、食品企业2个。液化气供应站1个(罗敏液化气供应站)。寄递物流企业2家(石角快递服务中心、石角邮政快递)。再生资源回收点4家(分别是廖佐国、何光平、周秀、东创公司)。
四、检查计划安排
(一)重点检查。对列入监督检查的工贸企业拟平均每月度日常监督检查至少1家(次)企业,每季度拟对列入监督检查的工贸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一次。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是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限空间、委外作业是否严格程序审批作业等。液化气供应站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寄递物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
1月检查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月检查重庆玉福华食品厂、石角快递服务中心、石角邮政快递。
3月检查重庆市彬林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罗敏液化气供应站。
4月检查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月检查重庆玉福华食品厂、罗敏液化气供应站。
6月检查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彬林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7月检查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8月检查重庆玉福华食品厂、重庆市彬林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石角快递服务公司、石角邮政快递。
9月检查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罗敏液化气供应站。
10月检查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1月检查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罗敏液化气供应站。
12月检查重庆玉福华食品厂、重庆市彬林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二)一般检查。对列入监督检查的再生资源回收点每半年监督检查全覆盖一次,重点检查“三有三无、三要三不”。
(三)专项检查。按照区、镇安委会安排部署,结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辖区不定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对商超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石角镇2025年快递网点经营台账 | |||||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经营地址 |
从业人数 |
备注 |
1 |
石角快递服务中心 |
刘桂芝 |
石角镇大桥 |
4 |
|
2 |
石角邮政快递 |
程江 |
石角镇正街75号 |
3 |
|
石角镇2025年天然气经营台账 | |||||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经营范围 |
从业人数 |
备注 |
1 |
重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李阳 |
石角片区 |
10 |
|
2 |
重庆盛焰燃气有限公司 |
刘伟 |
瀛山、瀛坪、蒲河、新民片区 |
9 |
|
石角镇2025年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台账 | |||||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经营地址 |
从业人数 |
备注 |
1 |
罗敏液化气供应站 |
罗敏 |
石角镇回伍村5组 |
2 |
|
石角镇2025年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台账 | |||||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经营地址 |
从业人数 |
备注 |
1 |
重庆东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陈小坤 |
石角镇回伍村2组 |
3 |
|
2 |
周秀回收点 |
周秀 |
石角镇齐雨村2组 |
1 |
|
3 |
廖佐国回收点 |
廖佐国 |
石角镇石角社区1组27号附10号 |
1 |
|
4 |
何光平回收点 |
何光平 |
石角镇大桥头旁边 |
2 |
|
綦江区石角镇镇工贸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登记方式 |
企业 |
所属行业 |
规模分类(ABC) |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兼职安全管理负责人) |
主要工艺及产品 |
主要风险或隐患 |
风险等级综合评定 |
从业人员总数(所有员工) |
1 |
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 |
企业 |
汽车 齿轮 |
制造业 |
规上 |
姜武 |
杜勇 |
汽车齿轮 |
机械伤害 |
蓝 |
68 |
2 |
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企业 |
齿轮部件制造 |
制造业 |
小微 |
吕立 |
卢梅 |
齿轮部件铸造 |
高温熔炉 |
黄 |
26 |
3 |
重庆玉福华食品厂 |
企业 |
加工 食品 |
食品 |
小微 |
李玉福 |
邓素华 |
加工食品 |
中毒 |
蓝 |
16 |
4 |
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 |
企业 |
食品 加工 |
食品 |
小微 |
霍九凤 |
霍九凤 |
加工食品 |
有限空间 |
蓝 |
20 |
5 |
重庆市彬林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企业 |
生产塑料颗粒 |
制造业 |
小微 |
唐彬 |
唐勇 |
塑料颗粒 |
消防 |
蓝 |
16 |
附件3
2025年度经济发展办公室(公路)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镇新建公路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行业监管形势稳定。落实专人负责,施工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明确公路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责任,确保公路建设和养护期间无大小事故发生。
二、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安排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监管人员3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2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48天×2人=496天/人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496-44-362=90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44天,包括: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4天
(2)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30天
4.非检查工作日362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284天
(2)病假、事假:10天
(3)公路安全宣传:24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0天
(5)参加党群活动:24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公路建设与养护。在建设和管理养护过程中,施工方和各村应加强日常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公路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责任,确保公路建设和养护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和频次
1.公路建设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对2025年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每月1次进行检查,贯穿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直至项目建设验收结束。
2.公路管理养护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抽查10个村辖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情况,一个季度全覆盖32个村辖区农村公路的养护情况。
1月、4月、7月、10月抽查双树村、丰岩村、石角村、回伍村、干坝村、砖房村、寨溪村、福禄村、刘罗村、新民村、齐雨村;
2月、5月、8月、11月抽查双堰村、朝阳村、铺子村、显灵村、农岗村、官顶村、石河村、下湾村、桃花村、欧家村;
3月、6月、9月、12月抽查长岗村、坪上村、互助村、溶岩村、塘岗村、天平村、强干村、民建村、新农村、千秋村、白云村。
五、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公路建设在建项目安全检查。约定好相关安全责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督促并监管道路施工现场的警示标志、标牌是否完善,严格要求施工方特殊工作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镇公路办对在建项目安排专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定期进行巡查,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停工整改,隐患消除过后方可继续施工,直至建设完工。
2.公路管理养护的安全检查。每月督促并检查各村道路路面、边沟、涵洞的情况,每月检查各村安全标识标牌状况,汛期及时收集各村道路的水毁情况,协助各村做好公路水毁抢险修复工作,并做好台账和检查记录。
附件4
2025年度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应急发〔2023〕4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区、镇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实际,按要求制定2025年度乡村振兴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一是通过对行业工程项目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在建工程顺利完成。二是加强对集体经济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及用工安全的管理,降低生产安全风险。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监督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人员6人。其中:参与监督检查工作2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法定总工作日:248天×2人=496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496-20-431=45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20天,包括:
(1)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8天。
(2)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4天
(3)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天
(4)开展节假日安全检查:6天。
4.非检查工作日431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368天。
(2)病假、事假:6天。
(3)安全宣传:16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5天。
(5)参加党群活动:16天。
三、监管对象
(一)行业项目。
所有在建行业项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
3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从事行业为种养殖业、小型工程承接、农产品加工等。
(三)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重点抽查在营且达到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标准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45家。
四、检查内容
1.2021年高标准农田补充规划项目等牵头的在建项目建设中车辆运输、施工场地管理、施工过程、人员安全等。
2.集体经济组织用工安全,主要是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业种植、管护、采摘、加工等环节用工安全。
3.生产经营管理,重点检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工、经营、存储等相关场所安全。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对2021年高标准农田补充规划项目及牵头的其他在建项目,施工期间,每月抽查至少1处正在施工的场所。
新农村欣农茗峰茶叶有限公司每季度检查1次,其余经营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年抽查1/2以上,正常运营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全年至少抽查4家。
附件5
2025年度经济发展办公室(水环)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预防为主,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监察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镇水利、环保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行业监管形势稳定。渡船、农村人饮、病险山坪塘整治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零死亡。危险化学品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施工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
三、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安排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监管人员3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2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48天×2人=496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496-44-222=230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44天,包括:
(1)开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4天
(2)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30天
4.非检查工作日222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144天
(2)病假、事假:10天
(3)生态环境、水利安全宣传:24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0天
(5)参加党群活动:24天
四、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小(二)型水库。
全镇共有小(二)型水库10座。
(二)农村人饮工程。
我镇由辖区村民委员会管理的水厂共计25处。
(三)其他小型水利工程。
全镇共有山坪塘513口,4座水力发电站。
(四)渡船。
我镇现保留渡口1处,渡船1只,船体状况良好。
(五)涉及环保工业企业、河道、农村污水处理站、集中式饮水源等。
五、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1.每月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检查,若检查月无在建水利项目不开展检查。
2.每月对重点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开展检查3次,水利设施包含:水库(尧溪沟、均安、何家岩、八一、溶岩、朝阳、官田、出口丘、瀛丰、赵家沟)溢洪道、大坝、放水设施、标识标牌等;山坪塘(梨树沟、香樟沟、蔡家沟、石碾槽、李家山、帽火山、方丘、石湾角、左家沟、毛里、冷水沟)溢洪道、大坝、放水设施、标识标牌等;水厂(白云片区、新民片区、蒲河、欧家、天平、坪上、石角、丰岩、福禄、刘罗、显灵、溶岩、塘岗、长岗、砖房)水质、水量等;河道(永丰河、蒲河、牛渡河)行洪影响、标识标牌等。
3.每月开展环保检查2次,检查对象包含:集中式饮用水源水库(尧溪沟、均安、何家岩、八一、溶岩、朝阳、出口丘、瀛丰、赵家沟)卫生状况;山坪塘(梨树沟、香樟沟、蔡家沟、石碾槽、李家山、帽火山、方丘、石湾角、左家沟、毛里、冷水沟)卫生状况;涉环保企业(重庆玉福华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污水排放以及粉尘污染;环保设施(干坝、蒲河、瀛坪污水处理站)卫生状况及出水水质检查。
(二)一般检查安排
1.每月对非重点水利设施随机检查1次。
2.每半年对渡口(干坝)、水电站(桃花、蒲河、瓦窑坝、鲁峡洞)检查覆盖1次。
附件6
2025年平安法治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揽全局,更新思想观念,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平安建设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全镇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石角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市区有关规定,结合石角辖区实际,特制定《2025年平安建设工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市、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突出管理工作责任,强化镇、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居住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人员5人,5人均属平安办专职干部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经查询,2024年共365天,其中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117天(双休104天,法定假13天),全年工作时间248天。
1.总法定工作日:248天×2人=496天
2.安全检查工作日:496-220-155=121天
3.行政工作日共220天,包括:
(1)实施人民调解96天;
(2)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查处76天;
(3)重点人群管控48天;
4.非行政工作日共155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70天;
(2)病、事假6天;
(3)普法学习宣传24天;
(4)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5天;
(5)参加党群活动、驻村工作40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校园及周边检查。
全镇共有9所中小学、幼儿园,主要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三南铁路沿线巡查。
我镇三南铁路涉及6个村,即双树、砖房、干坝、桃花、长岗、农岗。主要检查铁路护网情况,在农岗村狗老孔处通行人员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四、工作任务
1.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贯彻国家、市、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充分结合,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村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制定平安建设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
2.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镇村(社区)宣传栏、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载体,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民反诈、禁毒防邪、铁路护路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加大对社区、重点人群、铁路沿线密集场所的巡查力度。加大辖区内重点人群管控帮扶,加强铁路护路沿线安全巡查,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4.加强对辖区内信访维稳工作的管理。为有效防范和大幅度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法上访打下基础。
5.定期举行信访维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及时组织相关办公室每月定期召开研判会,将各类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每年3月、6月、9月、12月各开展一次铁路护路巡查,每年2月、9月各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
附件7
2025年度民生服务办公室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民生服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按照“量力而行、尽职尽责”的原则,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市、区、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1.石角镇敬老院,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600平方米。共三层楼房,一个食堂、一个会议室。现有住房间数50间,68个床位。入住人数42人,其中37名特困人员,5名社会人员。石角社区和蒲河社区两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总面积200平方米,8个床位。
2.2个卫生院:石角镇中心卫生院(3116.03平方米)、蒲河卫生院(1184.46平方米)和28个村卫生室。
三、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编在岗人员12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2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48天×2人=496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160天:
(1)敬老院检查天数24天;
(2)社区养老服务站检查天数8天;
(3)2家卫生院检查天数16天;
(4)28个村(社区)卫生室检查天数112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41天,包括:
(1)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2天
(2)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4天
(3)开展节假日安全检查:5天
4.非检查工作日295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248天
(2)病假、事假:6天。
(3)安全宣传:12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0天
(5)参加党群活动:9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计划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石角镇敬老院、石角镇养老服务中心每月至少检查1次(含节前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12次;
綦江区石角镇中心卫生院、綦江区石角镇蒲河卫生院、石角社区养老服务站、蒲河社区养老服务站每季度检查1次,全年检查不少于4次,计划安排时间为:3月、6月、9月、12月。
(二)一般检查安排。
对28个村卫生室一年检查2次。
1月、6月检查綦江区石角镇天平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坪上村塘岗村联合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强干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互助村溶岩村联合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民建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千秋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新农村卫生室;
2月、7月检查綦江区石角镇齐雨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显灵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显灵村显灵寺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铺子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欧家村官顶村联合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双堰村朝阳村联合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新民村卫生室;
3月、8月检查綦江区石角镇石角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双树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丰岩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刘罗村福禄村联合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寨溪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砖房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干坝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回伍村卫生室;
4月、9月检查綦江区石角镇农岗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下湾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长岗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桃花村卫生室、綦江区石角镇石河村卫生室。
五、监督检查内容
1.敬老院及养老服务中心: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灭火器材配置、火源管理、燃气线路及电气线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厨房、餐厅、房间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2.卫生院:重点检查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件是否有效;是否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管理员;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电力使用等方面检查。
3.乡村卫生室:重点检查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件是否有效;临期药品是否分类管理。
2025年度民生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安全生 | ||||||
序号 |
被检查单位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检查月份 |
是否重点检查单位 |
范围 |
1 |
石角镇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 |
石角镇坪上村1组 |
赵元龙 |
每月(法定节日) |
是 |
消防安全、食品安全 |
2 |
石角社区养老服务站 |
石角镇石角社区 |
邹红 |
3月、6月、9月、12月 |
否 |
消防安全 |
3 |
蒲河社区养老服务站 |
石角镇蒲河社区 |
胡萍 |
3月、6月、9月、12月 |
否 |
消防安全 |
4 |
石角镇中心卫生院 |
石角镇正街48号 |
王晓鸿 |
3月、6月、9月、12月 |
是 |
消防安全 |
5 |
石角镇蒲河卫生院 |
石角镇蒲河街上 |
罗东海 |
3月、6月、9月、12月 |
是 |
消防安全 |
6 |
石角镇天平村卫生室 |
石角镇天平村5社 |
郑才明 |
1月、6月 |
否 |
过期药品 |
7 |
石角镇坪上村塘岗村联合卫生室 |
石角镇坪上村2社 |
霍之贵 |
1月、6月 |
否 |
过期药品 |
8 |
石角镇强干村卫生室 |
石角镇强干村4社 |
杨中贵 |
1月、6月 |
否 |
过期药品 |
9 |
石角镇互助村溶岩村联合卫生室 |
石角镇互助村2社 |
周明波 |
1月、6月 |
否 |
过期药品 |
10 |
石角镇民建村卫生室 |
石角镇民建村3社 |
金小凤 |
1月、6月 |
否 |
过期药品 |
11 |
石角镇白云村卫生室 |
石角镇白云村4社 |
任启贵 |
1月、6月 |
否 |
过期药品 |
12 |
石角镇千秋村卫生室 |
石角镇千秋村办公室 |
赵孝芳 |
1月、6月 |
否 |
过期药品 |
13 |
石角镇新农村卫生室 |
石角镇新农村5社 |
罗玉全 |
1月、6月 |
否 |
过期药品 |
14 |
石角镇齐雨村卫生室 |
石角镇齐雨村3社 |
黎永平 |
2月、7月 |
否 |
过期药品 |
15 |
石角镇显灵村卫生室 |
石角镇显灵村4社 |
丁晓荣 |
2月、7月 |
否 |
过期药品 |
16 |
石角镇显灵村显灵寺卫生室 |
石角镇显灵村2社 |
周小刚 |
2月、7月 |
否 |
过期药品 |
17 |
石角镇铺子村卫生室 |
石角镇铺子村3社 |
陈世先 |
2月、7月 |
否 |
过期药品 |
18 |
石角镇欧家村官顶村联合卫生室 |
石角镇欧家村1社 |
罗升高 |
2月、7月 |
否 |
过期药品 |
19 |
石角镇双堰村朝阳村联合卫生室 |
石角镇双堰村5社 |
罗玉超 |
2月、7月 |
否 |
过期药品 |
20 |
石角镇新民村卫生室 |
石角镇新民村1社 |
代明红 |
2月、7月 |
否 |
过期药品 |
21 |
石角镇石角村卫生室 |
石角镇石角村1社 |
罗伟 |
3月、8月 |
否 |
过期药品 |
22 |
石角镇双树村卫生室 |
石角镇双树村1社 |
范智字 |
3月、8月 |
否 |
过期药品 |
23 |
石角镇丰岩村卫生室 |
石角镇丰岩村6社 |
李跃伟 |
3月、8月 |
否 |
过期药品 |
24 |
石角镇刘罗村福禄村联合卫生室 |
石角镇刘罗村2社 |
杨中永 |
3月、8月 |
否 |
过期药品 |
25 |
石角镇寨溪村卫生室 |
石角镇寨溪村3社 |
刘宗池 |
3月、8月 |
否 |
过期药品 |
26 |
石角镇砖房村卫生室 |
石角镇砖房村1社 |
杨治尧 |
3月、8月 |
否 |
过期药品 |
27 |
石角镇干坝村卫生室 |
石角镇干坝村5社 |
王娟 |
3月、8月 |
否 |
过期药品 |
28 |
石角镇回伍村卫生室 |
石角镇回伍村4社 |
罗月红 |
3月、8月 |
否 |
过期药品 |
29 |
石角镇农岗村卫生室 |
石角镇农岗村5社 |
文强 |
4月、9月 |
否 |
过期药品 |
30 |
石角镇下湾村卫生室 |
石角镇下湾村1社 |
蒋世伦 |
4月、9月 |
否 |
过期药品 |
31 |
石角镇长岗村卫生室 |
石角镇长岗村2社 |
彭树平 |
4月、9月 |
否 |
过期药品 |
32 |
石角镇桃花村卫生室 |
石角镇桃花村5社 |
田孟强 |
4月、9月 |
否 |
过期药品 |
33 |
石角镇石河村卫生室 |
石角镇石河村5社 |
陈正权 |
4月、9月 |
否 |
过期药品 |
附件8
2025年度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以保障我镇建筑施工、房屋住用、市政基础设施、地质灾害防治为核心,按照“量力而行、尽职尽责”的原则,根据现有监督检查力量,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加大对行业在建项目(含农房建设)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建设体制,完善安全保障制度,增强安全意识,有效消除建设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预防为主,事前防范相结合”的新思路,进一步完善落实镇、村两级房屋住用安全动态巡查责任制,实行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和分工,采取镇、村(居)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以减轻房屋住用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重大损失。
(三)全面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镇生活生产平安稳定。
(四)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分层分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地灾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抓实、抓细、抓牢。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中心在岗安全监管人员5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3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48天*3人=744天
2.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日:744-96-421=227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96天,包括
(1)开展地灾防治安全宣传12天。
(2)开展农村建房安全宣传24天。
(3)开展农村房屋、城镇房屋住用安全宣传12天。
(4)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安全检查48天。
4.非检查工作日421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151天。
(2)病假、事假:30天。
(3)法定年休假、婚丧假:40天。
(4)参加党群活动:36天。
(5)农房审批:104天。
(6)工会活动:60天。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一)监管检查工作日安排。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一月一次,全年12次,每次检查3处。
2.房屋住用安全检查,城镇房屋一月一次,全年12天,每次检查5户;农村房屋一月一次,每次检查3个村,每个村检查3户,全年覆盖32个村。
3.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石角场镇每月2次,全年24次;四个老乡场一季度一次,每季度全覆盖,全年4次。
4.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检查,1个月2个点,全年所有地灾隐患点全覆盖1次。汛期和突发地灾巡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加大巡查频次,每月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
四、监督检查对象基本情况
(一)建筑施工安全。
对全镇32个村(居)的行业所属建设项目和房屋新建或改扩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村委会一起督促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施工方案,房屋建设必须在修建房屋前向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提交建房资料及签订安全质量保证书,取得乡村建设许可证、用地批准书后方可动工,应当委托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单位施工,并签订建房合同,明确质量安全责任、质量保证期限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建房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严禁违章操作。
(二)房屋住用安全。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每季度向各村收集和更新危房核实统计情况表,对核实上报的危房督促村委会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下发隐患整改通知,明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村社两级责任人加强安全监管,严重危房在汛期遇暴雨随时有可能垮塌,要求各村应加强对本村危房监测,并要求农户搬离危险区域。
(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主要涉及路灯和线路安全、化粪池安全、广告牌安全、仿古瓦屋面安全等。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落实专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上报。
(四)地灾安全。
按要求对已知地灾点进行年全覆盖日常监测和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村(居)对集中居住区、隐患易发区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威胁人员安全的要及时上报并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同时积极争取资金进行排危降险。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点短期内无法整治消除的,要制定监测预警方案,加大实时监控力度,落实专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确保安全。
五、检查计划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
1.建筑施工:行业所属建设项目,检查其是否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停工整改,隐患消除过后方可继续施工,直到建设完工。农户建房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批准书后,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每周统计各村在建房屋信息,将信息反馈至各村,要求从动工之日起,所在村安排人员进行安全巡查,督促安全施工。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对32个村的在建房屋的安全监管落实情况进行分片巡查,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督促停工整改,隐患消除过后方可继续施工,直到建设完工。
2.房屋住用:建立全镇危房监管台账,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定期对各村(居)危房安全监管情况进行分片巡查,城镇危房1月一次,农村危房1月一次(实现年全覆盖),针对危房住人和影响公共安全的农房,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排危。同时要求各村(居)建立行政区域内危房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安全巡查和监管,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汛期村(居)、镇两级应加大安全巡查频次,发现有危房险情的,应及时告知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同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鉴定为C、D级的危房要纳入重点巡查和监管对象,有人员居住的必须将人员劝离,做到危房不住人,并督促危房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排除安全隐患。
3.市政基础设施:建立巡查监管记录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上报巡查相关情况。负责场镇和老乡场范围内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包括:场镇道路设施、街面设施、市场设施、路灯设施、公厕设施、车站设施、排水设施、场镇园林绿化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和监管工作。对巡查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整改销号。
4.地质灾害防治:2025年,我中心将继续把地质灾害防治列为日常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按要求按年全覆盖对已知地灾点加强日常监测和巡查。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村(居)对集中居住区、隐患易发区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继续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威胁人员安全的要及时上报并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同时积极争取资金进行排危降险或易地搬迁。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点短期内无法整治消除的,要继续制定监测预警方案,加大实时监控力度,落实专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确保安全。
(二)专项督查检查。
我中心每季度对34个村(居)采取抽查的方式对行业所属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每年全覆盖1次,督察重点为各村(居)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附件9
2025年度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镇文化体育市场、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中心岗位职能职责,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明确岗位职责,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工作要求,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对镇辖区文化娱乐场所、旅游场所、宗教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经营管理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我镇文物保护单位、体育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及文化旅游场所的平安稳定。
三、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安全监管人员4人。
其中:有行政执法证3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48天* 3人=744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744-48-626=70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48天,包括:
(1)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0天。
(2)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4天
(3)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4天
4.非检查工作日626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288天
(2)法定年休假、婚(丧)假:30天
(3)惠民电影下乡:180天
(4)流动文化服务进村活动:128天
四、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文化市场。
石角新华书店1家、打字复印店1家。
(二)文保单位。
区级文物点3个,分别是瀛山石达开题记、石角镇刘罗坪宋代石刻、泰山石刻题记;一般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分别是回伍村“木金桥”、坪上村“霍家庄院”。涉及村(居)负责开展日常进行巡查,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进行监督管理。
(三)健身场所。
镇辖区有30处广场安装了全民健身路径,其中新民村1组健身广场、新民村杨家坝健身广场、坪上村金色池塘健身广场、石角敬老院健身广场等4处因使用年限较久,可能存在老化、锈蚀、断裂等情况。
(四)宗教场所。
辖区共有合法宗教场所4个,分别是白云道观、砖房村基督教堂、石角老街基督教堂、新民村观音岩。以上场所信众较多,烧香、放鞭炮等易发生火灾。
(五)旅游场所。
辖区目前有旅游场所1个,即福禄村悬崖边边旅游度假地,夏日为高峰期,来往游客较多,易发生火灾。
五、检查内容
1.证照许可情况。依法取得行业行政许可或依法应备案情况(包括文化和旅游场所文化娱乐许可、审批或报备情况)。
2.对单位(场所)消防设备或体育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及操作情况。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灭火器是否及时更新等;从业人员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检查体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老化、锈蚀、断裂等情况。
3.文化经营场所依法经营情况。监督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防止发生意识形态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文物安全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是否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是否发生擅自修缮或改变文物结构等行为;是否发生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六、监督检查工作日和频次
(一)重点检查安排。
1.文化市场每月检查1次。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非法出版物等内容;同时结合扫黄打非、“护苗·开学季”等行动,对场镇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等进行违法违规出版物、印刷品进行清理整治。
1月检查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
2月检查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
3月检查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
4月检查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
5月检查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
6月检查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
7月检查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
8月检查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
9月检查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
10月检查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
11月检查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
12月检查新华书店、打字复印店。
2.文保单位每季度检查1处。重点检查区级文物点和一般重点文物点的消防安全、地灾安全等隐患。全年对列入检查计划的区级文物点及一般重点文物点全覆盖一次。
3月检查木金桥;
6月检查石角镇刘罗坪宋代石刻;
7月检查泰山石刻题记;
10月检查瀛山石达开题记;
11月检查霍家庄院。
3.健身场所每季度检查1处,重点检查安装年限较久的4处,因老化、锈蚀或人为损坏而引起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更换或拆除,切实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全年对列入检查计划的4处重点健身场所全覆盖一次。
3月检查石角敬老院健身广场;
6月检查新民村1组健身广场、新民村杨家坝健身广场;
9月检查坪上村金色池塘健身广场;
12月检查石角敬老院健身广场。
(二)一般检查安排。
1.对福禄村悬崖边边旅游度假地每半年检查一次,计划在6月和11月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娱乐设施设备安全,并进行主要安全教育宣传。
2.宗教场所每半年检查1处,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非法宗教活动等,并开展安全教育、政策法规宣传。
5月检查砖房村基督教堂、石角老街基督教堂;
10月检查白云道观、新民村观音岩。
石角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安全监管台账 | |||
序号 |
安全监管对象 |
场所类别 |
备注 |
1 |
新民村1组健身广场 |
健身场所 |
重点监管场所 |
2 |
新民村杨家坝健身广场 |
健身场所 |
重点监管场所 |
3 |
坪上村金色池塘健身广场 |
健身场所 |
重点监管场所 |
4 |
石角敬老院健身广场 |
健身场所 |
重点监管场所 |
5 |
石角新华书店 |
文化市场 |
重点监管场所 |
6 |
打字复印店 |
文化市场 |
重点监管场所 |
7 |
瀛山石达开题记 |
区级文物点 |
重点监管场所 |
8 |
石角镇刘罗坪宋代石刻 |
区级文物点 |
重点监管场所 |
9 |
泰山石刻题记 |
区级文物点 |
重点监管场所 |
10 |
木金桥 |
一般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 |
重点监管场所 |
11 |
霍家庄院 |
一般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 |
重点监管场所 |
12 |
白云道观 |
宗教活动场所 |
一般监管场所 |
13 |
砖房村基督教堂 |
宗教活动场所 |
一般监管场所 |
14 |
石角老街基督教堂 |
宗教活动场所 |
一般监管场所 |
15 |
新民村观音岩 |
宗教活动场所 |
一般监管场所 |
16 |
福禄村悬崖边边旅游度假地 |
旅游场所 |
一般监管场所 |
附件10
2025年度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抓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结合市、区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及我办实际,制定2025年度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渔业船舶、林业、沼气、畜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提升行业安全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监管队伍、生产经营主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能力,确保行业生产安全。
(三)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引导,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意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执行力,力争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监督检查人员分工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开鹏,全面负责统筹中心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相关人员按分工抓好日常工作落实。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由周沿丽具体负责;
(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以罗义云为主,王圣云协助;
(三)林业安全监督检查以张开鹏为主,罗义云、唐莉、刘康协助;
(四)渔业船舶安全监督检查以罗义云为主,刘康协助;
(五)沼气安全监督检查以罗义云为主,王圣云协助;
(六)畜牧生产安全监督检查以王跃为主,陈兴杰、余廷会、魏源美协助。
三、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监管人员共11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48天×11人=2728天
2.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日:2728天-240天-2337天=151天,每人每月检查天数:1天(次)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240天,包括:
(1)森林防火宣传:60天
(2)开展农产品安全抽样检测及宣传:24天
(3)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及宣传:24天
(4)沼气安全宣传:12天
(5)开展肉禽市场、兽药门市检查宣传:108天
(6)完成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宣传:12天
4.非检查工作日2337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1960天
(2)病假、事假:77天
(3)安全宣传:24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80天
(5)参加党群活动:96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1.对辖区内规模种植50亩以上农户、农业生产组织每半年召集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会或入户进行检查指导的方式进行监管。入户检查业主农业投入品(农资)购买使用情况、农事记录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情况进行检查,严禁违法使用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52种农药及禁止违规使用的16种限制农药,并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的指导、宣传。
2.按照《綦江区石角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台账》对辖区43家种养殖大户进行农产品安全生产巡查、监管,每月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不少于5家/次;对辖区15家农资经营门市进行检查、监管,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及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农资,检查进销货台账记录,每月检查农资经营主体不少于2家/次。全年对生产经营主体(种养殖大户、农资经营门市)全覆盖开展检查不少于2次。
3.对辖区农产品进行抽样快检,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开展农产品送样检测。
4.对巡查、检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处置、上报,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与各村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加强辖区农机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农机亡人事故。
2.农机安全检查。每月开展农机安全检查1次,对辖区农机经营门市生产安全、农机维修、购机补贴政策宣传等进行检查。农时现场检查农机作业安全,严禁违规搭货载人、“带病”作业,严禁“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及危害道路交通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在重要农时,组织开展农机现场安全检查,如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协助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重大活动期间协同镇道安办、辖区派出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3.对辖区农机业主发送农机作业安全提示及天气预警,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个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督促机主(管理人)对农机做好维保并按要求进行年检。按时完成购机补贴信息审核,对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补贴额超3千元的农机具进行入户核验。
4.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制止、教育,并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直至消除。
(三)沼气安全监督检查。
1.沼气设施安全检查。农业服务中心每季度对辖区内仍在使用中的17户沼气设施开展安全检查1次,组织各村社对闲置未用、功能报废的沼气设施,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动态管控沼气设施使用状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直至消除。
2.沼气设施安全宣传。通过向业主发放签订《綦江区落实沼气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致广大农村沼气设施产权人的一封信》《綦江区沼气设施产权人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召开沼气(有限空间)安全会以及在微信群开展沼气安全宣传,分享相关事故案例等方式提升设施业主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醒业主安全规范使用沼气,按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严防发生中毒、淹溺、燃爆等事故。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信息。
(四)林业安全监督检查。
1.涉木加工企业。对辖区内2家木材加工经营企业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宣传1次。对企业进出木材严格实行检验检疫制度,严防松材线虫等疫病流入辖区。
2.森林防火。
(1)防控责任落实。
通过镇与村、村与社、社与农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森林防火安全要点,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落实“十户联防”群防群治与AI防火系统“联防联控”联动机制,通过群众自发举报及AI防火系统对林区重要点位开展实时智能监控识别,对发现的火点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通过与村定员干部签订责任书对辖区内重点人群(老弱病残)实行专人监护,强化防火监护责任。督促各村护林员使用生态护林员APP对林区开展巡护宣传,强化野外用火管控及群众防火意识。
(2)开展防火巡查。
①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通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辖区农村公路开展早巡、夜巡,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及人员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部署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组织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由镇纪委进行作风纪律检查。
②各村护林员对重点山头、地块及林区进行巡护;辖区各检查站(卡)对进山车辆、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并进行登记,严格实行收缴火源、扫码(防火码)入山。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格处罚教育。
③森林防火期及重点时期(重大节假日、区气象局发布高温橙色及以上预警),加大巡查力度,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其余时期,开展常态化巡查、宣传。
(3)森林防火阻隔带施工作业,安排专人对施工队伍现场作业进行监督管理,严防发生事故。
3.松材线虫除治。对松材线虫除治施工队伍现场施工安全、用火安全及疫木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管,防止发生作业事故。
4.林木采伐及野生动物保护。严格实行采伐许可证制度,严厉打击盗砍滥伐、盗捕乱猎野生动物等行为。
(五)渔业船舶安全监督检查。
1.十年禁渔、渔业船舶。对辖区天然流域常态化开展非法捕捞、违规垂钓和“三无”渔业船舶巡查整治,每月1次。禁渔期(当年3月至6月),对辖区天然流域(蒲河、新民河、牛渡河、永丰河)加强巡查。
2.渔业安全。每月对辖区规模水产养殖场(户)及渔具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对投入品安全、电力使用安全进行检查,严禁违规使用西地泮等明令禁止使用的水产养殖药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六)畜牧养殖安全监督检查。
1.养殖场(户)。每月由驻片兽医对辖区规模养殖场日常巡查监管1次。2025年度执法检查对象是生猪养殖场,肉牛养殖场,山羊养殖场,家禽养殖场。结合春秋季动物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每年对全镇畜禽养殖散养户全覆盖巡查监管2次。同时做好应急巡查处置,加强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投入品的使用及无害化处理巡查监管工作。
2.饲料兽药经营企业。每月对辖区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巡查监管2次。查看有无营业执照,饲料兽药采购、验收、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等记录记载是否完整,经营地点与《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是否一致,有无售卖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假劣兽药及人用药品等事项。
3.禽肉市场监管。赶场天由官方兽医对禽肉市场全面监管,查证验物、全面消毒。
4.动物调运监管。严格产地检疫程序,做好消毒灭源。
五、综合监督检查
针对辖区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对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查看相关资料。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及镇安委会及时妥善处置。
附件11
2025年石角镇市场监管所监督检查计划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发挥“三个作用”的要求为指导,积极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经营使用秩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石角辖区实际,特制定2025年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治理,突出环节监管责任,强化镇村(居)工作基础,提升全镇整体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三大”安全。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所在岗人员3名,其中:有行政执法证2人,无行政执法证1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法定总工作日:248天×2人=496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350天
(1)食品生产:110天
(2)食品销售:80天
(3)餐饮服务:80天
(4)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60天
(5)特种设备使用:20天
3.其他执法检查工作日共76天,包括:
(1)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检查:30天
(2)调查核实食品生产经营投诉及举报:30天
(3)参加镇级联合执法:8天
(4)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8天
4.非执法检查工作日76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30天
(2)病假、事假:4天
(3)工会活动:12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20天
(5)参加党群活动:10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食品生产企业。
全镇共有食品生产企业4家,分别为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玉福华竹笋厂、重庆綦江区欣农茗峰茶业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晋全食品有限公司。
(二)小作坊。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家,主要分布在我镇7个村(社区),其中:双树村3家、石角村1家、铺子村1家、坪上村1家、石河村1家、天平2家、石角社区1家。
(三)副食店。
监管的副食店为140家,主要分布在辖区34个村(社区)。
(四)餐饮、学校、幼儿园、养老等餐饮单位。
监管的餐饮单位为69家,其中:学校(幼儿园)9家、敬老院1家、机关食堂1家、中小微型餐馆58家,主要分布在我镇双树村、砖房村、福禄村、新民村、齐雨村、铺子村、桃花村、坪上村、白云村、石角社区、蒲河社区。
(五)医疗卫生、药房、村卫生室等单位。
有45家,主要分布在辖区34个村(社区)。
(六)食品摊贩、一条龙。
食品摊贩28家,主要分布在石角社区、蒲河社区、铺子、瀛山、瀛坪5个农贸市场;一条龙18家,主要分布在13个村(社区),其中:干坝村1家、寨溪村1家、铺子村1家、显灵村1家、欧家村1家、长岗村1家、塘岗村1家、强干村1家、坪上村1家、石角社区4家、蒲河社区3家,回伍1家,新民1家。
(七)特种设备。
辖区内共有特种设备12台,在用9台,其中:石角镇农贸市场电梯2部,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锅炉1台、压力容器4台,重庆东元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起重设备1台,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台。在用涉及使用单位5家。
四、工作任务
1.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国家、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分结合,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村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与各村(社区)和有关重点单位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对各村(社区)制订考核实施细则,做到工作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区局关于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2.加强培训,宣教结合。借助镇村(社区)宣传栏、标语宣传资料、广播等载体,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对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的科普教育,不定期组织召开各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会议,采取以会代训方式,提高食品药品协管员业务技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年至少组织辖区内副食店、食堂、餐饮、医药单位、食品生产企业 、化妆品经营单位、小作坊等单位负责人召开1次会议,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3.上下联动,监管到位。摸清底数,与村居协管员一起,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店、副食店、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农村家宴一条龙的巡查监管力度,发挥好村居协管员的作用,严格执行农村家宴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防范农户自办酒席造成的食源性中毒事故。扎实开展节日巡查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镇市场监管所全体人员、村(居)协管员等着力加大对辖区内超市、婴幼儿奶粉、校园食堂、大中型餐饮店、农村家宴、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行业的监管力度。积极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工作计划安排
1.总结上年度工作、拟定2025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与各村(居)、有关企业及食品药品经营户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对食品药品监管安全协管员进行考核,并完善协管员考核文件;
2.按照检查计划和上级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户、小作坊、学校食堂、食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对食品经营户每年按区局下达的计划检查1次,对小作坊和食品生产企业每季检查1次,对卫生院每季开展疫苗流通领域检查1次,对餐饮单位(含食堂)每年按区局下达的计划检查1次,对药店每年至少检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对违法行为按要求进行查处;
3.按照区局计划要求,进行特种设备及计量器具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有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要求进行查处。
4.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安全协管员、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药品经营户的业务及安全培训工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资料,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各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5.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和食品药品日常抽检工作。及时处理市场监督领域的各类投诉举报,要加强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处理,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