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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3841M/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三角委发〔2023〕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三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2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0 |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工作要求和《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降死亡、防风险”目标,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重点抓好全镇防疫体系运转、药品供应、重症治疗、老人儿童防护等工作。最大程度保护农村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转段过峰”这场硬仗。
二、健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体系
(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1.发挥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农村党员等主力军作用。开展“党员干部进家入户问健康”活动。强化政法、民政、卫健、防返贫监测等系统数据共享,每周开展数据比对。各村建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小组,组织1名村干部+1名社区干部+1名党员的模式开展网格式摸排,入户摸清农村常住人口感染情况现状,并建立台账。(牵头单位:党群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2.发挥乡村振兴信息队伍作用。全区乡村振兴网格员与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等建立“1+1”联络机制,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点,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先纳入监测、落实帮扶,再完善手续,并及时解决合理诉求,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供应和急需药品。(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3.发挥干部联系帮扶作用。建立“村医每日电话、微信随访、干部双日入户走访”机制。镇干部、村(社区)“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与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农村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建立“1+1”联络机制,对就医用药需求等及时提供帮助。(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各村)
4.发挥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药店作用。保障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复方甘草片等疫情相关药物,降压药、速效救心丸等农村应急药品供应,按农村常住人口的20%储备,感染高峰按常住人口的30%标准进行动态应急药品储备。(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三角市场监管所,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各村)
(二)提升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提升医疗机构发热诊室接诊能力。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原则,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科学设置发热诊室,配备至少1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并做好工作预案。根据就诊量增配相应的医护人员,全天24小时开放。(牵头单位: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
2.推进村卫生室就近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服务。将乡村医生的联系方式发放到每家每户,实施24小时就诊咨询服务,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指导抗原检测和对症用药治疗服务。(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各村)
(三)畅通就诊转诊通道
加强基层首诊。村社干部、家庭医生、村医加强对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随访,积极引导患者到卫生室或卫生院首诊。对于符合居家治疗条件的就诊患者,医生可在开具药品处方后叮嘱其居家自我照护;若患者病情超出镇卫生院诊疗能力,卫生院牵头医院指导向区医院转诊。有重症倾向的老年人、儿童无需经过首诊,可以直接转诊至区人民医院。(牵头单位: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各村)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1.加强科普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发放疫情防控宣传页和明白纸、村村通广播、面对面讲解的方式,积极向老百姓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措施,开展健康宣教讲解新型冠状病毒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加强防范措施,防范恐慌心理,科学解惑辟谣,指导群众正确应对疫情。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各村)
2.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婚事新办、白事简办,宴请缓办,非必要不举办”。提倡简化仪式、控制规模、缩短时间、不大规模聚集聚餐聚会(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三角市场监管所,各村)
3.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用好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现有成果,引导农民养成“三定三勤三看”的生活习惯(即:卫生定时打扫、物品定点摆放、畜禽定点饲养;勤洗、勤扫、勤捡;看厨房、看卧室、看厕所是否干净),做到不乱倒生活垃圾污水,不乱丢用过的口罩,不乱堆柴草农具,不随地吐痰。以“四个一”的标准(即阳沟院坝一码平、柴禾粮菜一展齐、鞋子帕子一条线、家具灶具无一尘)督促农户自觉打扫房前房后、屋内屋外清洁卫生,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三、保障医疗物资供应
(五)加快防疫药物供应
1.做好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保供监测。摸排各类人员数据,加强口罩、抗原检测试剂等医疗物资储备,对退热、止咳、止泻、解疼类等供应紧张药品实行“健康包”分袋包装。(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三角市场监管所,各村)
2.做好60岁以上人群“健康包”发放。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对全镇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赠送“健康包”。根据老年人感染情况、基础疾病等情况,配备“健康包”,包内含:抗原试剂、医用外科口罩、解热镇痛药、感冒药、止咳药等。(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各村)
3.做好镇级物资统筹调拨。突出保障重点、兼顾其他的原则,统筹协调、科学分配,厉行节约、高效使用,做好防疫物资的统一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每一只口罩、每一件防护服,都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发挥防疫物资效用。摸清需求底数、坚持底线思维,分类分别采购,全力以赴加强物资收储。要坚决把控物资质量,凡采购、收储的医疗物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认证,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物资或劣质物资,一律不得采购、供应和收储,让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心放心。(牵头单位:经发办,三角市场监管所,各村)
(六)强化医疗资源配置
加强医疗机构设施设备配置。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配齐配足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无创呼吸机、救护车等设备,并至少配备指脉氧20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2个。(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各村)
(七)稳定药物市场秩序
1.引导药店拆分零售。鼓励引导零售药店对紧缺药品实行拆整分零销售,尽最大努力满足市民基本用药需求。(牵头单位:三角市场监管所,各村)
2.引导居民按需购药。引导居民理性购药、按需购药、科学用药、替代用药,倡导共享用药,邻里互助。(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各村)
3.开展全链条管控。以抗原检测试剂、涉疫医疗药品、防疫用品为重点,加强对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全覆盖检查、全链条执法,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仿冒混淆、质量违法等行为。(牵头单位:三角市场监管所,各村)
(八)畅通药物购买渠道
1.畅通线上购物渠道。建立区域内提供线上送药服务的零售药店联系方式予以公布,有购药需求的居民可通过线上联系药店工作人员,按需、就近进行选购。同时,退烧、抗病毒、抗菌素、止咳等“四类药品”严禁在线上销售(连花清瘟胶囊等纯中药制剂除外),有相关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医院就诊,发热患者应去发热门诊就诊。(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三角市场监管局,各村)
2.畅通线下购买渠道。保障药店的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药店。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相关药品储备。畅通多途径购药渠道和配送环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取消购买上述非处方药物时的弹窗、核酸检测等要求。采取多种举措,保障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基本购药需求。同时充分发挥街镇、村基层卫生机构作用,构建网格化药品保障供应体系,确保药品保障直达各零售药店和村卫生室。(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三角市场监管所,各村)
四、加强重点人群防护
(九)完善重点人群数据库
完善镇村两级数据库。由镇社事办牵头,通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人口家庭FIS系统、疫苗接种系统、慢病管理数据库、医保门诊和住院报销数据库等信息系统有关信息,全面摸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形成全区重点人群数据库。各街镇指导各村分级建立辖区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各村)
(十)加快重点人群疫苗接种
1.开展“上门接种”行动。成立“接种小分队”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特别是行动不便者,打通疫苗接种“最后一公里”送“苗”上门,方便老人加强免疫接种。同时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要充分调动老年人家属的积极性,通过家庭成员动员老年人接种。把工作做细、把服务做实,才能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率,加快筑牢“免疫长城”。(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各村)
2.开展“敲门接种”行动。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通过人口、社保、医保、居民健康档案等数据库开展大数据比对,开展“敲门行动”上门核实,了解未接种疫苗老人的身体状况、常用药品种类、对接种疫苗的顾虑,通过专业的解答消除老人的顾虑。确保2023年1月底前,镇内80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率第一剂次达90%,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全程和加强针接种率达90%,60岁-79岁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率第一剂、加强和全程均达95%。(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各村)
(十一)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开展定期签约服务。加快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的覆盖率,对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通过多种方式对黄色、红色标识重点人群每周联系分别不少于2次和3次落实到位。家庭医生可根据群众需求,采取拆分配药的方式提供有偿上门送药和诊疗服务。(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各村)
2.开展每日健康监测。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要重点关注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每日通过电话、微信、巡访等方式了解其健康状况并及时向乡村医疗机构反馈。(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各村)
五、统筹推进农业稳产保供
(十二)抓实今冬明春蔬菜稳产保供
1.抓实稳产保供。严格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对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工作,确保蔬菜供应充足。同时,加强信息引导,促进产销衔接,做好调度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畅通运输渠道,防范化解农产品滞销卖难风险。(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各村)
2.抓实防灾减灾。面对可能出现的阶段性低温寒潮冬旱春旱,及早制定今冬明春科学抗灾减灾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落实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生产技术措施,组织专家技术骨干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指导,促进农产品正常生长发育。(牵头单位: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3.抓实品质提升。加强农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开展蔬菜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蔬菜标准化绿色生产。(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十三)积极做好畜牧生产
1.做好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要稳定支持政策,畅通饲草料等物资、畜禽及产品运输渠道,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2.做好冬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指导养殖场户落实好免疫、用药、清洗、消毒等常规防控措施,强化生物安全防护。加强兽药、屠宰监管,确保肉类卫生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十四)切实保障冬春农业生产
1.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力度。修复灾损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沟渠疏浚以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及时开展农业受损理赔,降低农业生产灾害损失。(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2.加大低温寒潮抗灾力度。面对阶段性低温寒潮,及早制定今冬明春科学抗灾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重点防范干旱、低温冻害等,确保安全越冬。(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十五)切实保障农资供应
1.做好农资保价。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2.做好农资供应。常态化实施农资保供机制,发挥化肥保供稳价工作机制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研判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全力保障春管等农资供应。(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六、加强节假日期间返乡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医疗保障
(十六)动态掌握返乡务工人员信息。镇村动态建立返乡人员基本信息台账。镇村干部2日内开展一次入户宣传,告知防疫知识和最新防控政策;乡村医生2日内开展一次电话随访,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牵头单位:社保所,三角卫生院,乐兴卫生院,各村)
(十七)入户宣传健康防疫措施。通过张贴宣传材料、发放明白卡、悬挂标语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全天候及时准确播报防控政策、知识措施,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主动参与防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严防严控的良好局面。利用大喇叭、流动宣传车、流动音响等进村入户循环播放防疫知识和最新防控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各村)
七、加强疫情期间殡葬管理服务
(十八)切实加强殡葬服务。向社会公布殡仪馆服务电话,建立与110以及区域内卫生院、养老机构等单位参与的遗体接运对接机制,及时解决辖域内殡葬服务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各村)
(十九)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切实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逝者家属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服务相关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文化服务中心,三角派出所,各村)
八、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建立健全两级联动机制。党委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村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督促村社做好组织、动员、协调、宣传、引导等工作,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二十一)强化部门协同推进。成立镇级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组,发挥组织动员、统筹协调、责任落实等方面的作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掌握辖区疫情防控动态,协调推动解决重大问题,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经验,并建立24小时值班和每日情况报告制度。
(二十二)强化抓基础数据收集分析。完善镇村两级数据库,每日收集分析感染比例、门诊人数、住院人数、重症人数、病亡人数等关键数据,形成每日疫情分析报告,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每周收集村卫生室急诊、转诊人数,收集“村医每日微信、电话随访、干部双日入户走访”帮扶工作机制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二十三)建立通报和督查机制。由三角镇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小组领导、成员单位等组建农村疫情防控督查队伍,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镇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四)切实发挥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作用。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大农户自主申报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动员干部进村入户、上门走访,确保应纳尽纳、及时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落实帮扶再完善手续。要解决好脱贫群众的合理诉求,对遇到特殊困难的脱贫户、监测户,要保障生活物资供应和急需药品。
(二十五)加强农村地区疫情舆情管控。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和“村村响”、LED、流动宣传车等传统媒体,持续加强不聚集和科学用药就医等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防疫的浓厚氛围;每日收集研判舆情信息,并交办处理,密切关注处置涉疫舆情和新闻媒体动向,及时做好舆情导控,坚决杜绝极端负面舆情。(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各村)
(二十六)及时回应农民群众关切。设立问题反映专栏、公布紧急联系电话等方式,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收集的问题线索要抓紧核实并限期整改,要及时反馈处置情况,确保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尽快妥善解决。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角委发〔2023〕4号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