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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659185936/2023-00017 [ 发文字号 ] 三江街发〔2020〕154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三江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三江街发〔2020154

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办、站、所、中心,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明确村居财务"双代管"实施要点的通知》(三江街发〔201418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01118日起施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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