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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3841M/2021-0003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三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1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9 |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角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办、站、所、队、中心:
为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动习惯养成,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三角镇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9〕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确保相关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年底前,场镇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35%,2021年力争实现全镇行政村垃圾分类示范全覆盖,行政村中彭香村申请评为2021年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40%。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管理。镇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每月最少召开一次以上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整理相关图片资料。
(二)分工明确。镇相应职能科室、企事业单位至少设置一名分类指导员,社区每300-500户至少设置有一名指导员,各示范村每200户至少设置一名分类指导员,督促建设分类指导工作。各单位至少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报送工作信息、数据报表等资料台账。
二、实施时间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5月30日前)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召开工作部署动员会。全面配置标准分类垃圾桶,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组建工作队伍,建立监督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培训工作,向每一户发放倡议书,做到户知晓率100%。
(二)实施阶段(2021年6月1日至10月30日)
全镇所辖2个社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14个示范村全面完成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包括分类收运队伍建设、分类收运设施建设、分类资金配套保障、分类责任体系建立等,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验收工作。
(三)巩固成果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应机制,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长期宣传教育机制。采取“村村响”广播,网络、宣传标语、签订村(居)民自治公约等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在集中居住区、主干道沿线刷写宣传标语;各村居制定评比机制并上墙,深入到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宣传、工作指导,重点发挥村(居)民小组长的作用,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分类工作,使村(居)民知晓率、参与率达到90%以上。
(二)做好源头分类。建立垃圾分拣员队伍,按照各村的实际情况,在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上示范村配备足额的保洁员,定时上门分类收集农户垃圾,在收集过程中,对农户分类垃圾进行检查、指导和再分类,将分类好的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工作记录。
(三)配备分类收集设施。
1.配置分类收集设施。科学合理规划建设示范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示范村农户均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
2.建立分类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点,原则上每个社区和14个示范村各建1个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物品和大件垃圾进行拆解、分类、暂存。镇组建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充分利用规范、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的基础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的有效衔接。
3.运行和监督制度。制定垃圾分类考核评比细则,每月对(社区)村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工作有效落实,任务按期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村居及相关责任部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牵头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建立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制度,负责对村居垃圾分类的考核工作;农服中心配合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农村院坝、田间地头建设常态化宣传阵地,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宣传教育。
(二)保障经费投入。镇财政将生活垃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资金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
(三)严格考核督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对村(居)考核内容,采用分级考核,建立考评机制,通过多层次督查考核手段,进一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组织引导村(居)民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村级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方案制定;聘请志愿监督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评比和经费使用监督;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户评比活动,激发村(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建设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