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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659185936/2023-000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三江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6 |
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文化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事业单位1个,是文化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73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5.52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5.5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3.66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8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6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8.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4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73万元,较2022年增加5.5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6万元,比2022年增加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6万元,比2022年增加8.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三江街道文化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李肖,电话:023-4820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