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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45310142R/2024-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隆盛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下属 8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下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052.04万元,支出总计3052.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63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预算减少,以及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022.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82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预算减少,以及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2.7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34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05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63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预算减少,以及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40.86万元,占27.55%;项目支出2211.18万元,占72.4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52.0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6.63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预算减少,以及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62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预算减少,以及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9.83万元,增长40.99%。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收入多项补助属于非常年性收入变化大,年初无法预测。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34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43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预算减少,以及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9.17万元,增长42.50%。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收入多项补助属于非常年性收入变化大,年初无法预测。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23万元,占3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5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工资待遇提高。

(2)公共安全支出53.62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平安及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有所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00万元,占0.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类相关项目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3.25万元,占8.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48万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职工缴纳社保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34.41万元,占1.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职工缴纳医保支出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22.08万元,占0.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138.36万元,占4.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6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清扫保洁项目增加。

(8)农林水支出1300.29万元,占46.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09万元,增长98.15%,主要原因是促进产业发展相关项目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18.02万元,占0.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增加。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2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42.91万元,占1.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3万元,下降21.6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83万元,占1.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防治和补助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0.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33万元,下降16.88%,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预算减少,以及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职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保、公积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职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5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节俭办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运转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7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79万元,增长156.54%,主要原因是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地质灾害防治等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本年支出27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79万元,增长156.54%,主要原因是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地质灾害防治等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7万元,下降46.3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64万元,下降66.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保险费、油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7万元,下降43.4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2万元,下降19.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联系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81.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2万元,下降92.3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4.5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146.58%,主要原因是节俭办公,减少会议开展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51.12%,主要原因是节俭办公,减少培训开展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6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节俭办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44 %。主要用于采购政府日常办公用品,如空调,打印机,应急物资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10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11.1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整体监控

项目编码:

50011000023P000085

自评总分:

98.65



项目主管部门:

412-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2-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黄文

联系电话:

4848050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8,079,326.17


45,692,448.28


40,349,666.26




其中:财政拨款



38,079,326.17


45,692,448.28


40,349,666.26

88.3

10.00

8.83

一般公共预算



34,688,287.55


42,724,059.49


37,632,627.47

88.08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綦江—万盛一体化同城化融合化发展步伐,立足綦江打造主城都市区南部支点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渝黔综合服务区、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和都市健康旅游目的地的“一城三区一地”目标定位,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确保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綦江—万盛一体化同城化融合化发展步伐,立足綦江打造主城都市区南部支点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渝黔综合服务区、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和都市健康旅游目的地的“一城三区一地”目标定位,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确保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资金支付及时率

%

90

90

0

100

20

20

资金及时支付

信访事件及时处理率

%

90

90

0

100

20

20

信访事件及时处理

“三公”经费支出增长率

%

0

0

0

100

10

10

三公经费有所减少

财政税收增长率

%

2

2

0

100

15

15

财政税收有所增长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2

2

0

100

15

15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所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增加率

%

2

1.996

0.2

98

10

9.8

地区生产总值合理增长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85

0

100

10

10

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提前下达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中央)-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

项目编码:

50011023T000003722173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412-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2-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黄文

联系电话:

4848050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

123000

123000




其中:财政拨款

0

123000

123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区财政局建议

工程建设完成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成本控制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受益人群

200

100

0

100

20

20




受益人群满意度

%

85

100

0

100

10

1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黄文023-484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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