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222745310142R/2021-00018 [ 发文字号 ] 隆盛府发〔2021〕68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隆盛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关于印发《隆盛镇进一步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綦江区隆盛镇进一步开展违建墓地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治理我镇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墓地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区民政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民发〔202010号)和綦江民发〔2021119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20218月起,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违建墓地底数,实施台账式管理;全面检查复核我镇2018年、2019年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对新发现未纳入整治范围的违建硬化大墓、活人墓建立台账,依法进行整改,以零容忍态度综合施策杜绝新增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带头违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后仍顶风违建等情况,坚决遏制活人墓等违建乱象,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二、组织领导

为稳妥有序推进全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隆盛镇进一步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镇政府镇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党政办、党群办、镇纪委、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大队、平安办、经发办、规建管环办、财政办、农服中心、文化中心、建环中心、隆盛镇派出所、隆盛镇国土所、隆盛镇市场监管所、各村(居)书记等为成员,负责全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由民政和社事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督促检查推进情况,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完成后,工作组自动撤销。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731日前)。各村(居)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摸排范围、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组织动员部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并且各村(居)按要求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181日至1231日)。一是各村(居)应按要求将移风易俗等文明丧葬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代表等作用,依法对存量违建墓地分类整治到位。二是各村(居)要按照清理核查台账,向活人墓墓主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对活人墓无条件自行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对不按期拆除的,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依法拆除,做到整改一座销号一座;涉及党员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的,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2018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以来新增的活人墓必须在20218月底前拆除完毕,各村(居)将整改落实情况(台账、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照片)于8月底前报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三是各村(居)对清理摸排出来的2018年以前的违规建设、问题突出的硬化大墓和活人墓,针对不同情况,突出重点,分类制定整治措施,视情采取拆除、分部拆除、缩小规模、改造复绿等措施分类处置,于2021年底前全部整治完毕。各村(居)整改落实情况于202215日前报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1月起)。各村(居)要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纳入日常管理,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对苗头问题强化源头管控,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坚决刹住违建墓地反弹甚至蔓延歪风。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忠诚和责任担当,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违建墓地的复杂性、艰巨性和整治的重要性。违建墓地问题不解决,不利于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不利于营造良好社风民风。各街镇党委、政府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高位推动态势,确保部署统一、组织有力、措施精准、见到实效。

(二)明确各办公室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各办公室相关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主体,要切实履职尽责,对违规建坟滥占耕地林地、破坏资源环境行为要强化共同责任意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民政和社事办: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制定、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查指导、整治工作相关资料报送,并牵头做好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摸排统计工作;

平安办:负责做好此项工作有关的信访调解指导;负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情况,以及做好此项工作开展中的信访调解工作。

经发办:负责对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的摊点、门店及时予以查处,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

规建管环办、建环中心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查处占用街道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违规举办治丧活动的行为;负责整治违法占地建造用于骨灰、遗体安葬(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公墓设施等情况;负责整治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情况;负责对辖区殡葬领域违规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在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资源保护区,以及在公路主干线两侧违规新建坟墓,做好本镇辖区内公益性公墓在审批、建设、管理、运行、维护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由规建管环办牵头,建环中心和隆盛镇国土所协助。

综合执法办(执法大队):负责整治工作期间的执法工作。

农服中心:负责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等修坟建墓情况。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协助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等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在丧葬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和非法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等违法行为。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摸排检查殡葬领域价格违法情况、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情况。

党群办和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专项整治和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创建活动内容。由党群办牵头,文化服务中心协助。

镇纪委:负责对全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党政办、财政办:负责做好整个工作中的后勤和经费保障,由镇党政办牵头,财政办协同。

各村(居):负责摸排统计本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和按时报送相关表册资料;负责协助镇各办公室的整治工作;负责协助处理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拆除、信访、安全和后勤保障等问题。

(三)把握政策界限,依法分类整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居)是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积极组织,统筹推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红白理事会、村(居)民代表等的作用,做实做细专项整治工作。要根据墓位建造时间、规模大小、硬化程度、所处位置等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分步稳妥有序实施,要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乡村振兴重点村落等区域纳入重点管控区域,重点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违建、顶风违建等行为,特别是对墓位硬化面积大、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后新增违建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要认真统筹,细化工作措施,讲究工作方式,不得简单粗暴、蛮干硬推。对涉及人数众多、处置难度较大的,要加强风险评估,及时研究,坚决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各村(居)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主动宣传整治工作,不制造舆论热点。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土地管理、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要加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统一对外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防范化解误读与炒作。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党群办、镇纪委等要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强化媒体正向引导责任,对不实和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回应澄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做好舆情管控,防止个别问题发酵放大。

(五)加强工作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实效。一是强化督查检查。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实行台账管理,采取日常督查与分阶段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过程督查,定期形成督查通报。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曝光和依法处理一批反面典型;对顶风违纪的个案,要作为重点典型,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对党员干部未按期拆除活人墓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问题较多的村(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提醒、函询、约谈,对不配合、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