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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668934110P/2022-00004 | [ 发文字号 ] | 古南街办发〔2022〕20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古南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9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转发《关于印发街镇党政领导干部及办站所中心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所、中心、大队):
现将《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街镇党政领导干部及办站所中心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指导方案(试行)的 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街镇党政领导干部及办站所中心自然
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因换届后,各街镇人员调整变动大,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各街镇党政领导干部及各办、站、所、中心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落地落实。区减灾办会同区应急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拟定了《街镇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指导方案(试行)》,各街镇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增添工作措施,全面统筹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死亡,尽量减轻灾害损失。2021年8月24日印发的《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街镇(园城)和有关区级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及科办站所中心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的《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职责指导方案》停止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街镇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指导方案(试行)
一、党(工)委主要负责人防治工作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具体事项】具体是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辖区情况,统筹抓好贯彻落实。【印证资料】同时做好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工作部署类文件和会议图片等印证资料的收集。
二是研究部署。【具体事项】在每年的汛期、森林防火期、地质灾害高发期、气象灾害高发期等自然灾害高发期来临前和结束后,应召开至少1次党(工)委会安排部署和总结评估自然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防范应对工作(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印证资料】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工作部署类文件和会议图片等。
三是督查检查。【具体事项】在各类自然灾害高发期,要督查检查自然灾害工作开展情况,至少各1次。【印证资料】检查记录、台账、图片等。
四是预警响应。【具体事项】遇暴雨、大风、高温、干旱、道路结冰、森林草原火险等11类红色预警信号及霜冻、霾等2类橙色预警信号时,要组织或委托其他领导组织临灾会商,带队督促检查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并加强值班力量,党政主要领导要有1人亲自在岗带班统筹防范应对。【印证资料】召开会商的记录、工作部署文件(方案、记录)及图片等。
五是应急响应。【具体事项】遇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灾害现场处置救援,必要时启动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放救灾款物。【印证资料】现场处置救援图片;现场处置救援总结评估材料;应急预案启动的相关图片资料;灾害救助资料。
六是配强工作人员。【具体事项】落实负责各类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办公室、站、所(中心)和相关工作人员,保障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印证资料】确定相关责任办公室、站、所(中心)的文件通知。
二、行政主要负责人防治工作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具体事项】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参加上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组织召开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全面分析辖区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牵头推进落实党(工)委会决策部署的有关工作。【印证资料】同时收集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工作部署类文件和会议图片等相关印证资料。
二是成立机构,统筹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事项】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明确承担指挥部及办公室的职责和人员,统筹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印证资料】成立机构的文件通知。
三是落实防治责任。【具体事项】落实防治责任,与村居、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和责任。【印证资料】已签订责任书原件或复印件。
四是解决具体问题。【具体事项】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解决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问题。【印证资料】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会议图片等。
五是督查检查。【具体事项】在各类自然灾害高发期,要督查检查1次各类自然灾害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印证资料】检查图片、检查记录、检查台账等。
六是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具体事项】编制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印证资料】各类应急预案发布的文件、演练脚本、方案、演练图片或视频、总结评估材料等。
七是预警响应。【具体事项】遇暴雨、大风、高温、干旱、道路结冰、森林草原火险等11类橙色预警信号及霜、霾等2类黄色预警信号时,要牵头组织或委托其他领导组织临灾会商,带队检查自然灾害工作开展情况,并加强值班力量,党政主要领导要有1人亲自在岗带班统筹防范应对。【印证资料】召开会商的记录、工作部署文件及图片等。
八是应急响应。【具体事项】遇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灾害现场处置救援,必要时启动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放救灾款物。【印证资料】现场处置救援图片;现场处置救援总结评估材料;应急预案启动的相关图片资料;灾害救助资料。
九是信息报送。【具体事项】统筹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统计、工作,(必要时进行会商核定,确保本街镇辖区内灾情数据口径一致,数据及时、全面、规范、准确)严禁漏报、迟报、虚报、瞒报,禁止出现信息倒灌。【印证资料】图片、文字资料、信息数据及或台账及会商记录等。
十是资金保障。【具体事项】保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装备、森林防灭火基础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基础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避难场所建设以及开展自然灾害防治日常检查督查工作等所需资金。【印证资料】保障以上工作所需资金纳的合同、凭证、表册等。
十一是考核督促。【具体事项】加强考核督促,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印证资料】相关文件或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三、分管负责人防治工作职责
一是牵头做好分管领域工作。【具体事项】牵头做好分管领域(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的工作。【印证资料】履职档案。
二是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具体事项】参加上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抓好会议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印证资料】相关会议记录、会议图片或文件通知。
三是自然灾害高发期前,要召集有关单位研究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事项】各类自然灾害高发期前,要召集各有关单位研究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对所研究的问题落实措施、责任人、资金、完成时限,确保按期完成。【印证资料】会议记录、会议图片等。
四是定期汇报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事项】自然灾害高发时期,每月至少1次向党(工)委会、行政办公会汇报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印证资料】汇报记录或汇报材料等。
五是自然灾害高发期,要适时督促检查分管领域的工作情况。【具体事项】自然灾害高发期,要适时督促检查分管(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领域的办公室、站、所(中心)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印证资料】会议记录或履职资料等。
六是牵头制定分管领域的应急预案,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演练。【具体事项】牵头制定分管(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御等)领域的应急预案,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演练。【印证资料】各类应急预案发布的文件、演练脚本、方案、演练图片或视频、总结评估材料等。
七是统筹抓好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具体事项】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綦安办〔2021〕71号)、《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区县、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指导目录>的通知》的通知》(綦应急发〔2021〕74号文件)要求,抓好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印证资料】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名册、物资装备台账、装备维护保养记录。
八是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事项】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灾害、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难场所建设等项目建设。【印证资料】建设项目汇总表、避难场所台账及相关管理资料。
九是抓好灾害救助,及时发放款物。【具体事项】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搬迁避让、倒房重建等灾害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投诉率≤0.1%。【印证资料】健全完善款物监管台账、灾害救助发放相关印证材料、倒损重建(维修)等相关汇总表册(审签)、回访记录等。
十是预警响应。【具体事项】遇暴雨、大风、高温、干旱、道路结冰、森林草原火险等11类橙色预警信号及霜、霾等2类黄色预警信号时,做好临灾会商,带队检查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印证资料】召开会商的记录、工作部署文件及图片等。
十一是应急响应。【具体事项】遇自然灾害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印证资料】现场处置救援图片;现场处置救援总结评估材料;灾害救助资料。
十二是灾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具体事项】督促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统计、工作,(必要时进行会商核定,确保本街镇辖区内灾情数据口径一致,数据及时、全面、规范、准确)严禁漏报、迟报、虚报、瞒报,禁止出现信息倒灌。【印证资料】图片、文字资料、信息数据及或台账及会商记录等。
十三是督促做好日常工作。【具体事项】督促分管办、站(所)、中心等内设机构做好自然灾害防治日常工作,按时向区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工作总结、表册、图片音像等资料,并负责质量审核把关。【印证资料】工作记录、图片等。
四、办、站、所、中心等内设机构防治工作职责
(一)森林防灭火
一是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事项】做好森林防火检查站、瞭望监测设施、防火隔离带、灭火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类台账建立,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印证资料】基础设施建设台账。
二是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具体事项】结合市、区级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和自身实际,制定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原则上在每年6月前至少开展1次防灭火演练。【印证资料】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发布的文件、演练脚本、方案、演练图片或视频、总结评估材料等。
三是做好森林火灾风险评估和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事项】森林防火期做好火灾风险评估和管控,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印证资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四是做好巡查。【具体事项】遇高火险期,要巡查森林防火检查站、巡山护林人员工作情况。【印证资料】检查记录、图片等。
五是严格火源管控。【具体事项】从严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督促村居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印证资料】检查记录、案卷、图片等。
六是开展宣传培训。【具体事项】每年“森林防火宣传月”、高火险时期等重点时段,用应急广播、标识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和培训。【印证资料】相关文字记录、图片、宣传资料。
七是做好标志标牌设置。【具体事项】检查督促村居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标志标牌设置。【印证资料】实地抽查。
八是应急处置。【具体事项】遇森林火灾时,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协助领导组织力量开展扑灭火灾工作,及时报送火情信息(确保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配合区级部门做好火灾起火原因调查、过火面积核定等工作。【印证资料】工作图片、调查报告、信息报送记录或台账等。
九是日常工作。【具体事项】及时将工作总结、表册、图片音像等资料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按时报送区级有关部门。【印证资料】书面总结报告、表册、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防汛抗旱
一是基础工作。【具体事项】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印证资料】相关防汛抗旱问题形成的议题、报告等。
二是汛前准备。【具体事项】在本辖区内及时公布应急值班值守电话和更新“三个责任人”公示牌,并提醒“三个责任人”认真履职;做好水库、山坪塘、水闸、堤防、大堰和抗旱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并建立基础台账;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做好重点路段、低洼地带、漫水路、漫水桥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防洪标志警示标牌设置;牵头做好应急预案和度汛方案编制,并开展演练;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印证资料】三个责任人台账,公示牌图片;相关水利工程设施台账;风险研判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图片、台账;防洪标志警示标牌设置图片和台账(实地抽查);应急预案和演练提供文字材料(预案、演练脚本)和演练影音资料;宣传工作影音资料。
三是汛中应对。【具体事项】每月初开展风险研判与趋势分析;参与临灾会商,及时将会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灾害发生后,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暂不能及时治理的隐患,要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印证资料】风险研判和临灾会商主要提供开会图片、相关文字资料、会议记录等;灾害发生时应提供现场图片、处置情况的文字说明。灾情数据台账和相关受灾图片。
四是汛后评估。【具体事项】全面排查水利工程隐患,开展病险水库、山坪塘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治理;协助做好灾后调查评估,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印证资料】建立相关台账、相关文字材料和现场排查图片。
五是抗旱工作。【具体事项】旱情初露时,做好水利工程蓄水保水、水源查找等抗旱准备工作。【印证资料】相关履职资料。
六是执法工作。【具体事项】加强对非法占用河道建设、非法采砂等行为的打击查处工作,并及时报告区级部门。【印证资料】相关图片、案卷、影像资料和处理情况相关报告。
七是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事项】完成上级下达的防汛抗旱(病险水库、山坪塘、水毁工程等)基础工程建设工作。【印证资料】工程建设情况相关资料。
八是日常工作。【具体事项】及时将工作总结、表册、图片音像等资料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按时报送区级部门。【印证资料】书面工作总结报告、表册、图片音像。
(三)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基础设施工作。【具体事项】做好辖区已发现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地质灾害点台账,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监督,发现违规建设行为及时查处并报告区级部门。【印证资料】地灾点台账及其更新情况,工作图片、检查记录等。
二是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具体事项】牵头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点疏散撤离方案制定和地质灾害点疏散转移演练工作。【印证资料】应急预案编制情况;预案演练,包括演练计划、方案、图片及评估总结资料。
三是隐患巡查排查。【具体事项】遇地质灾害易发期,要适时督促检查地质灾害点监管人员和“网格员”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做好“雨前”、“雨中”、“雨后”监测工作;“汛前”、“汛中”、“汛后”、做好已发现地质灾害点监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新生突发地质灾害要及时报告,并纳入日常监管,直至消除隐患。【印证资料】地灾情况排查台账、工作图片、检查记录等。
四是值班值守。【具体事项】在本辖区公布应急值班值守和群测群防人员电话。【印证资料】值班值守和群测群防人员电话上墙图片。
五是宣教培训。【具体事项】积极做好地质灾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印证资料】宣传方案、图片,培训会议记录、会议图片等。
六是警示标牌设置情况。【具体事项】检查督促村社区对地质灾害影响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疏散标志警示标牌设置情况。【印证资料】实地抽查。
七是应急处置。【具体事项】发生地质灾害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应急处置,及时报送灾害信息。【印证资料】工作图片、信息报送记录或台账。
八是避险搬迁工作。【具体事项】按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资料收集、核实、公示、报送等工作。【印证资料】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资料收集、核实、公示、报送等工作的纸质资料。
九是日常工作。【具体事项】及时将工作总结、表册、图片音像等资料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按时报送区级有关部门。【印证资料】书面总结报告、表册、图片音像资料等。
(四)气象灾害防御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事项】修订完善本辖区气象灾害防御预案(或将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纳入街镇自然灾害防治等综合应急预案);依法保护辖区内气象监测设施设备,如遇气象监测设施设备新建时,协助相关部门推进项目落地;围绕暴雨、干旱、高温、低温、大风、冰雹、雪灾、雷电等8类主要气象灾害开展防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防御物资储备。【印证资料】有气象灾害防御预案;掌握辖区内现有气象监测设施设备情况,有资料备案;本辖区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防御物资储备情况。
二是预警平台管理和信息发布。【具体事项】建立健全气象预警工作站管理制度和值守值班制度;气象预警工作站人员配备齐全(A/B角),设备运行正常,能保障预警信息接收和转发;每年定期全面更新本辖区的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相关办、站、所、中心、村(社区)负责人和河长、地质灾害“四重网格人员”、山洪巡查员、森林防火巡查员、灾害敏感单位防灾负责人等防灾减灾责任人名单信息,并纳入街镇预警工作站数据库,并进行精准的类别分组,提高信息转发针对性和时效性。【印证资料】有气象预警工作站管理制度和值守值班制度;设备运行正常,预警平台在线率达98%、接收率达100%。(在线率和接收率参考重庆市綦江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发布平台运行情况的通报);本年度辖区查看预警工作站防灾减灾责任人更新情况。
三是临灾会商。【具体事项】根据气象预警信息,牵头做好临灾会商工作情况。【印证资料】有临灾会商记录和图片。
四是预警信息发布。【具体事项】做好值班人员交接班和预警信息收转发管理;查阅气象预警信息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特别是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转发;建立健全村级预警工作站管理制度,督促做好村(社区)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如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电话叫应村(社区)负责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组、到户、到人,必要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印证资料】值班人员交接班记录和预警信息收转发记录完整;查阅气象预警信息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转发,相应记录完整;有村级预警工作站管理制度,村(社区)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电话叫应和信息转发记录。
五是日常工作。【具体事项】及时将工作总结、表册、图片音像等资料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按时报送区级有关部门。【印证资料】工作总结、图片音像、表册等资料。
(五)应急管理
一是预案及演练。【具体事项】统筹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印证资料】应急预案编制情况;预案演练,包括演练计划、方案、图片及评估总结资料。
二是应急力量建设。【具体事项】做好辖区各类应急救援资源调查;夯实辖区应急力量建设;做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日常管理、训练。【印证资料】书面调查资料、台账,应急队伍花名册、训练计划(年、月、周)、训练记录、图片等相关资料。
三是应急装备建设。【具体事项】按要求配备各类装备,并做好物资装备维护管理。【印证资料】装备配备台账、清单,维护保养记录,出入库记录,仓库整洁及装备堆码情况。
四是应急处置及信息报送。【具体事项】遇自然灾害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领导组织应急力量开展灭火、警戒、救援、转移、救助等工作,并及时报送信息。若达到启动有关应急预案条件时,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后及时启动有关应急预案。【印证资料】处置和信息报送记录,查看应急预案启动情况,现场处置救援图片,现场处置救援总结评估材料。
五是灾情信息管理。【具体事项】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教育培训、日常管理等工作,统筹做好辖区森林火灾(山火)、水灾害、地质(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信息采集、调查、评估、报送工作。【印证资料】信息员基础台账(可以是电子版或系统中的图片截屏),日常管理(学习、教育、培训等)文字资料、图片、培训课件等,及时更新信息员基础数据(比如:人员变动、电话号码等)。
六是救灾款物管理。【具体事项】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管理制度,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完善台账,并做好灾害救助。【印证资料】救灾款物管理制度(文件),分类(可以按抢险救援、生活救助,也可以按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生活救助等分类)建立台账(可以看出动态变化,定期归档资料等);出入库印证资料规范、齐全,资金发放程序规范、公示、发放等印证资料齐全(及时导入民生监察平台)等。
七是避难场所建设和灾后重建。【具体事项】严格按照避难场所建设相关规定做好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统筹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印证资料】避难场所建设台账、标识、标牌等有关资料;是否按灾害救助规程办理,逐一提交印证资料,及时、规范、归档。
八是日常工作。【具体事项】及时将工作总结、表册、图片音像等资料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按时报送区级有关部门。【印证资料】书面总结报告、表册、图片音像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