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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398230135/2023-003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政协、武装等工作。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以及领导指示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审批服务、两办信息的牵头工作;负责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协调各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关系。
    2.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负责统筹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工作。
    3.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负责农业、工商贸、旅游、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乡村振兴、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工作;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抓好农村市场、商业网点等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及行政管理工作。
    5.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伍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等工作;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及落实各项措施,负责人民调解等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禁毒、禁种铲毒、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
    8.
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村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协助内审等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各类税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9.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对本镇企事业安全生产单位行使督查、考核等综合监管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配;承担公共应急事件、各类救灾抢险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油库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并进行日常监管。
    10.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辖区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方式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本级),为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下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2022年期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5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35.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1198.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改革,下属事业单位皆是预算公开主体,本单位本年度收入预算不包含下属7个事业单位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5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81.9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3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5.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5.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350.14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636.1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7.77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预算26.29万元,其他支出预算33.9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1198.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改革,下属事业单位皆是预算公开主体,本单位本年度收入预算不包含下属7个事业单位收入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5.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5.83万元,比2021年减少210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26万元,比2021年减少173.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独立编制预算,本年预算数仅包含行政单位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50.58万元,比2021年减少1935.9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基层治理、城市管理、社会服务、抗旱救灾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3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35.09万元,比2021年增加911.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未使用资金842.3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骑跑赛等市级区级赛事、饮水工程维修管护、水稻种植产业转型升级、水库入库道路工程、渠道维修整治、公路硬化等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3.5万元,比2021年减少5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1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原则,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比2021年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独立编制预算,不在政府本级预算范围内;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3.33万元,比上年减少430.69万元,主要原因是衔接预算一体化,本年度机关本级与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独立编制,本年度事业单位办公费用不在本单位统计范围内。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86.5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202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无购置车辆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黎艳    联系方式:023-48406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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