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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8980/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壕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4 |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转型,提高农民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发展教育、卫生、综合执法、民政、文化、体育、旅游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养老保险和扶贫工作。
5.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下属8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本级)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农业服务中心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文化服务中心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旅游服务中心 。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2023-2024年我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00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5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775.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67.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8.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00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68.4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5.66万元,农林水支出1594.0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61.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73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775.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67.7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943.2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52.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2.85万元,比2023年增加76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56万元,比2023年减少167.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55.28万元,比2023年增加935.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民生、村居运转等开支。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万元,比2023年增加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农林水及其他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3.58万元,比2023年减少15.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58万元,比2023年减少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23年减少14.5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97.56万元,比上年减少167.77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缩减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55.28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财政办公室 联系方式:023-81713941
409-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
409-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