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根据《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组织机构;2.法规文件;3.计划规划;4.人事信息;5.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6.应急管理及预案;7.工作动态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1)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qj.gov.cn);
(2)“綦江发布”新浪微博。公众可通过新浪微博搜索“綦江发布”进行关注。
2. 线下渠道。
政务公开专区: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雷园路4号;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政务服务大厅除外)
3.其他渠道。
本机关在必要时通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cqqj.gov.cn/zwgk_159/zfxxgkml/zcjd/xwfbh/)、綦江手机平台(https://qijiang.cbg.cn/)、綦江新闻(https://www.cqqjnews.cn/qijiang_Department/Department53/node_103521.htm)、綦江日报(可在綦江区图书馆查阅)等其他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收件人:三江街道办事处;收件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雷园路68号三江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401431。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雷园路4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信息,申请人应向区人民政府或其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雷园路68号三江街道办事处机关大楼1楼;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48208222。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区政府办公室),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