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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农场补助资金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发展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綦委农办〔2021〕8号)精神,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3年,由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故2024年无相关补助资金下发,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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