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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45310142R/2022-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隆盛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8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8 |
隆盛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清单
隆盛镇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清单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分级负责与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推动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镇党委、政府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负总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坚持依法监管、履职尽责
按照职责法定、权责对等要求,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落实村(居)属地监管责任、各办公室(站、所)行业监管责任、应急办综合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十条措施”,开展“两重两新”(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开展工作,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一) 镇党委书记陈安平同志按“党政同责”原则,全面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保障本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并落实本镇及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4.定期参加或主持召开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党委其他委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长黄昌平同志全面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1.全面领导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
2.负责在全镇内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3.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督促落实本镇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组织制定镇政府领导干部、各职能办站所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清单;
4.研究和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5.落实工作机构,按要求配备监管人员和设备,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建立健全本镇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6.全面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分析本镇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相关内设机构和专人负责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巡查、考核等工作;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安全生产执法及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8.督促制定本镇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副镇长张万华同志(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1.协助主要负责人在全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2.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督查检查;
3.监督检查镇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主要负责人研究和解决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经常性组织开展全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每月带队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不少于3次;
5.具体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工作,牵头组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督查考核,全面督促检查全镇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6.组织制定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7.每季度至少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一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含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救灾抢险和公共应急事件处置、商贸、科技、通讯、应急管理、森林防火、气象等领域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分管的经发办、应急办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四)镇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时研究部署、同时实施落实、同时检查考核;
3.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5.经常性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分管行业内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7.每季度至少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一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吴永兵同志: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具体负责组织公路办开展行业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吴小萃同志:具体负责乡村振兴、文明城区创建、乡村旅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及农村(农经、农机、农技、畜牧、水产、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巩固脱贫攻坚、供销等领域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农服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开展行业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潘长伟同志:具体负责对全镇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执纪监督及履职作风效能建设。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曾惠同志:具体负责基层党建、群团(团委、妇联)、老干部、老协、关心下一代、机要保密、档案、机关后勤、会务接待、作风效能、民政、残疾人、卫生健康等领域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党政办、党群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卫生计生)开展行业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瞿霞同志:具体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广播电视、统战、民宗侨台、工商联、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审批(镇公共服务中心)、工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等领域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组织财政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商会开展行业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吴君同志:具体负责武装工作、退役军人事务、社区教育、林业(退耕还林、国土绿化)、水务(防汛抗旱)、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和社会事务所(教育)、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林业)开展行业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邓茶文同志: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综治、信访、稳定、调解、法制、禁毒、防范处理邪教、生态环保、市政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农房审批、农房安全)、地质灾害、征地拆迁、土地复垦、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协调渝黔复线高速公路建设、高压线建设等领域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平安建设办、规建管环办、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行业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五)镇内设机构及辖区有关办、站、所、中心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委办):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职能。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同级有关办、站、所、中心承担的行业专项安全监管工作,代表镇政府对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受上级委托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执法,重点对非煤矿山、农村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高速公路路外安全进行安全监管;督促非煤矿山、危化单位等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安全培训工作和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救灾抢险、公共应急事件等方面的处置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镇机关内部办公楼设施、消防、防雷、用水、用电、车辆和机关食堂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镇机关办公室信息收发以及文书档案等安全工作。
镇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村(社区)阵地建设、宗教场所等安全监管工作。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校园周边环境及镇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态管理,准确掌握社会稳定态势,定期调查、分析,做好对重点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监管,确保全镇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对各村(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涉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认真做好有关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的工作,控制和减少上市进京上访事件发生,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镇域内工商贸企业、旅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天燃气、液化气等企业安全工作。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镇建设环保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下排管网、化粪池、人行道、路灯、消防栓等市政设施及户外广告设施、市政建设安全监管、摆摊设点经营场所等安全监管。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敬老院、五保家园、农村五保户、公墓等相关工作的安全监管;负责指导辖区医院相关安全和计生执法过程中的相关安全工作(含奖扶、民心工程、流动人口、爱国卫生、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镇财政办公室:负责政府国有资产、资金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护林防火、森林采伐、林业生产、木材加工、农机、农技推广、农业投入品、新能源、农业设施、渔政、气象、农产品质量、农电设施等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上交通、水利设施、防汛抗旱、病险水库、塘、堰、蓄水池及河道的防洪度汛,全镇畜禽的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畜禽屠宰和肉类市场的检疫和畜牧养殖行业领域等安全监管工作。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放、运动设施、歌舞厅、网吧、公共演出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负责前端机房设备、网络干线设备的安全防雷、避雷和接地管理等安全监管工作。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
(六) 各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完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配齐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辖区安全检查,完善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2.协助职能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3.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落实人员组织实施演练,提高基层安全防范能力;
4.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5.具体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部署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