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8980/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壕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4 |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农业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2023-2024年我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9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86.1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52.60万元,上年结转减少33.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95.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5万元,农林水支出437.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86.1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6.1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05万元,比2023年减少8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05万元,比2023年减少86.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00万元,比2023年减少8.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比2023年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比2023年减少8.5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项目支出。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财政办公室 联系方式:023-81713941
409002-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