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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62142523/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石角府发〔2022〕61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6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目前,复工复产、冰雪雨雾、春运返乡风险叠加,为有效防范两轮摩托车、载货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以下简称摩托车、电动车“两违”)引发的较大事故和群伤事故,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綦安委〔2022〕17号)要求,并结合12月19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决定延长“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时间,并将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纳入整治重点。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调整石角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部分成员,由分管领导李全魏、石角派出所副所长李远敬任组长,应急办、规建办、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平安办负责人以及石角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民警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罗义洪任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在原有整治重点基础上增加对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整治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综合治理局面,确保工作层层抓牢、层层落实。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成果,推动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养成不改装、不飙车、不乱停的习惯。
(二)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突出问题,通过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等方式,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实现“一提升两下降”工作目标,即: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违法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三、工作重点
以“两轮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载货三轮摩托车只装货、不搭人、戴头盔、靠右行,电动四轮车有驾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为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充分准备阶段(即日起—12月31日)。
1.印制足量宣传资料,在场镇及老乡场、村口、农家乐、学校周边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宣传海报。
2.在辖区场镇设置摩托车临时停放场地,方便停车学习的车辆临时停放。同时,根据村居实际,合理设置交通安全学习点,方便违法驾驶人就近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二)全面宣传劝导(2023年1月1日—1月28日)。
——大宣传工作
以“不违载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为主题,突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通过微信、短信、大喇叭、海报、宣传资料、广泛发放和广播倡议书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提示,并持续宣传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具体措施:
1.石角派出所要结合“一标三实”工作联合道安办开展辖区实有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排查登记,并同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在前期摸排清理的基础上,再次组织辖区三轮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车)筛查,确定一批违法载人的重点三轮车,并逐一落实镇、村(社区)、社(组)“一对一”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做到知动向、知轨迹,不漏管、不脱管、不失管,从源头上杜绝三轮车违法载人。镇道安办、村(社区)等通过赶场日集中宣传、院坝会、下乡提供审验服务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违法驾驶和搭乘摩托车、电动车危害、法律后果以及下阶段将开展集中整治和教育学习的要求,要做到安全短信“一旬一提示”,有效提升社会知晓度。
2.镇道安办牵头组织农村“六支力量”做到逢赶场、红白喜事、宰年猪聚会等活动必宣传提示,要每天通过短信或微信向驾驶人发送提示信息。
3.每个劝导站和专职化劝导站以及镇口、村口、场口均要悬挂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农村大喇叭每天播放宣传音频不少于两小时。
4.加强有奖举报宣传。在派出所、镇政政务服务中心、场口、村口、村委会、学校及周边、用工大户、农家乐及餐饮场所张贴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和交通安全宣传海报。
——大劝导工作
派出所、镇道安办要结合路检路查开展宣传劝导。农村劝导站在劝导、制止、纠正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行为时,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
具体措施:
1.镇道安办牵头,各村(社区)配合,要走村入户对摩托车、电动车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示,掌握车主、上牌、购买保险、车辆所有人驾驶资格、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并将摸底掌握的情况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同时,要摸清三轮车分布集中区域、行驶集中线路,掌握主动权。
2.石角派出所、镇道安办要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开展宣传劝导,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对不听从劝导的,严格依法处罚。
3.推动农村劝导站加强有效劝导。及时劝导、制止交通违法,并将相关情况和照片上传“重庆道交安”系统。对不听从劝导的,要视频固定证据,通知派出所或镇道安办予以处罚。
(三)强力整治教育(2023年1月29日至4月28日)。
——大整治工作
按照“月旬周日”整治日历(重点加强“一早一晚”、周一、周二、周五、周末),采取“集中+调度”“区域+联合”等整治模式,强力整治农村地区超员、违法载人、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整治高压氛围。
具体措施:
1.镇道安办牵头,组织农村“六支力量”每旬开展不少于1次“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石角派出所每周组织其他6+5支力量开展不少于1次辖区内的“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2.镇道安办要联合石角派出所每天在场镇、学校周边、农村用工大户周边、摩托车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乡村公路设置不少于1个检查点,每个检查点每天开展不少于4小时执勤,重点在早晚学生上学和用工出行高峰时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检查。
对工作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违法驾驶人承诺不再违法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的,暂不予处罚,参加学习期间要妥善保管车辆。对违法驾驶人不愿参加学习教育的,要在落实“面对面”警示教育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大教育工作
以农村地区“两违”违法驾驶人为重点,全面启动集中学习教育,发动村社、学校和用工单位协同加强帮扶教育,多措并举提升安全文明驾驶和守法意识。
具体措施:
1.全面启用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集中学习点,根据违法人数和居住分布,科学合理组织交通安全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式,帮助违法驾驶人取得学习实效。
2.注重协同教育帮扶,要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将“两违”驾驶人和搭乘人通报其所在的村社、学校、用工单位,协调单位组织采取宣传教育、道德评价、警示提醒等方式,增强交通违法人员的守法意识。
(四)持续巩固提升(2023年4月29日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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