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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8980/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壕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7-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7-28 |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有以下几方面: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转型,提高农民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发展教育、卫生、综合执法、民政、文化、体育、旅游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养老保险和扶贫工作。
5.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37号)精神,我镇内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下辖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
1.综合办事机构
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事业单位
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合并编入部门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726.76万元,支出总计3768.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7.18万元、增长19.2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72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7.18万元,缩减40.8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对我镇专项收入安排减少。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76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24.29万元,缩减48.32%,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换届选举以及2019年机构改革等支出项在2022年得到缓解,本年区级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减少。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以前年度结转结余在本年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726.76万元,支出总计3768.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7.18万元、增长19.2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2464.53万元,减少39.89%。主要原因是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1.49万元,减少47.24%。主要原因是防疫、换届、脱贫攻坚收官等因素影响。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0万元,下降0%。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5.17万元,占25.44%,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1%,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收官阶段影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42万元,占12.18%,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72%,主要原因为民生资金调标引起;农林水支出1616.75万元,占43.06%,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7%,主要原因为2022年农林水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8.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25万元,降低9.95%,主要原因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对经费进行了压减,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综合目标考核等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7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01万元,降低55.79%,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64万元,降低85.42%,主要原因为区级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元,降低4.76%,减少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万元,减少14.02%,减少原因为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换届选举等工作收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6次,接待人次为1205次,人均公务接待费用为67元/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为1.51万元/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97/150.79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258.18万元,降低63.13%,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为1112.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1112.72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财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8171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