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扑杀补贴申请指南
强制扑杀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助对象
强制扑杀补助的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
二、补助范围
1.口蹄疫:疑似发病或病原学检测阳性的猪、牛、羊等偶蹄动物及受威胁的同群偶蹄动物。
2. 高致病性禽流感(含H7N9流感):疑似发病或病原学检测阳性的鸡、鸭、鹅、鸽、鹌鹑等家禽及受威胁的同群禽。
3. 小反刍兽疫:疑似发病或病原学检测阳性的羊及受威胁的同群羊。
4. 非洲猪瘟:疑似发病或病原学检测阳性的猪及受威胁的同群猪。
5.布鲁氏菌病:疑似发病或感染抗体检测阳性的牛、羊。
6. 牛结核病:疑似发病或皮内变态反应阳性的牛。
7.棘球蚴病:疑似发病或感染抗体检测阳性的牛、羊等。
8. 马鼻疽:疑似发病或皮内变态反应阳性的马(骡)及受威胁的同群马(骡)。
9.马传染性贫血:疑似发病或感染抗体检测阳性的马(骡)及受威胁的同群马(骡)。
三、补助标准
猪、牛、羊、家禽、马(骡)按用途、不同生长阶段划分不同的档次,其强制扑杀补助标准为:猪130—800元/头(非洲猪瘟 200—1200元/头),奶牛1500—6000元/头,肉牛(役用牛)600—3000元/头,羊170—500元/只,家禽 5—15元/羽,马(骡)4000—12000元/匹(详见附件1)。国家补助标准调整的,据实调整。棘球蚴病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申报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被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业主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经镇街审核汇总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汇总后报区财政局备案,按规定支付强制扑杀补助经费。
五、申请材料:《重庆市綦江区强制扑杀补助经费逐户申报表》
六、咨询电话:023-48658622
七、受理单位:綦江区古南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綦江区部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