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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659185936/2023-00017 | [ 发文字号 ] | 三江街发〔2020〕154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三江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9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三江街发〔2020〕154号
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办、站、所、中心,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明确村居财务"双代管"实施要点的通知》(三江街发〔2014〕18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0年11月18日起施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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