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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8980/2022-0000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壕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7 | [ 发布日期 ] | 2022-02-08 |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石壕镇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
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石壕镇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清单》已经镇政府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壕镇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防治工作职责清单
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胜明
(一)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负责将安全生产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和重要指示。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及单位,并督促检查落实。
(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专项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五)担任镇安委会主任,每月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全面分析辖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六)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七)依法按程序,向区政府报告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划或者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督促制订本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镇政府其他领导
(一)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稳
1.负责煤矿关闭后续问题处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分管发展改革、工业及民营经济、统计、商贸、信息产业、农电、招投标管理。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组织分管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分管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分管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把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5.统筹推进分管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6.组织开展分管的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二)镇党委副书记令狐克军
1.负责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农业、农机、气象、畜牧、科技、财政、税收、农村财务、金融安全(打“非”工作)工作。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的镇财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公室,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分管的镇财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公室,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分管的镇财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公室,把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5.统筹推进分管的镇财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6.组织开展分管的镇财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公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三)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余波
1.负责政法工作;分管人防、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市政环保、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的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联系的石壕派出所、司法所、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分管的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联系的石壕派出所、司法所、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分管的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联系的石壕派出所、司法所、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把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5.统筹推进分管的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联系的石壕派出所、司法所、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6.组织开展分管的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联系的石壕派出所、司法所、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四)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梅高会
1.负责宣传、统战工作;分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文体广电、“扫黄打非”、民族宗教、文明城区创建、文化、旅游、妇女工作。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的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分管的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分管的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把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5.统筹推进分管的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6.组织开展分管的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五)副镇长周佳庆
1.负责安全生产(含已关闭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工贸、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民爆、烟花爆竹、消防等)、应急管理、乡镇煤矿关闭后续问题处理、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林业、水务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水务)及联系的石壕市场监督管理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分管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水务)及联系的石壕市场监督管理所,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分管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水务)及联系的石壕市场监督管理所,把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5.统筹推进分管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水务)及联系的石壕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6.组织开展分管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水务)及联系的石壕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六)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罗波
1.负责武装工作;分管文秘、保密、机关事务、档案、国有资产管理、督查、内审、民政、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残疾人、创卫、老龄工作。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的镇党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分管的镇党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分管的镇党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把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5.统筹推进分管的镇党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6.组织开展分管的镇党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七)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杨国星
1.负责组织工作;分管工会、青年、劳动、社保、就业、城乡合作医疗和镇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干部人事、目标考核、关心下一代、退干工作。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的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分管的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分管的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把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5.统筹推进分管的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6.组织开展分管的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