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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3740C/2021-00019 [ 发文字号 ] 赶水府发〔2021〕144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赶水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9-26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在赶区管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工作,持续补短板堵漏洞添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116号)《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綦肺炎组综合办〔202116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转换机制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11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优化应急处置专项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及运行机制,落实常态化值班值守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机制,确保指挥体系持续高效运行。一旦疫情发生,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应急处置指挥长,设立联合指挥部,进行扁平化管理,平急工作模式迅速转换,实现无缝衔接。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同步成立相应应急处置专项组。中秋、国庆假日临近,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在赶区管单位要严格值班值守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严禁离岗脱岗。

  二、抓实入境环节管控

 (一)入境人员管理。对所有从重庆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对来自德尔塔变异毒株流行国家(或地区)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入境人员,为降低风险延长集中隔离时间,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18号)要求落实人员闭环管理。自国内其他城市口岸入境的来(返)渝人员,凡是没有达到我市规定隔离时间要求的,应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区内集中隔离场所补齐隔离时间,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入境人员无法提供入境后解除隔离相关资料的,按现有要求执行。

 (二)高风险岗位人员管理。对高风险岗位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闭环管理;高风险岗位人员工作采取轮班制,对其实行“N+7+7”管理,集中住宿、封闭管理,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点对点闭环转运;加大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频次。高风险岗位人员须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后方可上岗,并加强岗前防疫培训。

 (三)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严格做好进口冷链货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督促冷链货品相关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三专管理”(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渝溯源码)、“四不得”(不得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渝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要求。

 (四)进口非冷链货物管理。继续保持进口货物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首掏检消”“属地检消”,规范作业场所区域设置和风险管控。

  三、落实国内重点地区来(返)赶人员健康管理

  落实“双码联查”,赶水东站对所有进、出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允许特殊群体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凭社区或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纸质证明或出示“通信行程卡”辅助证明作为通行凭证。需接受核酸检测或其他管理措施的人员,由场站做好健康告知,要求其落实个人防护,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告;需集中隔离人员,按照“三地”原则,实行闭环管理。赶水派出所、镇平安办、社区排查组要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的地区来(返)赶人员排查,优先排查重点区域、通信同轨迹和同车同机等重点人员,并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31号)要求实施分类管理。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调整排查时间和范围。铁路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如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管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市外低风险地区来(返)赶人员(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根据自愿原则,抵綦后建议其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四、坚持不懈抓好院感防控

  赶水中心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感控工作,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规范人员培训,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要全力支持感控部门配备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感控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医发〔202113号)文件要求配足配齐感控人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院感防控专业团队年度评估、采取每月抽查检查、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和每月研究、追责问责“四项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院感暴发应急处置演练,持续提高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应急能力。要发挥好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有可疑症状的患者,必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对重点科室,重点环节感染防控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坚决防止院感事件发生。

  五、加强常态化疫情监测

  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版)》《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继续做好重点人群、重点物品、重点环境的常态化监测工作,确保检测频次、检测过程、检测范围符合监测要求。加强部门间配合和信息共享,加强管理对象协调组织,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镇内所有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退烧、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类药品实名登记购买制度。加强赶水中心卫生院监测报告,规范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表现的患者要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实施闭环管理。

  六、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一)加强重点场所、单位、人群防控。各办、站、所要督促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8月版)》及《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8月版)》要求,加强防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要用好“双码联查”、实名登记等措施,促进防控责任落实。宾馆、超市等重点场所,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监所、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尤其要规范做好空调的清洗、消毒。所有重点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要稳妥控制人员流量,严防瞬时流量超载。社区工作人员、司机、售货员等重点人群要注意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工作期间尽量错峰用餐。要强化人员出行管理,非必要不外出,不到中高风险地区休闲游乐,倡导市内游、周边游。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干部及学生群体离渝的,外出、返回实行“逐级双报备”制度。

 (二)强化集体活动管控。严格落实会议、展会、赛事等集体活动疫情防控措施,原则上不举办大型活动。要从严控制会议、赛事等集体活动规模,适时调整活动形式,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举办地要落实属地责任,主办方、承办方、场地方等单位要按规定分别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控,做好人员排查、健康告知、健康筛查、通风消毒等工作。

 (三)严格隔离场所管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场所规范设置和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30号)要求,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加强隔离人员管理,落实单间隔离,禁止隔离人员相互串门;工作人员实行轮班制,工作期间一律在岗集中封闭管理,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点对点闭环转运,加大核酸检测频次,离岗后要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相关生活垃圾按《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高风险岗位人员轮岗期间集中封闭管理参照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执行。

  七、持续推进疫苗接种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市下达任务,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积极稳妥推进疫苗接种、特别是全程接种工作。各村居要加强人员组织,机关事业人员、村居干部做到无禁忌人员应接尽接、全程接种。科学设置接种点,合理规划布局,方便群众就近接种,确保接种现场人员安全。严格疫苗管理,强化流通安全,落实“四有”要求,做好异常反应救治保障。广泛宣传动员,引导群众主动接种。加强舆情监测及有效应对。根据市级安排部署,做好加强针接种准备。

  八、充分做好应急准备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处置流程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要加强物资储备,做好局部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设施设备检修及维护,做到人员、设备、设施、物资、能力“五个到位”,保持现有的“五有三严”不减。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标本,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局部聚集性病例暴发应急检测及处置导则》《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要求,及时规范处置。

  九、深入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做好权威信息发布、新闻报道、社会宣传、舆情导控。通过现场咨询、派发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接地气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情况及时咨询医生或就诊;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封闭或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场所。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20219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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