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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740C/2022-00008 | [ 发文字号 ] | 赶水府发〔2022〕7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赶水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8-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9 |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赶水镇2022年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在赶区管单位,相关单位:
《赶水镇2022年抗旱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修订,现印发给你们,本预案从2022年8月1日发文之日起执行,请各单位认真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赶水镇2022年抗旱工作方案
为了科学、有效地做好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区政府、区水利局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赶水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赶水府发〔2022〕19号)文件精神及我镇蓄水工程情况及近期伏旱天气影响,特制定本抗旱工作方案。
一、旱情分级
(一)根据土壤和气象干旱标准可分为轻旱、中旱、重旱、特旱四个等级。
1.轻旱:全镇受旱耕地面积小于总耕地面积的10%,冬春季连续15-30天,夏季10-15天未降雨,或土壤在正常农作物需水量缺水20%以上,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
2.中旱:全镇受旱耕地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11%-20%,冬春季连续31-45天、夏季连续16-25天未降雨,稻田脱水,禾苗出现萎焉,或土壤在正常农作物需水量缺水35%以上,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已影响产量。
3.重旱:全镇受旱面积达到总面积的21%-40%以上,冬季连续46-60天、夏季连续26-40天未降雨,田间严重缺水,禾苗枯萎死苗,或土壤在正常农作物需水量缺水50%以上,对农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较大影响,人畜饮水已比较困难,并对人民生活也造成较大影响。
4.特旱:全镇受旱面积达到总面积的41%,冬季连续60天以上、夏季连续40天以上未降雨,作物大面积枯死或需毁种,或土壤在正常农作物需水量缺水60%以上,农村人畜饮水已十分困难,场镇自来水供应中断,严重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
(二)干旱涉及面:干旱是本镇自然灾害之一,有春旱、夏旱、秋冬旱之分,以主要农时季节出现干旱造成的农业损失为主。
1.春旱:农作物需水较多,如春雨迟迟未来或雨量较少,就会发生春旱,影响春耕生产,严重时会推迟农事季节,甚至被迫改种较低产的粗粮。
2.夏旱:6-8月份,气温较高,此时天气炎热,田间蒸发量大,如遇雨季不明显则出现夏旱。
3.秋冬旱:立秋后,农作物转入田间管理,正值拔节、孕穗或扬花,灌浆阶段,大豆、甘薯亦处于需水时期。如是秋旱,往往造成结实不满,减产欠收,而冬旱主要影响小麦、油菜等冬种作物的苗期生长。
二、抗旱重点与要求
抗旱重点:水资源较缺乏、调蓄能力差并且人口相对集中的居住区。
抗旱要求:抗旱首要任务是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活与生产用水。发生旱情时必须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我镇的抗旱能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三、组织机构保障
(一)成立赶水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赶水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赶水府发〔2022〕19号)文件精神,旱情期间,赶水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全镇抗旱工作。
组 长:龚钦龙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徐 亮 镇副镇长
成 员:蒋有全 派出所所长
周 林 镇党政办主任
赵娅莉 镇财政办主任
潘 强 镇民社办主任
谭 琳 镇规建办主任
王朝先 镇平安办主任
曹 阳 镇应急办主任
李 俊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夏英华 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水利)
各村(居)书记、主任
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办公室。联系电话:48772223、48775901,夜间:48772223。
(二)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赶水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赶水府发〔2022〕19号)文件精神,旱情期间,赶水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相应职责。
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镇抗旱指挥权,在发生重大或特大旱情或汛情时,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在全镇范围内调用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四、防汛抗旱措施根据汛情和旱情发展情况,划分汛情、旱情等级,确定防汛抗旱措施。
(一)轻旱
1.镇应急办、水利站向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分管领导报告旱情;
2.镇应急办向各村通报旱情;
3.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向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水库蓄水、可利用水资源等情况。
(二)中旱
1.镇应急办向镇政府和区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旱情;
2.由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水库调度,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做好灌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3.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上岗到位,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召开旱情分析会。
4.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或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救灾工作。
(三)重旱
1.镇应急办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组长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
2.镇党委、政府领导上岗到位,召开会议,部署抗旱工作对策。
3.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抗旱紧急通知。
4.镇党委、政府成立抗旱救灾工作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分组实施。
5.由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水源调度,指导确定供水计划,取消灌区用水,指导群众节约用水,确保城乡生活用水。
(四)特旱
1.镇党委、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旱对策;
2.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抗旱紧急通知,协调各部门投入抗旱;
3.镇党委、政府成立抗旱救灾工作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分组实施。
4.由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水源调度,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杜绝灌溉用水;
5.指导农民改种、补种旱作物,帮助调集、调节旱作物种子、种苗。
五、抗旱库容
为了做好全镇抗旱工作,特制定全镇主要水库抗旱库容管理制度。当水库蓄水降至有效库容的40%时,应严格实施控制用水计划,优先保证人民生活用水。
(一)抗旱信息
1.收集区气象局气象分析、旱情预测趋势,及时预报气温、蒸发量及未来降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及时准确发布旱情公报、受灾灾情;
3.各村辖区内水库蓄水情况应及时上报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水库抗旱库容:
小桥子水库:12.56万立方米;荷包田水库:10.96万立方米;马桑沟水库:32.61万立方米;大田湾水库:10.07万立方米;玉龙庄水库:25.72万立方米;兰家湾水库:12.42万立方米;石桥沟水库:11.19万立方米;三马口水库:103万立方米.
(二)蓄水工程调度
1.小(一)型水库由区防汛指挥部调度,其余水库及蓄水设施由区水利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负责调度;
2.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蓄水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三)调水队伍调派
1.镇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负责调水运输工作,并由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2.发生重大或特大旱情,由镇政府统一下达调水命令。
六、村级抗旱工作职责
1.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各村落实村书记为抗旱工作主要责任人,各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至各村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在旱情期间,接受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
2.制度抗旱应急预案。各村要充分考虑各自实际情况,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抗旱应急预案,确保旱情发生时,能够保障人畜饮水安全。
3.立足预防,主动防范。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灾情、险情,做好灾情预警监测,灾情发生及时上报至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认真清理辖区内水库、山坪塘等集水设施,提前谋划,做好蓄水保水工作。
4.建立抗旱应急分队。各村明确10-12名年轻力壮的村民成立抗旱应急小分队,在旱情期间,需采取应急措施时,配合各级抢险救灾工作。
5.强化宣传,保障稳定。根据有关部门的灾情判断意见,加强对村民的防抗旱宣传教育,杜绝谣言,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七、责任追究
在抗旱救灾工作中,对贡献大成绩突出者,由政府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不负责的,要给予单位主要责任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