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种粮大户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按一般户标准兑付。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数,扣减颁证后的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
地。各街镇补贴面积不得大于基础面积减去撂荒地等面积。
(三)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按各街镇上报面积平均分摊。经初步测算,2023 年补贴标准为 55 元/亩,最终以各街镇核实申报实际耕种面积摊算为准。
(四)补贴程序。根据一般农户耕地面积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公示表在补贴平台上以社为单位打印,并公示到社,公示期不得少于 7 天,公示照片于 2023年6 月25 日前传农业农村委。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负责对各街镇补贴总面积进行审核,区财政局负责核拨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