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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668934110P/2022-00008 | [ 发文字号 ] | 古南街办发〔2022〕5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古南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0 | [ 发布日期 ] | 2022-05-31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古南街道社会救助评审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所、中心、大队)):
为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古南街道社会救助评审小组。
一、评审小组成员
组 长:李乾进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叶宇担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郑雪蕾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赵国庆 纪工委副书记
李 娟 党群办负责人
朱 艾 经发办负责人
吴 帅 平安办负责人
彭证浩 规建环办负责人
陈锡林 财政办负责人
张 飞 应急办负责人
罗亚宇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罗 东 文化中心负责人
黄玉碟 社保所负责人
叶 鋆 城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 超 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人
方 强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徐洪淋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樊晶源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蒋 娜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王 静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书记、综合服务专干(负责社会救助工作)
办公室设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日常事务,牵头组织评审工作。
二、评审小组职责
1.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新增对象开展民主评审 ;
2.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在册对象分类复核开展民主评审;
3.对其他社会救助对象开展民主评审。
三、评审小组议事程序
1.由民政办工作人员向评审小组介绍入户调查和核查情况,村(社区)书记、综合服务专干可补充介绍评审对象的家庭情况;
2.传阅申请家庭的有关申请材料;
3.小组成员经充分讨论后,作出表决,并当场宣布评审结果,与会人员签字,形成结论并存档。
四、评审的相关规定
召开会议应当有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及联系科室的评审小组成员参加,所作决议应当经参会人员过半数同意通过。评审执行回避制度,与被评审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评审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应当回避。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