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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668934110P/2021-00008 | [ 发文字号 ] | 古南街办发〔2021〕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古南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1-19 | [ 发布日期 ] | 2021-01-19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应对不利气象条件空气污染专项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办公室(所、中心、大队):
《古南街道2021年应对不利气象条件空气污染专项工作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古南街道2021年应对不利气象条件空气污染 专项工作应急预案
为应对不利气象条件空气污染带来在影响,确保不利气象条件期间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空气质量预警预报,通过强化“四控两增”措施,在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开展污染天气专项应对工作,削减污染物排放峰值,最大限度降低不利气象条件期间空气中PM2.5和PM10浓度,争取更多的优良天数,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空气环境。
二、工作时间
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工作内容
成立应对应急工作小组,办事处主任李乾进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张洪文、政法书记杨伟、办事处副主任张帆同志任副组长,规建环办、城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古南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及相关村(社区)主任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建环办,由规建环办总牵头负责,相关科室、村(社区)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1. 加强辖区内禁燃区和餐饮油烟管理。
规建环办牵头古南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抓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餐饮油烟管理的监管,禁止违法露天焚烧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联合执法,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严格按照餐饮油烟整治要求,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整治和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完善油烟净化器和公共烟道等油烟防治设施。
2. 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染源管控。
规建环办加强对水泥、钢铁、火电、燃煤锅炉等涉颗粒物、氮氧化物,以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等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执法。
3.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巡查。
城乡管理服务中心要重点开展重点区域道路扬尘、运输扬尘、绿化裸露地扬尘管控工作。在污染天气时,加密道路机扫和洒水次数,尽可能减少地面起尘。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对相应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每4小时进行一次机扫和洒水作业,在夜间实施道路冲洗作业。
4. 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
古南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督促施工单位停工,加强对产生扬尘、粉尘、烟尘的重点企业的煤、焦、渣、沙石等堆场实施覆盖或者不间断喷淋等控尘措施情况的检查;建筑工地对料堆、土堆增加洒水、喷淋频次或采取覆盖措施,并对周边被污染的道路实施冲洗。
5. 加大车辆带泥进城控制巡查。
古南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入城洗车点的设置及冲洗监管,严禁脏车带泥进城。加大渣土运输车日常监管力度,严查重处渣土运输车辆冒装漏装等行为。
6. 加强秸秆禁烧巡查。
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禁止秸秆燃烧的宣传和巡查,建立长效机制,全方位多渠道广泛宣传禁止秸秆焚烧。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秸秆焚烧点,对于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通报的火点要从严查处。
7. 加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监管。
古南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对城市建成区内,禁止违法露天焚烧秸秆、生活垃圾、烟熏腊肉集中熏制等情况,对垃圾焚烧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杜绝城区内焚烧垃圾的行为。
8. 各村(社区)工作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餐饮油烟等高污染行业进行监管、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巡查、车辆带泥进城控制巡查、秸秆燃烧、露天焚烧及烟熏腊肉集中熏制等巡查监管,发现对空气带来污染等行为的第一时间制止并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建环办负责不利气象条件空气污染应对专项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汇总专项巡查工作情况,各科室、村(社区)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送规建环办。
(二)加强工作纪律。各科室、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不利气象条件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不利气象条件期间密切关注相关舆情,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并妥善处置。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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