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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62142523/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石角府发〔2024〕4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1-31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2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角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石角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角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效能,按照市、区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安排,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施行执法检查“三部曲”,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相互协同,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三、监督检查重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配备安全员的情况。
7.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4.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5.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2024年度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4年度水利环保建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4年度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24年度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5.2024年度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6.2024年度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7.2024年度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8.2024年度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9.2024年度卫生健康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0.2024年度乡村振兴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1.2024年度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2.2024年度石角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4年度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效能,按照市、区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全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2.行业监管形势稳定。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零死亡。
3.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普遍下降,安全条件极大改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4.检查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不发生一起因被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导致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变更的案件。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监管人员6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5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1天×5人=1255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560天
(1)烟花爆竹:152天
(2)非煤矿山:36天
(3)加油站:36天
(4)消防安全:48天
(5)道路交通检查巡查,处理违章行为:288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334天,包括:
(1)实施烟花爆竹行政初审:30天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8天
(3)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44天
(4)驾协年审二轮摩托车(含摩托车驾驶员学习):12天
(5)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及有奖举报:28天
(6)隐患排查治理:24天
(7)参加镇级联合执法:24天
(8)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4天
4.非检查工作日361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158天
(2)病假、事假:35天
(3)工会活动:60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60天
(5)参加党群活动:48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非煤矿山企业。
全镇共有非煤矿山企业2家:石角回伍页岩砖厂、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四厂(东页深3#)。
(二)危化品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我办直管的危化储存经营1家(能赢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常年点16家、临时点21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主要分布在5个片区,其中常年点(16家):石角片7家、蒲河片2家、瀛坪片2家、新民片3家、瀛山片2家;临时点(21家):石角片7家,蒲河片8家,瀛坪片1家,新民片4家,瀛山片1家。
(三)综合监管方面。
对34个村(社区)、镇11个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依法开展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
1.2024年度对非煤矿山按照每月一覆盖的监管原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2024年度对能赢加油站日常监督检查每月覆盖一次。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常年店16家,淡季每季度全覆盖检查1次,旺季(春节前后)日常监督检查1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临时21家,在行政许可时间段内全覆盖检查1次。
常年点检查计划:
1月:石角片7家。
2月:16家常年点全覆盖检查一次。
3月:新民片3家、蒲河片2家。
4月:瀛坪片2家、瀛山片2家。
5月:石角片7家。
6月:新民片3家、蒲河片2家。
7月:瀛坪片2家、瀛山片2家。
8月:石角片7家。
9月:新民片3家、蒲河片2家。
10月:瀛坪片2家、瀛山片2家。
11月:石角片7家。
12月:新民片3家、蒲河片2家。
(二)道路交通。
1.联合执法。
建立由镇道安办、农业服务中心、石角派出所、三江公巡大队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每月选择一个赶场天在石角镇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1次。主要针对违法违章客运、货运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面包车等。以严厉的执法力度约束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驻站执法。
每周驻站执法两次,提前一周在道交安系统拟定驻站计划。
3.流动执法。
每周2天,可与驻站执法检查相结合;每逢石角场赶场天、重要节假日开展上路执法检查;主要领导带队检查每旬1次;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每旬2次;遇专项行动按要求执行。
(三)专项督查检查。
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安排部署,按照标准化企业“回头看”、工贸企业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附件2
2024年度水利环保建设办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预防为主,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监察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镇水利、环保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行业监管形势稳定。渡船、农村人饮、病险山坪塘整治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零死亡。危险化学品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施工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
三、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安排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监管人员3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2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1天×2人=502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502-44-222=236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44天,包括:
(1)开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4天
(2)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30天
4.非检查工作日222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144天
(2)病假、事假:10天
(3)生态环境、水利安全宣传:24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0天
(5)参加党群活动:24天
四、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小(二)型水库。
全镇共有小(二)型水库10座,现正常蓄水,运行状况良好。
(二)农村人饮工程。
我中心直管的农村人饮工程2处,由村民委员会管理的水厂25个,共计27处,供水能力覆盖全镇32个村。
(三)其他小型水利工程。
全镇共有山坪塘513口,4个水力发电站。
(四)渡船。
我镇现保留渡口1处,渡船1只,船体状况良好。
(五)工业企业、养殖场、集中式饮水源。
全镇34个村(社区)。
五、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一)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一是查建设程序是否到位;二是查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是否满足达标;三是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四是查安全度汛应急预案制订情况,以及预案拟定的各项措施、责任的落实情况。3月、6月、9月、12月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检查,若检查当月无在建水利项目不开展检查。
(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对重点水库、堤防、山坪塘、主干渠、泵站、河道等水利工程半年覆盖检查1次,重点检查各防汛保安责任人、防汛应急预案、防汛器材、抢险队伍落实情况。
(三)农村人饮工程。
按照区水质监测中心时间安排,对各个水厂水质状况和原水情况进行抽检。
(四)渡船。
我镇现有渡船1艘,6月和12月开展检查。
(五)环保。
每月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养殖场、集中式饮水源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台账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附件3
2024年度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以保障我镇建筑施工、房屋住用、市政基础设施、地质灾害防治为核心,按照“量力而行、尽职尽责”的原则,根据现有监督检查力量,结合我办实际,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加大对行业在建项目(含农房建设)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建设体制,完善安全保障制度,增强安全意识,有效消除建设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强化“预防为主,事前防范相结合”的新思路,进一步完善落实镇、村两级房屋住用安全动态巡查责任制,实行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和分工,采取镇、村(社区)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以减轻房屋住用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重大损失。
3.全面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镇生活生产平安稳定。
4.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分层分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地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实、抓细、抓牢。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监管人员6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2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1天×2人=502天
2.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日:502-54-261=187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54天,包括:
(1)开展地灾防治安全宣传:12天
(2)开展农村建房安全宣传:24天
(3)开展农村房屋、城镇房屋住用安全宣传:8天
(4)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安全检查:10天
4.非检查工作日261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41天
(2)病假、事假:10天
(3)法定年休假、婚丧假:70天
(4)参加党群活动:36天
(5)农房审批:104天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一)监管检查工作日安排。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一月一次,全年12次,每次检查3处。
2.房屋住用安全检查,城镇房屋一月一次,全年12天;农村房屋一月一次,全年覆盖32个村,每个村检查3户。
3.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石角场镇每月2次,全年24次;老乡场一季度一次,全年4次。
4.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检查,全年所有地灾隐患点全覆盖1次,汛期和突发地灾巡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加大巡查频次。
四、监督检查对象基本情况
(一)建筑施工安全。
对全镇32个村(社区)的行业所属建设项目和房屋新建或改扩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施工方案,房屋建设必须在修建房屋前向镇规建办提交建房资料及签订安全质量保证书,取得乡村建设许可证、用地批准书后方可动工,应当委托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单位施工,并签订建房合同,明确质量安全责任、质量保证期限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建房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严禁违章操作。
(二)房屋住用安全。
规建办每季度向各村收集和更新危房核实统计情况表,对核实上报的危房督促村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下发隐患整改通知,落实村社两级责任人加强安全监管,严重危房在汛期遇暴雨随时有可能垮塌,要求各村应加强对本村危房情况监测,并要求农户搬离危险区域。
(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主要涉及路灯安全、化粪池安全、广告牌安全、仿古瓦屋面安全等。规建办落实专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四)地灾安全。
按要求进行年全覆盖对已知地灾点加强日常监测和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集中居住区、隐患易发区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威胁人员安全的要及时上报并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同时积极争取资金进行排危降险。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点短期内无法整治消除的,要制定监测预警方案,加大实时监控力度,落实专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确保安全。
五、检查计划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
1.建筑施工:行业所属建设项目,检查其是否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停工整改,隐患消除过后方可继续施工,直到建设完工。农户建房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批准书后,镇规建办每周统计各村在建房屋信息,将信息反馈至各村,要求从动工之日起,所在村安排人员进行巡查,督促安全施工。镇规建办对32个村的在建房屋的安全监管落实情况进行分片巡查,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督促停工整改,隐患消除过后方可继续施工,直到建设完工。
2.房屋住用:建立全镇危房监管台帐,规建办定期对各村(社区)危房安全监管情况进行分片巡查,城镇危房1月一次,农村危房1月一次(实现年全覆盖),针对危房住人和周边安全的农房,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各村(社区)建立行政区域内危房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安全巡查和监管,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汛期村(社区)、镇两级应加大安全巡查频次,发现有危房险情的,应及时告知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同时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鉴定为C、D级的危房要纳入重点巡查和监管对象,有人员居住的必须将人员劝离,做到危房不住人,并督促危房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排除安全隐患。
3.市政基础设施:建立巡查监管记录台帐,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上报巡查相关情况。负责场镇和老乡场范围内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包括:场镇道路设施、街面设施、市场实施、路灯设施、公厕设施、车站设施、排水设施、场镇园林绿化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和监管工作。对巡查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整改销号。
4.地质灾害防治:2024年,我办将继续把地质灾害防治列为日常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按要求按年全覆盖对已知地灾点加强日常监测和巡查。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集中居住区、隐患易发区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继续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威胁人员安全的要及时上报并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同时积极争取资金进行排危降险或易地搬迁。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点短期内无法整治消除的,要继续制定监测预警方案,加大实时监控力度,落实专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确保安全。
(二)专项督查检查。
我办每季度对34个村(社区)采取抽查的方式对行业所属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年全覆盖1次,督查重点为各村(社区)安全监管管理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附件4
2024年度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抓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按照市、区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2024年度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全镇农产品质量、农机、渔业船舶、林业、沼气、畜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加强行业安全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能力,确保行业安全生产。
3.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引导,强化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意识,督促业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执行力,力争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监督检查人员分工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开鹏,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统筹,相关人员按分工抓好日常工作落实。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由周沿丽具体负责;
2.农机安全监督检查以罗义云为主,王圣云协助;
3.林业安全监督检查以张开鹏为主,罗义云、唐莉、杨雯洁协助;
4.渔业船舶安全监督检查以罗义云为主,王圣云、杨雯洁协助;
5.沼气安全监督检查以罗义云为主,王圣云协助;
6.畜牧生产安全监督检查以王跃为主,驻村驻场和实施产地检疫的官方兽医协助。
三、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监管人员共11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6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1天×6人=1506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1506天- 140天- 989天=377天,每人每月检查天数:5天(次)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140天,包括:
(1)开展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30天
(2)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6天
(3)开展节假日安全检查:84天
4.非检查工作日989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768天
(2)病假、事假:30天
(3)安全宣传:24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95天
(5)参加党群活动:72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1.对辖区内规模种植50亩以上农户、生产大户通过每半年召集业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会或入户进行指导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管,严格投入品记载记录,随货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禁止违法使用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52种农药及禁止违规使用的16种限制农药,并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的指导、宣传。
2.按照《綦江区石角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台账》对辖区59家种养殖大户进行安全生产巡查、监管,每月检查不少于5家/次,严格做好进销货台账及农事、投喂等相关记录;对辖区15家农资经营门市进行安全生产巡查、监管,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规范进销货台账记录,每月检查不少于2家/次。全年对生产经营主体(种养殖大户、农资经营门市)全覆盖开展检查不少于2次。
3.对辖区农产品进行抽样快检,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开展农产品送样检测。
4.对巡查、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上报,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加强辖区农机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农机作业事故。
2.每月对辖区农机经营门市进行安全检查1次。重要农时下村开展巡查,对农机现场作业安全进行检查,严查无证驾驶、酒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加强农机生产作业单位及个人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意识,禁止违规载人、“带病”作业、超速超载。在重要农时、重大活动期间协同镇道安办、辖区派出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4.按时对购机信息进行审核,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农机入户核验,督促农机生产作业单位及个人做好农机维保。
5.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上报,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三)沼气安全监督检查。
1.每季度对辖区内使用中及闲置未用沼气设施开展安全检查1次,督促业主落实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沼气使用安全。
2.开展沼气设施安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提升设施业主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防发生中毒、淹溺等事故。
3.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信息。
(四)林业安全监督检查。
1.涉木加工企业。对辖区内木材加工经营企业每月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检查1次。进出木材严格实行检验检疫制度,严防松材线虫疫病流入。
2.森林防火。
(1)实行网格化监管,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重点人群实行专人监护,强化落实“十户联防”机制,开展辖区森林防火宣传。
(2)森林防火期,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护林员对重点山头、地块及林区进行巡护;辖区各检查站(卡)对进山车辆、人员严格收纳火源,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实行扫码(防火码)放行入山。严格处罚违规野外用火。
3.松材线虫除治。加强松材线虫除治施工队伍现场施工安全、用火安全及疫木处置过程的监管,防止发生作业事故。
4.林木采伐。严格实行采伐许可证制度,严厉打击盗砍滥伐、盗捕乱猎野生动物行为,力争全年不出现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
(五)渔业船舶安全监督检查。
1.十年禁渔、渔业船舶。每年3月至6月禁渔期,对辖区天然流域开展巡护检查至少1次,常态化开展非法捕捞、违规垂钓和“三无”渔业船舶巡查整治。
2.渔业安全。每月对辖区规模水产养殖场(户)、渔具经营场所进行渔业安全生产巡查监管1次,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
(六)畜牧生产安全监督检查。
1.养殖场(户)。每月由驻片兽医对辖区规模养殖场日常巡查监管1次。2024年度执法检查对象是生猪养殖场,肉牛养殖场,山羊养殖场,家禽养殖场。结合春秋季动物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每年对全镇畜禽养殖散养户全覆盖巡查监管2次。同时做好应急巡查处置,加强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投入品的使用及无害化处理巡查监管工作。
2.饲料兽药经营企业。每月对辖区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巡查监管2次。查看有无营业执照,饲料兽药采购、验收、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等记录记载是否完整,经营地点与《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是否一致,有无售卖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假劣兽药及人用药品等事项。
3.禽肉市场监管。赶场天由官方兽医对禽肉市场全面监管,查证验物、全面消毒。
4.动物调运监管。严格产地检疫程序,做好消毒灭源。
五、综合监督检查
针对辖区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对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查看相关资料。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及镇安委会及时妥善处置。
附件5
2024年度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民政和社保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按照“量力而行、尽职尽责”的原则,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市、区、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1.石角镇敬老院,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600平方米。共三层楼房,一个食堂、一个会议室。现有住房间数50间,68个床位。入住人数52人,其中48名特困人员,4名社会人员。石角社区和蒲河社区两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总面积200平方米,8个床位。
2.34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总面积10550平方米。
三、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人员9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2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1天×2人=502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100天:
(1)敬老院检查天数24天。
(2)养老服务站检查天数8天。
(3)党群服务中心检查天数68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41天,包括:
(1)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2天
(2)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4天
(3)开展节假日安全检查:5天
4.非检查工作日361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310天
(2)病假、事假:4天。
(3)安全宣传:12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0天
(5)参加党群活动:15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1.对敬老院的所有场所、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月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灭火器材配置、火源管理、燃气线路及电气线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厨房、餐厅、房间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对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时间为3月和9月。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灭火器材配置、火源管理、燃气线路及电气线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对34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采取抽查制度,每月检查不少于3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现全年全覆盖。
3.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提高认识,增强老人的安全意识。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要懂得基本消防安全常识,掌握逃生技能,彻底排查,杜绝隐患。加强食物安全,加强敬老院厨房卫生、食物卫生清洁检查,力争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做好院内特困老人,外来人员登记,同时做好特困老人思想劝导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抓好、抓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6
2024年度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文物保护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镇文化体育市场、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中心岗位职能职责,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明确岗位职责,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工作要求,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有序实施2024年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镇辖区文化娱乐市场、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及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经营单位、文体活动场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我镇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和文化旅游场所平安稳定。
三、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文化服务中心在岗安全监管人员4人。
其中:有行政执法证3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1天×3人=753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753-48-634=71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48天,包括:
(1)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0天
(2)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4天
(3)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4天
4.非检查工作日634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288天
(2)法定年休假、婚(丧)假:30天
(3)惠民电影下乡:180天
(4)流动文化与服务进村等活动:68天
四、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文化市场。
石角新华书店1家、打字复印店1家。
(二)文保单位。
我镇共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130处,其中区级文物点3个分别是白云观石达开题记、刘罗坪宋代石刻、上场口“播州界”石刻;一般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分别是回伍“木金桥”、坪上村“霍家庄园”。按照綦江区文管所要求,各村(社区)对区级文物点每季度巡查1次,对一般文物点每半年巡查1次,由镇文化服务中心加强日常监管巡查。
(三)健身场所。
辖区村(社区)共有文体活动场所36处,均安装了各类体育设施器材。因使用年限问题,需要经常检查安全隐患。
(四)宗教场所。
辖区共有宗教场所4个,分别是白云道观、砖房村基督教堂、石角老街基督教堂、新民村观音岩,到几个场所上香烧纸的信众较多,加之建筑均为木质结构,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
(五)旅游场所。
辖区共有文化旅游场所1个,为福禄村悬崖边边旅游度假地,夏日为高峰期,来往游客较多,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
五、监督检查重点
1.证照许可情况。依法取得行业行政许可或依法应备案情况(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文化娱乐审批或报备情况等)。
2.对单位(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及操作情况。如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灭火器是否及时更新等;从业人员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3.文化经营场所依法经营情况。监督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发现有轻微违法违规情况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予以制止,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4.文物保护违法行为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是否发生擅自迁移、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是否发生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文物保护单位,造成文物破坏的违法行为;是否发生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违法行为。
六、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开展定期监管检查和执法行动。镇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对辖区重点监管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重点场所、重点问题调集力量集中监管检查和执法。
(一)文化市场。
每月1次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非法出版物、淫秽出版物等内容;同时结合扫黄打非、“护苗·开学季”等行动,对场镇书刊店、复打印店、游摊等进行违法违规刊物、光盘的清理整治。
(二)文保单位。
区级文物点和木建筑文物点每季度检查至少1处,重点检查木建筑文物点的消防安全、地灾安全及人为破坏等隐患和行为。全年拟对列入检查计划的区级文物点及重点文物点全覆盖一次。
(三)健身场所。
每月检查至少1处,重点检查安装有健身器材且年限较久因老化、锈蚀或人为损坏而引起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更换或拆除,切实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
(四)宗教场所。
每季度检查1处,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逢周末礼拜等信众聚集日加强安全巡查,并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五)旅游场所。
每季度检查1次,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并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附件7
2024年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区、镇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2024年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全镇辖区内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普遍下降,安全条件极大改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人员4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2人。
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1天×2人=502天/人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502-42-300=160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42天,包括: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0天
(2)开展安全生产监管:22天
(3)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0天
4.非检查工作日300天,包括:
(1)学习、培训、会议、日常工作事务:240天
(2)病假、事假:10天
(3)安全宣传:12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0天
(5)参加党群活动:18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列入本年度工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企业有6个(分别是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雅香居食品有限公司、重庆玉福华食品厂、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宽厚建材有限公司)。其中机械企业2个、食品企业3个、建材企业1个。液化气供应站2个(分别是罗敏液化气供应站、兵香液化气供应站)。寄递物流企业2家(石角快递服务中心、石角邮政快递)。
1月检查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月检查重庆雅香居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石角快递服务中心、石角邮政快递。
3月检查重庆玉福华食品厂、罗敏液化气供应站、兵香液化气供应站、重庆宽厚建材有限公司。
4月检查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月检查重庆雅香居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
6月检查重庆玉福华食品厂、罗敏液化气供应站、兵香液化气供应站、石角快递服务中心、石角邮政快递、重庆宽厚建材有限公司。
7月检查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8月检查重庆雅香居食品有限公司、重庆玉福华食品厂。
9月检查重庆玉福华食品厂、罗敏液化气供应站、兵香液化气供应站、石角快递服务公司、石角邮政快递、重庆宽厚建材有限公司。
10月检查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1月检查重庆雅香居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石角快递服务中心、石角邮政快递。
12月检查重庆玉福华食品厂、罗敏液化气供应站、兵香液化气供应站、重庆宽厚建材有限公司。
四、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日常监督检查。对列入监督检查的工贸企业拟平均每月度日常监督检查2家(次)企业,每季度拟对列入监督检查的工贸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一次。液化气供应站每季度日常监督检查一次。寄递物流企业每季度日常监督检查一次。
五、监督检查重点
(一)消防安全。
1.对易燃物品分区、隔离、加强管理;车间内不存放易燃物,编袋日清、日结不留存,废编及时清运外卖,油漆、稀料、柴油、酒精、汽油不准放在车间内;
2.生产区域严禁烟火,定期检查电器、线、缆,防老化、松脱、破损、受潮、短路、超负载、发热情况;不准在车间进行动火作业,如须动火,做好一切准备,由主管亲自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后,才能实施动火作业,周边和楼下杂物要事先清理干净;
3.防止特种原料自燃。例如:鱼粉、肉骨粉、化学试剂等特种原料要妥善保管。氧气乙炔瓶要求属于压力容器,回火器等附件要齐全,放置要远离行人,远离操作区;
4.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厂区范围内保持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并且放置于明显的位置,取用方便,不能被阻挡,使用方法张贴于现场,人人会用,失效的灭火器不能存放于现场,避免造成混乱。宿舍和人员集中的部位要留逃生通道,逃生通道不能被阻挡,如果上锁,要留下砸锁的工具;
(二)用电用气安全。
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行业规范,配套设置齐全;
2.电气设备做好通风散热装置;
3.经常检查,防止电器和线缆老化、松脱、破损、受潮、短路;
4.经常清除电器设备上的沉积粉尘;
5.保证无接地线或接地可靠,以免引起设备带电;
6.严禁违章操作,例如:频繁启动、带负荷负载启动、加油多等;
7.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8.配电室、控制室、柜体内严禁乱放、乱摆物品;
9.正确使用传感器保护装置。
(三)人身安全。
1.检修、清理设备时必须挂牌操作;
2.每年给员工检查身体、参加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
3.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必须有警示标识、防护栏等安全设施;
4.仓顶观察口必须设置栅栏,防止人员坠落;
5.高速运转设备必须设置防护罩;
6.定期对安全设施检测维护;
7.车间吊物系统应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8.对于高温的管道、设备必须保温防烫;
9.工厂内保持物流畅通,限速5公里/小时,防止交通事故,门岗加强出入车辆、人员的管理;
10.对安全阀等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定期检测、试验。
(四)有限空间安全。
1.进入作业现场前,要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和以往事故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准备检测与防护器材;
2.进入作业现场后,首先对有限空间进行氧气、可燃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3.对作业面可能存在的电、高/低温及危害物质进行有效隔离;
4.通风换气;
5.进入有限空间时应佩戴隔离式空气呼吸器或佩戴氧气报警器和正确的过滤式空气呼吸器;
6.配备监护员和应急救援人员;
7.严格安全管理,落实作业许可;
8.适用于本辖区所有企业。
六、安全检查工作重点
一季度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监督指导企业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
二季度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检查以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申报等。
三季度结合高温季节特点,以消防安全监管为重点,检查以企业高温作业“两危”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监管监控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强化企业现场执法。
四季度以安全培训教育为重点,检查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检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情况。
七、专项督查检查
镇经发办将按照区、镇安委会安排部署,对辖区工贸企业、液化气供应站、燃气安全、再生资源回收、商超等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监管检查。
附件8
2024年度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揽全局,更新思想观念,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平安建设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全镇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石角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市区有关规定,结合石角辖区实际,特制定《2024年平安建设工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市、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突出管理工作责任,强化镇、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居住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人员5人,5人均属平安办专职干部(3人有行政执法证)。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经查询,2024年共366天,其中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115天(双休104天,法定假11天),全年工作时间251天。
1.总法定工作日:251天×3人=753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753-360-210=183天
3.行政工作日共360天,包括:
(1)实施人民调解:160天
(2)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查处:130天
(3)重点人群管控:70天
4.非行政工作日共210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80天
(2)病、事假:6天
(3)普法学习宣传:44天
(4)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5天
(5)参加党群活动、驻村工作:65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校园及周边检查。
全镇共有9所中小学、幼儿园,主要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三南铁路沿线巡查。
我镇三南铁路涉及6个村,即双树、砖房、干坝、桃花、长岗、农岗。主要检查铁路护网情况,在农岗村狗老孔处通行人员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四、工作任务
1.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贯彻国家、市、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充分结合,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村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制订平安建设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
2.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镇村(社区)宣传栏、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载体,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人群管控、全民反诈、信访稳定、禁毒防邪、铁路护路、社会治理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对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进行普法教育,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加大对社区、重点人群、铁路沿线密集场所的巡查力度。加大辖区内重点人群管控帮扶,加强铁路护路沿线安全巡查,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4.加强对辖区内信访维稳工作的管理。为有效防范和大幅度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法上访打下基础。
5定期举行信访维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及时组织相关办公室每月定期召开研判会,将各类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6.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和综治系统网格管理联运机制。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做好基础台帐和工作台帐,完善各类综治、信访、维稳信息报送制度。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每年3月、6月、9月、12月各开展一次铁路护路巡查,每年2月、9月各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
附件9
2024年度卫生健康办公室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结合我办实际,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原则,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依法监管、从严执法,不断督促各卫生系统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我镇属地管辖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目前我办在岗工作人员3人,有行政执法证2人。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251天×2人=502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70天
(1)每季度参加应急办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2月×0.5天×2人=12天
(2)协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4天×2人=8天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4天×2人=8天
(4)参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11天×2人=22天
(5)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10天×2人=20天
3.非执法工作日:304天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210天
(2)病假、事假:20天
(3)法定年休假、婚(丧)假:15天
(4)参加党群活动、驻村工作:59天
4.执法检查工作日:128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2)-其他执法工作日(70)-非执法工作日(304)=128天
(1)石角中心卫生院、蒲河卫生院:(每季度检查1次,每次1天,每次2人),共计:16天(4次×2家×2人×1日)
(2)村卫生室(28家):(每年检查2次,每次1天,每次2人)共计:112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内容。
卫生院:
1.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件是否有效;
2.是否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管理员;
3.各节假日是否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是否制定节假日安全生产方案;
4.领导带班记录和安全会议记录;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6.是否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
7.应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8.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9.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电力使用等方面检查。
乡村卫生室:
1.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件是否有效;
2.各项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4.按照上级部门、卫生院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情况。
五、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原则,区级和镇监督检查计划相互衔接,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二)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
附件10
2024年度乡村振兴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区、镇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乡村振兴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突出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严查安全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发生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及时发现遏止危险源,保证各项目顺利进行,确保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高标准农田项目。
高标准农田项目涉及互助村、天平村、强干村、坪上村、溶岩村、新农村、寨溪村、白云村、塘岗村、民建村、千秋村等村,定期检查施工现场。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
3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从事行业为种养殖业、小型工程承接、农产品加工等。
(二)家庭农场。
全镇家庭农场144家(含种养殖大户),其中在营且规模仍达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标准的53家,主要从事种养殖业及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检查在营且达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
全镇现有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1家,其中在营且达一定规模的11家,主要从事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业服务业,重点检查存续且达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安全检查项目
1.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安全及其他牵头的在建项目施工安全。
2.种植业药肥管理,结合上级要求,重点检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严格控制农药及化肥使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3.生产经营管理,重点检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加工、经营、存储场所,对场所内用电安全、用工安全、消防安全卫生条件严控严管。
四、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人员9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3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1天×3人=753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753-48-634=71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48天,包括:
(4)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4天
(5)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2天
(3)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4天
(4)开展节假日安全检查:8天
4.非检查工作日634天,包括:
(6)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552天
(7)病假、事假:9天
(8)安全宣传:24天
(9)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5天
(10)参加党群活动:24天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1、对高标准农田在建项目施工场所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机械设备合格性、施工人员资质、施工现场工人安全设施佩戴情况、机械操作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现场用电、机械、发电、等设施设备管理、安全员和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施工中的项目每月覆盖检查1次。
2.其他在建项目监督,对牵头的其他在建项目每季度全覆盖检查一次。
3.新型经营主体日常监督,每月抽4个工作日对在营新型经营主体的用工、产品加工、生产资料投入、消防进行检查。
附件11
2024年度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预防为主,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监察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镇新建公路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行业监管形势稳定。落实专人负责,施工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明确公路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责任,确保公路建设和养护期间无大小事故发生。
三、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安排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监管人员3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2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1天×2人=502天/人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502-44-362=96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44天,包括: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4天
(2)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30天
4.非检查工作日362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284天
(2)病假、事假:10天
(3)公路安全宣传:24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0天
(5)参加党群活动:24天
四、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公路建设与养护。在建设和管理养护过程中,施工方和各村应加强日常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公路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责任,确保公路建设和养护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每月定期督促并检查各村道路路面行车状况,每月定期检查各村安全标识标牌状况,汛期及时收集各村道路的水毁情况,协助各村做好公路水毁抢险修复工作,并做好台账和检查记录。约定好相关安全责任;督促并监管道路施工现场的警示标志、标牌是否完善,严格要求施工方特殊工作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附件12
2024年度石角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发挥“三个作用”的要求为指导,积极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经营使用秩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石角辖区实际,特制定2024年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治理,突出环节监管责任,强化镇村(社区)工作基础,提升全镇整体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三大”安全。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所在岗人员4名,其中:有行政执法证2人,无行政执法证2人。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1天×2人=502天
2.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350天
(1)食品生产:110天
(2)食品销售:80天
(3)餐饮服务:80天
(4)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60天
(5)特种设备使用:20天
3.其他检查工作日共76天,包括:
(1)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检查:30天
(2)调查核实食品生产经营投诉及举报:30天
(3)参加镇级联合执法:8天
(4)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执法工作:8天
4.检查工作日76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30天
(2)病假、事假:4天
(3)工会活动:10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0天
(5)参加党群活动:12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食品生产企业。
全镇共有食品生产企业5家,分别为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玉福华竹笋厂、重庆雅香居食品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区欣农茗峰茶业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晋全食品有限公司。
(二)小作坊。
我办协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家,主要分布在我镇7个村(社区),其中:双树村3家、石角村1家、铺子村1家、坪上村1家、石河村1家、天平2家、石角社区1家。
(三)副食店。
我所负责监管的副食店为140家,主要分布在辖区34个村(社区)。
(四)餐饮、学校、幼儿园、养老等餐饮单位。
我所负责监管的餐饮单位为69家,其中:学校(幼儿园)9家、敬老院1家、机关食堂1家、中小微型餐馆60家,主要分布在我镇双树村、砖房村、福禄村、新民村、齐雨村、铺子村、桃花村、坪上村、白云村、石角社区、蒲河社区。
(五)医疗卫生、药房、村卫生室等单位。
我所负责监管的有46家,主要分布在辖区34个村(社区)。
(六)食品摊贩、一条龙。
我所负责监管的食品摊贩28家,主要分布在石角社区、蒲河社区、铺子、瀛山、瀛坪5个农贸市场;一条龙18家,主要分布在13个村(社区),其中:干坝村1家、寨溪村1家、铺子村1家、显灵村1家、欧家村1家、长岗村1家、塘岗村1家、强干村1家、坪上村1家、石角社区4家、蒲河社区3家,回伍1家,新民1家。
(七)特种设备。
我所辖区内共特种设备13台,在用10台,其中:石角镇农贸市场电梯2部,重庆元小将食品有限公司锅炉1台、压力容器4台,重庆雅香居食品有限公司锅炉1台,重庆东元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起重设备1台,重庆宁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台。在用涉及使用单位6家。
四、工作任务
1.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国家、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分结合,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村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制订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与各村(社区)和有关重点单位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对各村(社区)制订考核实施细则,做到工作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区局关于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2.进一步加强培训,宣教结合。借助镇村(社区)宣传栏、标语宣传资料、广播等载体,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对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的科普教育,不定期组织召开各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会议,采取以会代训方式,提高食品药品协管员业务技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年至少组织辖区内副食店、食堂、餐饮、医药单位、食品生产企业 、化妆品经营单位、小作坊等单位负责人召开1次会议,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3.进一步上下联动,不留死角。摸清底数,与村居协管员一起,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店、副食店、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农村家宴一条龙的巡查监管力度,发挥好村居协管员的作用,严格执行农村家宴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防范农户自办酒席造成的食源性中毒事故。扎实开展节日巡查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镇市场监管所全体人员、村(社区)协管员等着力加大对辖区内超市、婴幼儿奶粉、校园食堂、大中型餐饮店、农村家宴、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行业的监管力度。积极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工作计划安排
1.总结上年度工作、拟定2024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与各村(社区)、有关企业及食品药品经营户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对食品药品监管安全协管员进行考核,并完善协管员考核文件;
2.按照检查计划和上级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户、小作坊、学校食堂、食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对食品经营户每两年检查1次,对小作坊和食品生产企业每季检查1次,对卫生院每季开展疫苗流通领域检查1次,对餐饮单位(含食堂)每年至少检查1-2次,对药店每年至少检查1-2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对违法行为按要求进行查处;
3.按照区局计划要求,进行特种设备及计量器具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有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要求进行查处。
4.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安全协管员、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药品经营户的业务及安全培训工作(全年2-3次),学习《食品安全法》等资料,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的主体责任。
5.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和食品药品日常抽检工作。及时处理市场监督领域的各类投诉举报,要加强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处理,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