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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3433K/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政府7号
[ 主题分类 ] 区县(自治县)政府;军转安置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横山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关于印发《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政策》的通知


横山府发〔2021〕7号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政策》的通知

各村(居),相关办、站、所: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征兵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綦征办〔2020〕60号),为落实优化完善征兵激励配套政策。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我镇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政策:

一、给予应征入伍大学生新兵家庭一次性物质奖励,奖励金500元。

二、给予应征入伍大学生所在的村(居)按300元/人标准补助征兵工作经费。

三、本规定由横山镇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规定自二○二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2021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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