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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3841M/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 三角府发〔2024〕41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三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6 |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三角镇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綦江区三角镇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綦江区三角镇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切实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重庆市綦江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重疾联发〔2024〕2号)精神,特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建立艾滋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提高广大群众对防治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使之能正确认识艾滋病、不歧视艾滋病患者,能有效预防艾滋病。
二、工作目标
(一)宣传教育
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拓展活动,切实提高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使群众艾滋病知识知晓率≥90%,其中青年学生艾滋病知识知晓率≥95%。
(二)患者追踪管理
对长期流动在外拒绝治疗、治疗不规范、不听从医务人员劝导、依从性差等患者的规范管理;协助单阳家庭干预、督促配偶/性伴告知、抗病毒治疗、安全套使用等核心措施落实,有效降低在单阳家庭内传播。
三、具体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严格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办公室、村(社区)为成员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专班。在全镇范围搭建工作网格,按村(社区)为区域建立艾滋病防控工作包保责任体系,主要由镇领导、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的相关单位、村干部、网格员、三角卫生院和乐兴卫生院管理人员组成。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预防干预、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等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艾滋病防治意识
1.发挥各村卫生室宣传优势,积极宣传艾滋病预防工作信息和防治知识。
2.注重公共场所的艾滋病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各类场所的宣传内容中,在各类场所播放防艾宣传动画。
3.加强各村、社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村级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方法,在各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坚持以正确疏导为主,要结合艾滋病基本预防知识的宣传,同时进行健康的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性道德和性健康教育,把预防的方法教给群众,增强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4.加强针对工作场所、学校的艾防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工作场所员工、广大师生对艾滋病的防范意识。
5.结合各村(社区)院坝会、利用爱国卫生月、国际禁毒日、国际献血日、世界艾滋病日等活动,开展以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安全套使用、毒品危害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使群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洁身自好。
(三)强化防治措施
1.进一步充实艾滋病防治队伍,加强艾滋病高危干预队伍建设,开展以重点人群干预、咨询等知识为主要内容业务培训,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2.强化部门合作,加深禁毒防艾专项整治。根据艾滋病传播途径,加深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镇平安法治板块、派出所、镇民生服务板块、村(社区)等各部门之间联动,做好艾滋病人员的监测和干预。一是对已抓获卖淫嫖娼、吸毒贩毒人员100%开展艾滋病监测,对于检测发现的感染纳入重点管理并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二是对故意传播艾滋病毒或聚众淫乱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做好新增、在管、失访感染者的信息核查、追踪,协助镇卫生院做好拒绝治疗患者的动员和引导接受治疗管理;四是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员实施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防治措施;五是结合全民预防体检和两癌筛查,有针对性地组织疑似感染或存在较高感染可能的群众追加艾滋病检测。
四、职责分工
(一)民政事务岗
1.将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2.将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或患儿,参照孤儿全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指导相关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强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心理辅导工作。配合中、小学共同落实艾滋病致孤儿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减免学费问题。
3.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依法开展相关社会组织登记,做好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艾防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
(二)文体教育岗
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教育,组织艾防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
(三)党建群团岗
1.组织和动员全镇青年、妇女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2.做好青年、妇女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3.依法维护青年、妇女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益。
(四)经济运行统计岗
按规定落实艾滋病防治经费保障责任。
(五)乡村振兴岗
1.结合“三下乡”等活动,配合民政事务岗开展农村艾滋病防治知识、政策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等工作。
2.支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发展产业等工作。
(六)平安稳定岗
1.督促指导村(社区)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2.指导属地做好涉稳处置等工作。
(七)便民服务岗
1.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就业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2.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
3.负责做好艾滋病感染者的医疗保障工作。
(八)市场监管所
1.在娱乐等公共场所张贴摆放艾滋病预防宣传提示。
2.引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3.对治疗艾滋病的药品、诊断试剂等药械产品的质量监督。
4.组织开展吸毒成瘾者维持治疗用药品美沙酮口服溶液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滥用物质监测工作。
(九)三角派出所
1.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非法采供血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和利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2.对公安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预防艾滋病传播。
3.依照《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做好被监管人员艾滋病检测和告知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4.配合卫生院,对公安监管场所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医学管理,对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做好转介工作。
5.配合平安法治板块、卫生院、市场监管所等岗位共同做好吸毒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和其他针对吸毒人群的干预工作。
6.配合有关办公室共同做好在公共场所中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干预工作。
(十)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
1.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2.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逐步实现艾滋病防治服务均等化。
3.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艾滋病咨询检测和推广使用安全套等行为干预工作。
4.做好艾滋病防治相关诊疗服务。
(十一)三角中学、三角小学、乐兴小学
1.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经常性地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将性健康教育、性道德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重要内容。
2.落实促进艾滋病病人遗孤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青少年依法接受教育和就学资助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办公室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孤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相应的学生资助政策。
(十二)各村(社区)
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的管理,积极与未服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取得联系,与其沟通服药,增加服药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将艾滋病防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财政保障、队伍建设、人员培训等相关配套保障。各部门共同配合,成立艾滋病防治工作专班。要积极促进社会组织的支持与参与,注重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支持环境。
(二)强化信息管理
建立相关信息互通共享、数据信息网络报告和信息安全机制。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完善各环节的信息登记制度,定期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
(三)落实经费保障
科学规划、合理使用艾滋病防治工作保障经费。要进一步强化物资管理和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确保物资质量、品种和数量满足要求,积极探索并充分使用现有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角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