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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45310142R/2022-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隆盛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发布日期 ] 2022-06-28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2021年镇街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职责。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

3.人大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政协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宣传贯彻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承担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等方面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二)机构设置

此次职能职责的调整按《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40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属7个事业单位,其职能职责分别是:

1.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的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6.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承担场镇市政、环卫、物业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定期巡查场镇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场镇相关基础设施;协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与服务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协助落实招商引资、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协助产业扶贫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763.18万元,支出总计5,763.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日常考核发放、工资调标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57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88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区级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8.1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85.0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76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66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日常考核发放、工资调标、本年区级安排存量资金支出和部门指标调剂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062.59万元,占35.8%;项目支出3,700.58万元,占64.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8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结转项目列支247.8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63.1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0.8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日常考核发放、工资调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6.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7.54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区级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8.04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多属于非常年性收入,变化大,年初无法预测。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09.6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6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区级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4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多属于非常年性收入,变化大,年初无法预测。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结转项目列支80.98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0.57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8.63万元,下降36.3%。

(2)公共安全支出0.15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99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4.3%。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48.40万元,占3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80万元,增长6.2%。

(5)卫生健康支出114.76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04万元,下降23.9%。

(6)节能环保支出365.31万元,占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31万元,增长100%。

(7)城乡社区支出165.38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2万元,下降0.37%。

(8)农林水支出1,478.52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32万元,增长13.02%。

(9)交通运输支出72.08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08万元,增长100%。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9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万元,增长100%。

(12)住房保障支出144.03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23万元,增长19.2%。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45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05万元,下降92.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2.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1万元,下降4.9%。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职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1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0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用、差旅费等运转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75.4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项目未达到付款条件。本年支出47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11万元,增长13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梨子村道路整治工程、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补助等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5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2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新增一辆消防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98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下村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万元,下降13.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2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公务接待费5.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4万元,下降73.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66批次7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0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7万元,增长894.6%,主要原因是去年开展了人大换届选举。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233.3%。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0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单位整体和 1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 1 项,涉及资金61万元,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无未达标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万元,执行数为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庭院整治40户,得分率100%,建设后验收合格率100% ,规定时效内建设任务完成率100%,产生可持续正面影响的100%,补助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100%,周边人口满意度95%;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

支出总量

5763.18

自评总分

(分)

99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綦江—万盛一体化同城化融合化发展步伐,立足綦江打造主城都市区南部支点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渝黔综合服务区、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和都市健康旅游目的地的“一城三区一地”目标定位,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确保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大规模信访事件发生率

20

%

2

0

20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

20

%

2.8

2.8

20

辖区内服务对象满意度

20

%

90

90

20

资金支付及时率

20

%

90

85

19

公务接待支出增长率

20

%

0

0

20

其他说明


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隆盛镇梨子村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自评总分
(分)

99.5

业务主管部门

区财政局

联系人
及电话

李昌政13594640786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61

61

100%

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61

61

100%

/

区级资金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30户;骆子凼周边人居环境整治

骆子凼办公室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及绿化,外墙面、围墙面一般抹灰667.8㎡,围墙面外墙乳胶漆240㎡,堤坝硬化拆除800㎡,庭院整治40户。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分)

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庭院整治

30

30

40

100%

30

建设后验收合格率( 100% )

%

7

100

100

100%

7

规定时效内建设任务完成率

%

3

100

100

100%

3

是否产生可持续正面影响

30

100

100

100%

30

补助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

10

100

100

100%

10

周边人口满意度( ≥**% )

%

10

100

95

95%

9.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4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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