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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横山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0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平台建设;承担民政、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城乡养老参保、卫生健康、爱国卫生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以及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武装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2466)文件精神,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2.10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66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横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横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导致提取上年度数据与上年度实际数据差异较大。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32.10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37.66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横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横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导致提取上年度数据与上年度实际数据差异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10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32.10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37.66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横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横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导致提取上年度数据与上年度实际数据差异较大。其中:基本支出132.10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2.10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66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横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横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导致提取上年度数据与上年度实际数据差异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10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37.66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横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横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导致提取上年度数据与上年度实际数据差异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7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职工超额绩效收入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10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37.66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横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横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导致提取上年度数据与上年度实际数据差异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7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职工超额绩效支出预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20.37万元,占9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5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职工超额绩效支出预算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6.03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预算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5.71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10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10.91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32.08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横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横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导致提取上年度数据与上年度实际数据差异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绩效、五险一金缴纳、医保垫底资金等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1.19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5.58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横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横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导致提取上年度数据与上年度实际数据差异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作餐、移动电信通信费、办公用品购置维修、广告制作印刷、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日常运转办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运行维护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3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0.7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横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横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导致提取上年度数据与上年度实际数据差异较大。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7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0.0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横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入横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导致提取上年度数据与上年度实际数据差异较大。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本单位在2024年度未发生项目支出预算,未进行项目自评。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406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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