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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3841M/2021-000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三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6-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6-01 |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2021年)
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李崇宇(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黄昌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联系税务、金融工作。
刘子杨(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人选):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群众工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工作。
周海林(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党的建设、林业工作,统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
张 程(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委派出第五监察室副主任(兼)):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
潘克荣(副镇长):分管农机、农技、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农村经营管理、渔业船泊、水产、畜牧兽医、气象、供销、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利、防汛抗旱、水库后扶工作。
黄吉亮(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分管武装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村(社区)民主选举管理工作。
童强胜(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人选):分管法制、信访、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财政、内审、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科技、科协、大数据应用管理、工贸、旅游、企业、发展改革、电商服务、招商引资工作。联系电力、燃气工作。
王 俊(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管宣传、政协、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侨台、工商联工作;镇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农村垃圾收运工作。
李 莎(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人选):分管基层组织建设、编制、人事、群团、“四老”、民意调查、目标管理考核、退休干部管理、村(社区)干部管理工作;民生监察平台、公共服务中心工作;机关综合协调、后勤、文秘、审批服务、党务政务公开、督查、调研、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工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联系教育、医疗、邮政、通讯工作。
殷 明(副镇长人选):分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民防、地灾防治、土地复垦工作;环境保护工作。联系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
罗 耿(副镇长人选):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含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救灾抢险和公共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市政管理维护、市容环卫、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系市场监管工作。
三、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政协、法制、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职责。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二)党群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
(三)人大办公室。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宣传贯彻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五)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八)财政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承担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等方面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依法行政管理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职责: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十二)文化服务中心。职责 :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十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职责: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的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十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十六)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职责:承担场镇市政、环卫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定期巡查场镇背街小巷的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场镇相关基础设施;协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十七)旅游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全镇旅游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工作;承担全镇旅游统计工作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促销营销和开展旅游节庆活动等工作;协调组织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工作;协助旅游产业扶贫工作;负责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向阳街25号
(二)邮政编码:401428
(三)办公电话: 023—48400009,节假日值班电话:023—48400009,政务公开:023—48400009,监督投诉:023—48400009。
(四)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