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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659185936/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三江街发〔2024〕4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三江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5-31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三江街道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江街道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攻坚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街道按上级单位要求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的现象仍屡禁不止,为进一步推进我街道打通“生命通道”行动,按照《綦江区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方案》(綦消安发〔2024〕4号)要求,制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全力守护“生命通道”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
(二)占用、堵塞、封闭建筑(场所)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竖向管井堆放杂物、防火封堵破坏,敞开式外廊堆放可燃杂物。
(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滚动排查。
1.针对消防车通道。各社区以网格为单位,立即组织网格员开展消防车通道全面清理排查工作,进一步掌握长期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重点小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2024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登记造册建立严管治理清单,针对性制定“一点一策、一路一策”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针对建筑(场所)内部疏散通道。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涉及教育、经济信息、民族宗教、民政、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应急管理、消防的岗位需组织相关行业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各社区发动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2024年6月底前,完成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大众消防场所排查;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排查;2025年6月底前,完成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排查。
3.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各村、社区、相关岗位组织对户外广告招牌、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的防护网开展全面清查,分村、社区、行业建立台账,并报街道消安办汇总。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排查。
4.实施常态化滚动排查。各村、社区、相关岗位要建立“生命通道”滚动排查机制,对占堵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排查,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做到闭环管控。
(二)实施综合治理。
5.完善消防车道标识管理。各社区、城乡管理服务岗、规划建设岗,2024年6月底前对要对辖区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进行标识化规范管理,设置和完善相关禁停标线、禁停网格线、路面警示标志、警示牌、管辖分界标识,新建建筑物按照“三同时”原则提前进行规划设置。对已设置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区的抓紧进行规范,对应设未设的限期进行设置,督促管理责任单位强化日常巡查和问题督促整改工作,杜绝出现标志标线缺失、网格线大小和线宽不一、使用易脱落的油漆涂料、相关警示提示文字内容和大小不一等设置不规范的情况。
6.深化“拆窗破网”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依法予以拆除。各村、社区、有关岗位要对照排查台账,督促指导单位(场所)主动拆除,并健全完善隐患问题抄告、移送机制;城市管理岗位要组织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防护网开展集中整治,逐一对账销号;对拒不拆除的,采取行政、经济、法律、舆论等手段,实施综合整治。2024年6月底前,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大众消费场所,要整治见底;2024年12月底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要整治见底;2025年6月底前,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要整治见底。
7.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强度。应急消防岗、综合执法岗、三江派出所、三江公巡大队等岗位紧盯占堵消防车通道严重小区、路段、区域,在夜间车辆占堵问题突出的集中时段,加密检查频次,各有关岗位每月至少组织1次联合集中夜查。要运用消防赋权和委托执法权限依法实施警告、罚款等处罚,对多次违法停车占堵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防护网的,要报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深化宣传曝光。
8.加强知识宣传。各村、社区、相关岗位要通过广播、微信、抖音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将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知识融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快递、通信、燃气、供电等企业员工,以及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进门入户宣传消防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9.强化警示教育。各村、社区、有关岗位要转发、播放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动员网格员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10.加大举报力度。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长效监管。
11.固化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应急消防岗、综合执法岗、三江公巡大队、三江派出所要固化落实前期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措施,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处罚、曝光力度,强化执法信息共享,切实做到常抓不懈。
12.加强消防“生命通道”常态监管。规划建设岗位要将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标牌管理纳入建设项目验收范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三江派出所、三江公巡大队、综合执法岗要按职责对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擅自堆放物品、未经批准建设各种建(构)筑物等占堵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整治。综合执法岗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招牌,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的的防护网常态化开展检查执法;应急消防岗、三江派出所、三江公巡大队、村、社区要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社会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4月30日前)。制定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进行部署推进。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11月底前)。各村、社区、相关岗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治攻坚。充分发动网格员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排查,并做好排查人员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各村、社区、相关岗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岗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推进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形成整治合力。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村、社区、相关岗位要将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
(三)全面压实责任。各村、社区、相关岗位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纳入日常检查范畴,作为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