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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433K/2023-00011 | [ 发文字号 ] | 横山府发〔2023〕2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横山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7 |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镇属单位:
为全面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人水和谐社会。现将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大家按照预案要求,认真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横山镇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目标
制定本预案,其根本目的在于防御洪涝,旱灾,减灾,从而保证全镇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制定原则
1.以贯彻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严格执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依据《水法》第一章第九条,按工程类别(小二型水库,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各村山坪塘及微水工程,由村社负责)的责任制。防汛技术负责制,防汛值班制的原则。
2.按照过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
3.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本预案应结合本镇防汛工程现状,社会经济状况和场镇村居发展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 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机构组织
一、组织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横山镇人民政府建立统一的水旱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全镇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对重点工程,重点地区,逐一落实防汛抢险救灾队伍,保证其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一)横山镇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
成立“綦江区横山镇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农业、安全、应急、规划与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分别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应急办、财政办、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和村(居)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服中心负责人李伟任办公室主任,镇人民政府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联系电话:48406451,有防汛任务的村、社及单位分别建立相应的水旱灾害防御领导班子及办事机构。
(二)横山镇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全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规划组织,准备检查,重大方案等措施的审定,发布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命令。
副组长:协助组长进行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灾的组织领导工作,组长不在时,分管水利副书记履行组长职责。
横山镇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检查,落实水旱灾害防御方案和当险情发生时,为组长提供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灾方案,传递水旱灾害防御组长调度命令以及负责调查统计旱情、洪涝灾害等日常工作。
小组成员: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抢险方案,抢险落实情况,协同镇人民政府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三)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
1.抢险救灾队伍:由镇武装部组织以基干民兵100人为基本力量的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常备队伍;由派出所组织以公安干警5——7人为基本力量的应急抢险队伍,由各村组织以广大群众100——200人为主要力量的工程抢险救灾专业队伍。
2.医疗抢险队伍:由镇卫生院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全镇的医疗救护和疾病发展防治。
3.治安保卫工作:由派出所负责。
4.物资供应组:由财政办各村及工程管理单位负责。
5.灾情调查统计组:由镇党政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
6.救灾和善后处理组:由镇财政办、经发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
7.救灾车辆:由镇党政办统一调度负责。
8.洪水灾情预测预报:由农业服务中心提供。
第三章 水利蓄水工程防汛抢险
一、防汛检查
1.水库蓄水工程由镇农服中心按照区水利局要求进行汛前汛中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书面向镇水旱灾害防御组长汇报,积极配合组长工作。(对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巡查值班制度,险情报告制度,拟定防汛抢险预案建档备案)
2.山坪塘及微水工程和其他水利工程,根据分级管理原则,由村社(长)组织汛前汛中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消除蓄水工程安全隐患,减轻灾害。对处理蓄水工程安全隐患技术上,村社干部拿捏不准的,应书面报告镇农业服务中心,共同确定隐患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巡查值班制度,险情报告制度。拟定防汛抢险预案建档备查。
二、险情预测预报
1.当水利工程大坝出现渗透、管涌,滑坡等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或个人)要迅速报告所在村社和镇人民政府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监视。
2.所在村社接到险情通知后,要迅速安排人员立即到场,拟定更加详细的抢险方案和避险制度。
3.镇人民政府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接到报告,要迅速安排人员立即到场,拟定更加详细的抢险方案和避险措施。
三、工作制度
当水利工程险情发生时,工程管理单位,事发村、社区应迅速启动防汛预案,组长按工程预案下达防洪抢险救灾命令。
第四章 其他水旱灾害防御抢救灾工作
1.除场镇、水利工程以外的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工作,由各部门拟定水旱灾害防御抢险预案,交镇人民政府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由组长统一调度指挥全街道辖区内的抢险救灾工作。(含人员、物资、车辆、资金等)。
2.在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大成绩突出者,由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不负责任的,要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镇属有关单位、村、社和工程管理单位及经营业主,要根据本预案规定,认真编写本单位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做好汛前汛中检查,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检查救灾准备工作。
区防汛办:023-48611600
区水利局:023-48618972
镇人民政府:023-48406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