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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3841M/2022-0001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三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3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1 |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三角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綦江区三角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日
綦江区三角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停秩序,提升交通出行环境和城市品质形象,以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关于印发〈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110号)、《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关于印发〈綦江区市容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綦创文指〔2022〕17号)、《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关于印发〈綦江区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綦创文指〔2022〕18号)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綦江区三角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昌平任组长,分管领导罗耿任副组长,镇党政办、财政办、规建环办、经发办、平安办、建环中心、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文化服务中心、三角派出所、三角市场监管所等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刘昌均任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实施和考核验收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针对摩托车乱停乱放、无牌上路、违规加装遮阳伞、车身“牛皮癣”、“飙车炸街”噪声扰民、随意变更车道、车辆逆行、未按规定戴头盔、违规上人行道行驶、不礼让行人等突出问题,以规范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源头管控、部门共治、路面纠正、教育引导等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实现“四个一批”和“两减少一提升”工作目标,即:纠正一批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清理一批摩托车违规占道停车点,规范设置一批摩托车停车位,警示教育一批摩托车驾驶人;摩托车违规改装明显减少,摩托车“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警情舆情明显减少,摩托车文明出行、守法率明显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型: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二)重点违法: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违法停车、噪音扰民等影响安全畅通和城市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区域:餐饮聚集地、场镇道路,以及摩托车乱停乱放、“飙车炸街”、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突出、舆情反映强烈的重点道路。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即日起—7月31日)。通过全面梳理排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压实部门责任,利用“线上+线下”“窗口+路面”“走访+短信”等宣传渠道,以及设置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积极采取宣讲交法、张贴海报、案例警示、媒体采访、新闻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摩托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的危害,形成共同抵制、社会共治的氛围。
(二)执法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1日)。经对宣传教育阶段评估合格后转入执法整治阶段。深化开展部门联合共治行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查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违法驾驶人下车学习,引导其自觉遵法守法,切实将突出乱象整治到位。
(三)巩固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经对执法整治阶段评估合格后转入巩固验收阶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经验,对全镇重点区域路段开展考核验收,系统分析整治存在的问题,并通报突出问题,切实固化治理措施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四)健全机制阶段(10月1日至12月15日)。在本次摩托车综合治理基础上,实行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属事属地责任,落实问题发现、教育、执法等全过程闭环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治理成效不反弹。
五、工作措施
(一)党政主导,实施部门共治。一是搭建工作专班。我镇搭建了由镇主要领导挂帅,派出所、城市管理、交通、市场监督等办公室组成的工作专班,从专项经费、人员队伍、执法装备、办公场地、停车场地等方面出台系列保障措施,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解决治理工作难以常态长效坚持的问题。二是开展源头治理,三角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联合三角派出所、应急办等办公室,加大对辖区摩托车销售点、修理店的检查,严查销售遮阳伞、消声器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三是组织联合执法。推动建立“街镇吹哨,部门报道”联合执法机制,组建由镇应急办牵头,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三角派出所、三角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办公室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有力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共同抵制违法。一是集中开展主题宣传。镇文化服务中心要用好媒体平台宣传造势,对常见的摩托车乱停乱放、无牌上路、违规加装遮阳伞、车身“牛皮癣”、“飙车炸街”噪声扰民、随意变更车道、车辆逆行、未按规定戴头盔、违规上人行道行驶、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案例曝光,讲清说明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处罚后果,引导市民共同抵制。二是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各村(社区)及三角派出所要将摩托车违法整治宣传作为6至8月的宣传主题之一,融入到“进社区、进农村、进小区、进企业、进机关”中,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张贴发放宣传海报、资料、设置安全提示牌,劝导自行拆除遮阳伞、恢复非法改装的消声器,签订《守法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三是设置违法学习劝导点。结合我镇实际,依托辖区场镇警务室设置1处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设置规范参照附件1、2),对违法驾驶人组织下车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执法管控,规范行停秩序。一是加强路面管控。镇道安办、三角派出所联合加大摩托车违规加装遮阳伞等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二是梯度处罚违规打伞。对违规安装遮阳伞要梯度处罚,首次违法且自行拆除,并签写《不违规加装遮阳伞承诺书》的,予以警告处罚;再次违法,自行拆除并自愿进行下车学习的,予以警告处罚;2次以上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处罚前在交巡执法通查询判定警告处罚次数)。三是从严查处噪音扰民。对大排量摩托车飙车炫技、非法改装噪音扰民,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部门要联合实施“销售改”窝点专案打击,依法严查严处“三无”、改装、拼装、盗抢摩托车上路。四是协同规范停车秩序。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三角派出所等办公室要增派执法人员维护赶场天等重点时段停车秩序,对乱停车辆实施劝阻,对不服从指挥的依法处罚、拖移。
(四)疏堵结合,开展综合治理。一是规范设置停车区域。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要针对摩托车使用停放较为集中的学校、商圈等区域,在周边有条件的人行道、车行道合理设置一批停车位,组织人员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停放秩序。二是联合出台限行措施。镇建环中心、三角派出所要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按程序开展风险评估、通告发布、设置标志标线、设置电子卡口围栏等工作,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依法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制通行措施,并开展闯禁联合执法。三是深化推动警企共治。
(五)紧盯效果,专项验收考核。一是加强日常效果跟踪。各相关办公室要建立内部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机制,对本辖区摩托车综合治理效果实行每周调度、每旬展示、每月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二是加强专项考核验收。镇道安办要加大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实施和考核验收力度,并强化结果运用。镇创建办将综合治理成效纳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考评、考核内容。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甚至影响创建工作进程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摩托车综合治理助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一把手”亲自负责,精心组织,认真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和责任分解(附件3),全力推进整治行动。各办公室要加大对村(社区)开展综合治理的督促力度,把责任压紧压实。
(二)规范文明执法。要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教育,配齐各种执法装备。路面执勤执法时,要做到着装、言语和行为“三规范”,严格按照“一上前、两个礼、三个先、四句话”的要求规范开展执法。执法过程要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不间断摄录,并按规定上传保存,确保执法活动有据可查、全程可回溯,严禁因执法工作激化矛盾,带来负面舆情事件等,确保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办公室分别于每月30日向镇应急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2月16日前报工作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重大情况等及时报送。
附件:1.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宣传设施设置参考
2.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学习流程
3.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任务分解表
4.摩托车注册登记告知书
附件1
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宣传设施设置参考
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分为固定点、流动(简易)点两种:
一、固定点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
(一)劝导点名称设置。
劝导点名称需设置为“XX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
(二)学习宣传设施要求。
1.视频播放设施一台,用于滚动播放交通事故案例及交通安全宣传内容视频。
2.可供10人以上学习用的桌椅及宣传相关手册资料。
(三)周边环境宣传氛围营造设施要求。
1.可移动宣传展板5块以上,用于周边氛围营造,供驾驶员学习了解,分割学习区与学习等候、临时停车区域。
2.宣传单、手册若干,供驾驶员等候时阅读学习。
3.涉摩宣传海报若干,用于营造现场氛围。
二、流动(简易)点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
(一)劝导点名称设置。
1.劝导点名称需设置为“XX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劝导点名称应设置在学习区雨棚上方。
(二)学习宣传设施要求。
1.有线路接入条件的可配置视频播放设备,用于滚动播放交通事故案例及交通安全宣传内容视频。
2.可供5人以上学习用的桌椅及宣传相关手册资料。
3.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可选点搭建简易雨棚布置周边宣传氛围开展工作,也可依托警务室在其旁边搭建简易雨棚布置周边宣传氛围开展工作。
(三)周边环境宣传氛围营造设施要求。
1.可移动宣传展板5块以上,用于周边氛围营造,供驾驶员学习了解,对学习区雨棚进行半包围。
2.宣传单、手册若干,供驾驶员等候时阅读学习。
附件2
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学习流程
一、学习对象
违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相关法律法规且自愿参与学习的驾驶人。
二、学习步骤
(一)告知驾驶人学习劝导点学习要求与时长,对自愿参与学习的驾驶人进行登记(姓名、驾驶证号或身份证号、违法原因、学习起始时间)。
(二)观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固定的学习劝导点要播放警示教育片。
(三)现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人员抄写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法律法规、安全规定。
(四)学习完毕由执法人员签字确认。
三、学习要求
(一)学习劝导的目的是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提高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不得强制驾驶人参与学习,不得收取任何学习费、资料费,不得超出学习范围变相处罚。
(二)学习的视频、图文等宣传资料可使用区道安办下发的资料,也可以使用辖区内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案例,突出“不搭棚、不乱停乱放、不噪音扰民”等要求。
(三)学习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四)集中学习应符合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并严格落实相关防范疫情的措施。
(五)学习劝导点要整齐规范,有序组织,文明用语,严禁因环境差乱、组织混乱、言行粗暴等引发负面舆情。
附件3
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任务分解表
内容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党政主导部门共治 | 要以政府的名义制发文件部署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搭建政府领导挂帅,公安、城市管理、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从专项经费、人员队伍、执法装备、办公场地、停车场地等方面出台系列保障措施,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解决治理工作难以常态长效坚持的问题。 | 镇应急办 | 镇财政办 |
镇市场监管所牵头,联合镇经发办、三角派出所等单位,将监管工作前移至源头,对违规生产、销售遮阳伞、消声器和非法改装等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执法行动,严禁出售遮阳伞,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消声器,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 | 三角市场监管所 | 三角派出所、经发办 | |
镇应急办要牵头组织三角派出所、三角市场监所等单位,加大对辖区摩托车销售点、修理店的检查,严查销售遮阳伞、消声器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 镇应急办 | 三角派出所、三角市场监管所 | |
推动建立“街镇吹哨,部门报道”联合执法机制,组建由镇应急办牵头,三角派出所、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三角市场监管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有力工作格局。 | 镇应急办 | 三角派出所、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三角市场监管所 | |
宣传教育 | 镇文化服务中心要用好媒体平台宣传造势,对常见的摩托车乱停乱放、无牌上路、违规加装遮阳伞、车身“牛皮癣”、“飙车炸街”噪声扰民、随意变更车道、车辆逆行、未按规定戴头盔、违规上人行道行驶、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案例曝光,讲清说明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处罚后果,引导市民共同抵制。 | 镇文化服务中心 | 三角派出所 |
各村(社区)及三角派出所要将摩托车违法整治宣传作为6至8月的宣传主题之一,融入到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中,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张贴发放宣传海报、资料、设置安全提示牌,劝导自行拆除遮阳伞、恢复非法改装的消声器,签订《守法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 | 各村(社区),三角派出所 | ||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商务委要督促外卖配送企业以站点为单位,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的骑手安全教育学习,坚决抵制外卖骑手车辆乱停、随意变道、闯红绿灯、不避让行人等不文明的交通陋习。 | 不涉及 | ||
结合我镇实际,依托辖区场镇警务室设置1处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设置规范参照附件1、2),对违法驾驶人组织下车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三角派出所 | 应急办 | |
执法管控 | 三角派出所要以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舆情反映的突出区域、时段为重点,部署固定专项检查点,对乱停乱放、无牌上路、违规加装遮阳伞、车身“牛皮癣”、“飙车炸街”噪声扰民、随意变更车道、车辆逆行、未按规定戴头盔、违规上人行道行驶、不礼让行人等开展高频检查,与大功率摩托车、酒驾醉驾、“一盔一带”集中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卡点进行结合,提升执法整治效果。 | 三角派出所 |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
镇道安办、三角派出所联合加大摩托车违规加装遮阳伞等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 | 镇道安办 | 三角派出所 | |
对违规安装遮阳伞要梯度处罚,首次违法且自行拆除,并签写《不违规加装遮阳伞承诺书》的,予以警告处罚;再次违法,自行拆除并自愿进行下车学习的,予以警告处罚;2次以上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处罚前在交巡执法通查询判定警告处罚次数)。 | 三角派出所 | ||
三角派出所、三角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配合区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部门要联合实施“销售改”窝点专案打击,依法严查严处“三无”、改装、拼装、盗抢摩托车上路。 | 三角派出所、三角市场监督管理所 | ||
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要增派执法队员维护外卖车辆取、送餐高峰时段停车秩序,对乱停车辆实施劝阻,对不服从指挥的依法处罚、拖移。 | 不涉及 | ||
疏堵结合 | 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要针对摩托车使用停放较为集中的学校、商圈等区域,在周边有条件的人行道、车行道合理设置一批停车位,组织人员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停放秩序。 | 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 |
镇建环中心、三角派出所要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按程序开展风险评估、通告发布、设置标志标线、设置电子卡口围栏等工作,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依法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制通行措施,并开展闯禁联合执法。 | 镇建环中心、三角派出所 | ||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要与美团、饿了么等外卖配送企业、外卖站点建立约谈机制,通报骑手交通违法情况。区商务委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骑手的内部管理考核。 | 不涉及 | ||
区公安交巡警支队要建立两轮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及时为车主提供高效、便捷的车驾管服务。 | 不涉及 | ||
督导考核 | 镇道安办要加大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实施和考核验收力度,并强化结果运用。镇创建办将综合治理成效纳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考评、考核内容。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甚至影响创建工作进程的,严肃追责问责。 | 镇道安办、镇创建办 | |
各单位要建立内部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机制,对本辖区摩托车综合治理效果实行每周调度、每旬展示、每月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 镇应急办 | 镇建环中心、平安办、经发办、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三角派出所、三角市场监管所 |
附件4
摩托车注册登记告知书
摩托车上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綦江南)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办理: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车主的身份证
咨询电话:85883210 我们为您准备了绿色通道!!!
温馨提示:区分是否二轮摩托车的简单方法:除有脚踏功能的二轮车外,其他的二轮车都是二轮摩托车(机动车),都需要强制保险,驾驶摩托车都需要机动车驾驶证哟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特别提醒您注意:
有牌证、戴头盔、靠右行、限二人
禁止加装遮阳伞
祝您和家人生活愉快!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