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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45310142R/2024-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隆盛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职责。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

3.人大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政协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宣传贯彻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承担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等方面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二)机构设置

此次职能职责的调整按《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40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034.97万元,支出总计4034.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03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预算减少,以及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00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22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5.6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34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03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03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预算减少,以及本单位控制经费开支,各类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823.79万元,占45.20%;项目支出2211.18万元,占54.8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34.9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4.03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02万元,下降5.78%。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预算减少,以及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0.52万元,增长23.50%。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收入多项补助属于非常年性收入变化大,年初无法预测。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34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83万元,下降7.83%。上级财政预算减少,以及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9.86万元,增长24.4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收入多项补助属于非常年性收入变化大,年初无法预测。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23万元,占23.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5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工资待遇提高。

(2)公共安全支出53.62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平安及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有所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52万元,占1.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2万元,增长11.90%,要原因是文化体育类相关项目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7.25万元,占12.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94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职工缴纳社保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80.14万元,占2.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4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职工缴纳医保支出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22.08万元,占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256.81万元,占6.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8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清扫保洁项目增加。

(8)农林水支出1762.05万元,占46.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7.84万元,增长55.35%,主要原因是促进产业发展相关项目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18.02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增加。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2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88.40万元,占2.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5万元,下降13.8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83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防治和补助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3.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67万元,下降11.53%,上级财政预算减少,以及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减少。职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保、公积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职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0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9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完善,财力增加,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运转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7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79万元,增长156.54%,主要原因是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地质灾害防治等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本年支出27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79万元,增长156.54%,主要原因是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地质灾害防治等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9万元,下降47.7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36万元,下降63.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保险费、油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7万元,下降43.4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2万元,下降19.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公务接待费1.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联系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2万元,下降65.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3万元,下降66.4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3.6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万元,增长60.21%,主要原因是相关联系工作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提升各办公室、村居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6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节俭办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44 %。主要用于采购政府日常办公用品,如空调,打印机,应急物资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10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11.1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整体监控

项目编码:

50011000023P000085

自评总分:

98.65



项目主管部门:

412-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2-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黄文

联系电话:

4848050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8,079,326.17


45,692,448.28


40,349,666.26




其中:财政拨款



38,079,326.17


45,692,448.28


40,349,666.26

88.3

10.00

8.83

一般公共预算



34,688,287.55


42,724,059.49


37,632,627.47

88.08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綦江—万盛一体化同城化融合化发展步伐,立足綦江打造主城都市区南部支点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渝黔综合服务区、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和都市健康旅游目的地的“一城三区一地”目标定位,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确保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綦江—万盛一体化同城化融合化发展步伐,立足綦江打造主城都市区南部支点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渝黔综合服务区、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和都市健康旅游目的地的“一城三区一地”目标定位,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确保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资金支付及时率

%

90

90

0

100

20

20

资金及时支付

信访事件及时处理率

%

90

90

0

100

20

20

信访事件及时处理

“三公”经费支出增长率

%

0

0

0

100

10

10

三公经费有所减少

财政税收增长率

%

2

2

0

100

15

15

财政税收有所增长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2

2

0

100

15

15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所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增加率

%

2

1.996

0.2

98

10

9.8

地区生产总值合理增长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85

0

100

10

10

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提前下达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中央)-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

项目编码:

50011023T000003722173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412-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2-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黄文

联系电话:

4848050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

123000

123000




其中:财政拨款

0

123000

123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区财政局建议

工程建设完成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成本控制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受益人群

200

100

0

100

20

20




受益人群满意度

%

85

100

0

100

10

1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黄文023-484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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