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綦江区政府和綦江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一)镇党委、镇政府印发的文件;

(二)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简介、分工、机构设置;

(三)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镇党委、镇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人事任免;

(五)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一)线上渠道。

1、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qj.gov.cn);

2、微信公众号:秀美三角

(二)线下渠道。

政务公开专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向阳街12A栋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查阅政府信息。

(三)其他渠道。

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和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产生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提交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向阳街12;邮政编码:401428;联系电话:023-61260023

2.当面提交。

地址1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向阳街12号三角镇人民政府A44-6办公室;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61260023

   地址2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向阳街12号三角镇人民政府A1楼政务服务大厅政府公开专区申请接收区;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61260023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信息,申请人应向三角镇人民政府及其规划自然资源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向阳街1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61260023

五、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