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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 索引号 ]
- 115002227562142523/2025-0000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8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指挥调度相关工作。承担“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智治平台的统筹协调、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公文、会务等工作,承担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党务政务值班值守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以及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精神文明、法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卫、土地利用管理、交通建设等工作。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等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民生服务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承担民政、生育服务、老龄事业发展、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退役军人服务以及其他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平安法治板块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平安法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承担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消防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本级),为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我单位当年期间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15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57.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6.5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15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92.3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60.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59.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7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0.3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374.3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56.0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3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0.0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31.3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6.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0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8.5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7.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7.11万元,比2024年增加6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31万元,比2024年减少2.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非刚性支出,保运转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23.80万元,比2024年增加63.57万元,主要原因是转移性项目增加,主要用于专职干部误工补贴,村居相关其他经费,安全监管和社会治理经费,本土人才,场镇清扫保洁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1万元,比2024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转移性项目减少,主要用于綦江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市级工作补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6.5万元,比2024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4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0.25万元,比上年增加3.1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办公费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1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23.8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石艳 联系方式:023-4825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