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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3740C/2023-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赶水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0-26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镇(街道)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赶水机构设置方案。

(二)单位构成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参与农、林、牧、渔项目的评估论证和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认定、质量安全的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等工作,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服务;承担开展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咨询工作;承担全镇农业资源、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和指导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农、林、牧、渔业科技交流活动,开展地区农村产业经济合作;负责推进中介组织建设,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协助产业扶贫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9.37万元,支出总计59.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独立做决算,收入、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付。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独立做决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9.3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9.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独立做决算,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付。其中:基本支出59.37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财政拨付资金均已支付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3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独立做决算,收入、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独立做决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9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独立做决算,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9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财政拨付资金均已支付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3万元,占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经费不足,补充预算保证人员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3.15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经费不足,补充预算保证人员经费。

4)农林水支出46.73万元,占7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0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5)住房保障支出3.16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经费不足,补充预算保证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独立做决算,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独立做决算,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机构运行需要的接待、会议、办公、邮电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本事业单位未单独增开会议及培训等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未独立购买国有资产,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事业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无预算绩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杨悦023-48775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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